老闆叫你辭職你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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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老闆都讓你辭職了,你還賴著不走有意思?除了少數特殊情況外,工作還是“兩廂情願”比較好,否則多多少少會幹的不開心。

有的地方把領導也稱作老闆,實際上僅僅是自己的領導,比如是經理。如果這裡的老闆是經理,那麼就要看這個工作究竟是什麼性質了,稀缺與否?平臺獨特與否?如果是市面上常規的工作崗位,那麼就完全沒有必要繼續耗著,與其自己找罪受,不如早點自己找新的工作,想想自己的領導非常不待見自己並且一心想讓自己辭職。。。即使不過多為難也是非常不爽。

如果崗位是非常獨特的難以找到的崗位,例如一些國企或者事業單位一般不公開招聘的崗位,這種崗位可能是非常舒服的崗位,那麼就可能是領導要安排自己的人進來了,如果領導沒有權利開除自己,而自己又非常想保住該工作,那麼只能想辦法搞好關係,如果實在搞不好關係,那就硬扛著吧,畢竟有些員工不是領導可以辭退的。

如果這裡的老闆確實是公司的老闆,比如總經理或者法人,那麼就正常工作並且同時尋找新的工作機會,如果有非常好的工作機會便及早跳槽,如果暫時沒有好的工作機會,那就坐等公司辭退索要賠償,以便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職場蛙


一般說來,如果不是公司層面的原因,老闆叫你辭職,是認為你在某些方面沒有達到要求。比如我剛才那位同事,是因為業務能力不行。

朋友有一位同事,來公司時間不長,大概剛過了試用期,在一次公司體檢中發現了肺部有問題,可能會造成傳染,這位同事本知道自己身體有問題,但在錄用時沒有告知公司,讓公司查出之後,很快,公司就讓他辭職。他可能也覺得自己理虧,也沒做過多爭辯,領了當月工資之後就走了。

總之,老闆任用了你,從招聘到培訓再到正式開展工作,都要付出很大的成本,所以一般情況下,老闆不會無緣無故的就讓讓員工離職。

如果員工自身有問題,那麼要看看是否有溝通的餘地,比如我列舉的第一個例子,雖然他最後還是走了,但也為自己爭取到了機會。

有的時候,老闆無法真正瞭解員工的工作能力和狀態,只是聽到中層領導的一面之詞就草率的做出決定,這個時候,一定要積極主動的去給老闆澄清。很有可能就會獲得新的機會。

有些情況,公司是不會給機會的。比如誠信問題。我列舉的第二個例子,顯然在公司的角度,這位同事隱瞞自己的情況。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涉及到職業道德。還有些簡歷造假的,更是發現問題後沒有挽回的餘地。


遇見小mi


不管老闆出於什麼理由叫你辭職,工作崗位地點變動,降薪剋扣獎金,還是直接逼你走。

面對渣老闆層出不窮的手段,大多數人可能都選擇了屈服,辭職走人。也有人咽不下這口氣在公司耗,心有不甘地給這種公司打工,卻最終還是忍無可忍地辭職走人。


作為勞動者,要懂點法:在員工沒有犯錯情況下,無理由逼員工辭職是違法的。

根據法律規定,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補償或賠償也是不一樣的: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你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 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無論工作了多少年或簽訂的是什麼樣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是過去12個月全部工資的平均。違法解除賠償金的標準則是按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

很多上班族有時候也很無奈,覺得法律條文很美好,但現實很殘酷,那些逼人辭職的手段都是鑽了法律空子。

你是被迫辭職的!被迫辭職的!被迫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了。

當然,不能空口無憑的就去維權。參加一份工作,除了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以外,還要養成下面幾條習慣:

1、保存好勞動合同、工資條、銀行卡交易記錄。

2、對平時的考勤以及與公司管理層來往的郵件隨時保存。

3、強行調離工作時不要簽署任何調崗文件。

4、牢記你有權拒絕調崗。

5、必要時錄下和領導的談話錄音。

當然,我們要對世界充滿愛意,祝福你不會遇上這種渣老闆。

懂法很重要!你見識過什麼奇葩的逼迫辭職方式,歡迎交流,大家出出招。


你好蝸牛


老闆叫你辭職然後你就乖乖辭職,呵呵,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就算我真的辭職也不會那麼輕易的就把這件事情過去。

這件事情咱們分開來說,假設你僅僅是一個剛剛來的員工,在你工作沒有多長時間之間,這個時間可能是一個月可能是兩個月或者更短,老闆突然有一天找你談話讓你辭職,這個時候你就不能著急不能緊張,應該禮貌的詢問老闆讓自己辭職的原因,當然這個東西都是其次的,我們只是出於禮貌禮節性的詢問一下自己為什麼被辭職,當然無論老闆說出任何理由都無關自己接下來的談話,這個時候你就咬定了沒有任何理由讓自己辭職並且明確表示自己不願意辭職。

在這裡我要強調一下,既然老闆讓你辭職,我個人認為你還是走了比較好,強擰的瓜不甜就算你強行留下來自己也不會有好果子吃,那麼這個時候咱們還是選擇走吧,但是前提是要拿到補償,我們要潛移默化的讓老闆自己提出來這個條件,給自己一定的補償,咱們來日方長有緣再會。

假設你已經是公司的老員工,而且公司運營正常的話,現在老闆讓你走的原因無非是你現在已經為公司創造了很多優越的條件,並且你作為公司的老員工已經為公司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現在公司已經把這些優厚的前期條件轉華為了公司的根本已經吸收掉了,留下你也沒有太多的用處,這樣的公司是非常可恨的,更是要明確的向老闆表示自己曾經為公司下了了汗馬功勞不可能一走了之。目的其實也是同上,就算你強行留下來也不會有好的結果還是拿了好處就走吧。

老闆的心情大多都是這樣,先是苦口婆心的勸你,表現出自己的良苦用心,等到方法無用的時候只能開出一系列的補償條件打發你們走,這個時候我勸大家還是見好酒收吧,畢竟還是那句話,強留下來也沒有好果子吃,能拿一點是一點。


探宜昌


忍你很久了,給你很多機會了,你還讓老闆如何對待你?



怎麼辦?馬上辭職走人,應該拿走的“一人不能少要”,不應該要的“也別太過份”,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五年河東五年河西,只要不死,還有見面機會。



老闆叫你離開,也是深思許久的,位職越高,影響力越大的,就是“對你狠心,實在無奈之舉”,如果是普通員工,那就是“人家夠給我面子了,你就痛快的要臉走人吧”!



什麼也別說,都是費話,OK,沒關係,程序的事按正規的走,直接人事和財務,原則就是“我應該得到的一分不能少”這就是最後的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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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洪鶴


給錢麼?


給錢的話,老闆依法賠償N+1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員工拿了錢高高興興走人,這叫兩全其美,合理合法。

不給錢的話,老闆「要求」員工辭職,那多半是不想給員工補償費,又希望員工懾於老闆威信主動提出離職,這就令人非常噁心,需要給這種無良老闆以寒風掃落葉一般的反擊。

大家還記得當年阿里巴巴月餅門事件麼?阿里的HR部門軟硬兼施的騙幾個利用合法規則寫腳本搶月餅的員工主動提了離職,然後用光速批准了他們的離職,一毛錢補償都沒有,這就是HR利用信息不對稱騙員工主動離職的。

遇上老闆要求員工離職的時候,應該怎麼辦?

先看清楚局勢。如果在一家不到200人的小公司,如果老闆主動找員工談離職了,那就不要再抱不切實際的幻想,還想接著留在公司工作。不管是員工找老闆談離職,還是老闆找員工談離職,只要一方把這句話說出口,那就已經是開工沒有回頭箭了

但如果在一家龐大的集團,各個部門互相制約,如果某個領導要求員工辭職的話,員工只要換個部門,避開原來的領導就好。

既然結果已經註定,我們要做的就是儘量給自己爭取更好的條件。無論我說自己過去給公司付出多少,平時有多辛苦,不是為了爭取留下,而是為了在合法補償金之外,還要確保社保不斷檔,檔案遷出不受阻,離職證明不耽誤等等。

別覺得不好意思,我們要的只是爭取自己份內合理合法的錢。


任易


看似簡單的問題蘊含著大學問。

1、首先,問這個問題,不如我們換位思考來提問,老闆為什麼不叫別人辭職?

2、你得罪老闆了嗎?

3、還是你能力不夠,老闆覺得你不能為公司創造價值,叫你滾蛋?

4、還是上面兩種都不是,老闆純粹是讓你為他人讓路?

5、無論哪種情況,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公司你是待不下去了,所以在走人之前,你必須做兩件事:第一,好好分析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這關係到你以後的職場生涯;第二,想好怎麼和老闆談䃼償。

6、千萬不要主動辭職,否則你一分錢也拿不到,只要你不主動辭,老闆要解僱你,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應根據你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按上年平均月工資水平毎滿一年發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7、拿到錢後,記得找份合適的工作吧。一次老闆叫你辭職,可能是偶然,如果再發生,就不是用偶然可以解釋的了。

8、祝你好運!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諮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80後小公


這個其實就是老闆炒你魷魚,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呢?

1.該爭取的利益一定要爭取。

失業金,賠償等等,你越不在乎越是對他的放眾,自己還不一定落得什麼好。

2.該帶走的資源一定要帶走。

辛辛苦苦打拼的一份事,但最後被炒了魷魚,那自己積累的客戶、渠道和人脈要想辦法帶走。

3、該反思的不足一定要反思。

是自己態度不好,老闆不喜歡?是自己能力不行,沒為企業帶來價值?是客戶投訴,沒有做好事情?還是其他,被炒不可怕,怕的是一次次被炒,那就是自己的問題了。

4、該溝通的情況一定要溝通。

就是死也知道自己怎麼死的,或者通過溝通讓老闆瞭解他認為的不一定是事實,從而改變態度,即使不改變,也不能讓人看扁了不是。

5、該準備的應聘一定要準備。

知道要被辭職了,那就趕緊做好下一步的準備,不要讓自己的失業期太長,畢竟青春就是用來奮鬥的。

其實,這也不算件大事,但也給我們敲響一個警鐘:在職場,要打造自己無法替代的核心優勢!


黃聘先生


堅決不辭。

憑什麼叫自己離職就離職呢?既然公司想讓走人,那就讓公司出具解除勞動通知書,給出辭退理由,否則就一直在公司待著。很多勞動者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可能就是為了順利拿到當月的工資,就簽署了一些文件,或者自己主動寫了辭職書,其實這樣是不合理的,也是不應該倡導的。試想,離職以後是不是還得重新找工作?這個期間自己沒有任何收入的損失誰來負擔?既然勞動法出臺,就是為了合理的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所以再遇老闆叫你辭職,首先就要穩住,不能辭職,既然公司要違法辭退,就按照法律規定給相應的經濟賠償金。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老闆讓你辭職屬於正常,但要按照法律給你結算你的工作,一分不少的給你,就是好老闆,你應該感激而不是罵你的老闆!

老闆辭退你,說明你不適合公司的發展,但可能適合其他公司的發展,這樣對你來說,是一個很好的事情,可以找一個可以展示你個人才華的地方,多好的事情!

我也會辭退員工,但都會在他或她離開公司事情,把工作全部交接清楚和把該屬於他或她的工資一分不少的給他或她支付,並且是當天支付!比如我辭退兩個編輯,當天就支付了工作。

但我作為員工,老闆辭退你,是老闆有眼無珠,沒有發現你是人才,但也說明一個問題,你真的不是人才!如果你是人才,老闆不會辭退你的!

有些人,總是說別人不好,不好好找找自己的不好,找找為什麼老闆會辭退自己,找找自己的員工在哪裡等等。

如果你一味著抱怨別人,不發現自己的問題,你可能這一輩子就這樣的了,不會有什麼成就!如果你能發展自己的問題,並改正和提升,你以後一定會超過你的老闆的!

抱怨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只會讓你自己心裡難受!

與其抱怨和辱罵你的老闆辭退你,不如認真思考和總結,發展自己的問題,然後改正和提升!這樣,你就成為了牛人!

作為你個人,老王建議找到個人的價值,也是個人的商業模式,然後全力以赴實踐:

1、核心資源(我是誰,我擁有什麼)。

2、關鍵業務(我要做什麼)。

3、客戶群體(我能幫助誰)。

4、價值服務(我怎樣幫助他人)。

5、重要合作(誰可以幫我)。

6、收入來源(我能得到什麼)。

7、成本結構(我要付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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