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建國:《外商投資法》推動地方轉思路

魏建國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

《外商投資法》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後,目前商務部正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該法的配套法規制定工作。明年1月1日,該法將正式開始實施。

對一些地方來說,新法實施可能意味著一次 “痛苦”的轉變,不過也是必須的轉變。過去,出於對發展政績的追求,一些地方政府給予外企很多土地、稅收、社保、補貼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但這些都是行政措施,相比法律來說,隨意性大、透明度低。一些地方互相攀比,甚至互挖牆腳,一旦招商成功後,又常常萬事大吉,扶商、助商、穩商的服務沒有跟上,或者出現新官不認舊賬的情況。不少外商對我說,他們不在乎眼前可能盈利多少,而更在乎未來有很好的預期,有長遠可持續的發展環境。《外商投資法》實施後,衡量幹部政績的標準將不再是招商引資數量的多少,各地方比得也不再是誰能拿出更優惠的政策,而是要比政府的服務水平、服務質量以及營商環境的好壞,這與過去40年相比是很大的轉變。

中國在對外開放過程中,引進資金的同時也引進了先進技術,這並不是強制技術轉讓,而是市場契約行為。中國從來不會強制企業轉讓技術,現在通過《外商投資法》將這一承諾上升到法律高度,是希望藉此向外企傳遞出中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心。對地方政府來說,能不能落實好知識產權保護,創造一個公平、公開、平等的環境,讓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真正在中國的土地上實現,堅持競爭中性,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及外資企業一視同仁是關鍵。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相繼通過的“外資三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更多是組織法、監管法。而《外商投資法》是一部外商投資“保護法”,更強調對外企的保護意味,這對地方政府執政思路也意味著一次轉變。

到明年1月1日《外商投資法》正式實施前,地方各省市各部門要在思想上有一個徹底的變革,我認為要做到“三個到位”:

首先是思想到位。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招商引資仍將是地方政府經濟發展工作的重點。如果在認識上沒有把《外商投資法》看作是中國外商投資領域統一的基礎性法律,未來這個地方吸引外資很可能會遭遇很大遲緩,被周圍一些城市跑在前面。反之,如果思想轉變得快,主動權掌握得好,招商引資取得的成效可能就越大。

其次是工作到位。我們不妨比一比,那些大型項目落地比較多的地方,比如美孚落地在廣東,特斯拉落地在上海,外商都是看重當地工作做得到位。《外商投資法》及其細則實施後,各地政府應吸收先進地區經驗,打造更加公平、穩定、可預期的市場環境,打通執行的“最後一公里”。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溝通到位。這段時間,我到中國美國商會見了100多家企業,聽聽外商們對《外商投資法》的意見,有的外商詢問該如何處理與企業黨組織的關係,有些詢問該如何處理與工會的關係,溝通交流中發現了不少問題。目前,有些地方在溝通交流上已經領先一步,比如上海在今年春節上班後第一天就召開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會議。

可以預計,新法正式實施後,地方的工作可能會累一些、壓力大一些,但這是值得的。就各地方來說,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展開,廣州、深圳等南方省市可能會在工作中走在前面,希望北方地區也加把勁迎頭趕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