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面試收到別的公司offer,面試的公司想讓我儘快入職,怎麼辦?

restge



能量供應站


我打工20多年,也換了好幾個工作。這個問題我也是碰到過的。分享一下個人經歷吧!記得是2010年我在浙江一個工廠打工,本來做的好好的,我一個村裡的女婿,以前不是很熟,但他老婆我們是一個村的。他講他和一個老闆開了一個廠,想讓我去他那裡做。我是做技術的,工廠一般很重視這個。實際上我現有的工作還是挺不錯的,但我還是被他說動了。就去他那裡面試了,和他還有合夥的老闆都談了,相互都還很比較滿意。畢竟是新廠,技術要先行的,他們讓我要在半月內到崗。當時我就為難了,我在那裡壓了兩個月的工資,我要急辭工的話就要損失盡一半的工資,談的時候這邊也是那邊扣多少這邊就補多少的。所以我就急辭工了。但後來補工資的時候,就不是那回事了,就補了1/3的工資,自己白白損失了幾千塊錢。自己來上班,保證他準時開業,不感謝我就算了,還白白損失幾千塊。想想就來氣。

回到問題本身上個人感覺你要考慮兩點。

1,現在的工作,你不想做了的原因是什麼?是遇到什麼煩心事,一時衝動?還是不滿意現工作的待遇?或者什麼的?這些能不能解決呢?這些要考慮清楚的。我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假如新工作和你現在工作待遇和前景相差不是很大的情況下,不建議你換工作。畢竟到一個新環境不可預料的因素很多。

2,新工作想讓你馬上到崗的原因是什麼?是不是這個崗位很重要,急需補上,公司才能正常運轉?這麼多年來,我也總結出來了,不管你任何次換工作,新工作的公司都是希望你馬上到崗的。不然他們找人幹嘛呢?

3,個人建議新公司沒有答應補你損失的情況下,還是要把現公司事情處理乾淨,再過去。新工作那邊就找理由推遲吧。退一萬步講,假如他看上你的經驗或者能力,等一個月或者補你工資對他們來講又有何妨?沒必要把自己搞得很被動。


有我不孤單6668


那得取決於新公司的各方面條件是不是更符合自己的意願,既然你會想著去面試肯定有讓你離職的原因。

我很好奇每個月1200餐補,現在怎麼會欠你那麼多?半年沒發餐補了?這樣公司也涉及拖欠工資的嫌疑啊,不是很喜歡。

我有這麼幾個建議:

1.你先找上級反饋這個餐補的事,儘快給到你。上級如果起不到啥作用直接找人事經理,他會給你答案應該找誰或者怎麼處理。

2.然後新公司那邊就說家裡還有些事要處理,需要大概半個多月時間,到時第一時間報道。

3.然後自己開始整理對接的材料,記得偷偷進行哦。

4.等餐補到了,然後提交辭職報告,就說家裡有要事(準備個說服力強的理由)

5.在家的時候告知公司回不去了,需要儘快安排,對接工作直接走人

我這方面有經驗,僅供參加



自勉先生


制度是死板冰冷的,但人都是講情面有溫度的。

在職跳槽找到新工作,想要快點走人,又能順利結算工資,這事很簡單,搞定公司的人就是了。

在職場上工作的人都知道,離職交接工作,能不能快點走,主要在於自己的直屬領導,只要他同意你可以提前離職,那麼基本上沒有人可以反對你提前離職了,所以搞定直屬領導就好了。

而搞定自己的直屬領導,就需要看自己的策略了,我們要站在領導的角度思考,一個員工離職了他為什麼不想員工那麼快的離職走人,而必須按照制度中30天的規定讓員工離職,無非就是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員工走人了,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人交接,擔心工作無法開展下去。

第二,員工還剩下很多的工作待辦事項,不全部交接清楚,工作很可能耽誤進度。

第三,員工工作不努力不投入,就想用這30天時間卡一下員工,讓他沒有快去新公司上班。

知道了領導有這幾個方面的顧慮,那麼作為員工來說,就要針對性的給領導的顧慮各個擊破,比如幫忙領導一直挑選工作交接人,自己把該份內完成的工作做好,該涉及到的工作交接事項一一做好交接,越詳細越好,讓領導無後顧之憂。

另外,把這些工作上的事情做好之後,還可以適當打打感情牌,比如請領導一起吃個飯,說說自己的想法,表一表做好交接的工作的決心,讓領導在情感上也能理解並支持你的決定。

相信做好這些之後,沒有哪個領導會故意刁難,能儘量支持就會盡量支持你,每個人都是講感情的,你對他有感情,他也會還你情感。

人情,不就是這樣的嘛,我們都是感性動物,情感始終會戰勝冰冷的制度的。去嘗試用你的溫度解決這一難題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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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風HR


既然拿到別的公司的offer,一般是投遞簡歷,已經準備放棄現在公司啦,對吧?

如果已經準備放棄現有工作,那麼就做個評估:

新公司是不是靠譜?

新公司是不是提供更好的發展機會

新公司是不是提供更好的薪資收入

新公司是不是有更好的職業地位

.......

如果上述條件都滿足,那麼審視一下這個offer,是不是具有準確、到位的意思表達,有沒有附加你難以滿足或者不容易達到的條件。新公司要求你儘快入職的原因要分析一下,是不是原來公司員工出現了大面積離職或者裁員而奇缺人手,這樣要小心;是不是這個崗位原有的人員離去後,這個崗位出現真空,你能否勝任在真空條件下接手呢?如果無法滿足“儘快”的要求,你多長時間可以到位,新公司可以等你嗎?

權衡完這些,覺得值得去,應該去,就和現有公司提出辭職唄,勞動法有員工主動辭職的相關時間規定,一般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現單位;當然,作為職場人士,你要做好交接,留好證據,完善手續等等。


長劍不出鞘


既然已經有了離職的打算,就不要在這上面做太多糾葛,但是絕不是讓你放棄!俗話說的先禮後兵,詢問公司什麼時候可以發餐補,記住這個時候要錄音!錄音!錄音!一定要留下有餐補的這個證據。

跟下家公司談一下能否別那麼著急去上班,明確告訴他我在這家公司有利益糾葛,如果下家公司願意承擔我的損失,那就馬上自離來上班!如果不能承擔那就多等兩天讓你處理完這件事情,這樣就給自己多了幾天的緩衝時間。然後再用這幾天時間跟現任公司搞好交接並追討欠債,如果能夠給你或者給大部分那就拿著撤了,如果一毛不拔,直接到時間自離反手就把他告到勞動局,提交你的證據然後等待裁決!

我有這麼幾個建議:

1.你先找上級反饋這個餐補的事,儘快給到你。上級如果起不到啥作用直接找人事經理,他會給你答案應該找誰或者怎麼處理。

2.然後新公司那邊就說家裡還有些事要處理,需要大概半個多月時間,到時第一時間報道。

3.然後自己開始整理對接的材料,記得偷偷進行哦。

4.等餐補到了,然後提交辭職報告,就說家裡有要事(準備個說服力強的理由)

5.在家的時候告知公司回不去了,需要儘快安排,對接工作直接走人


九藝閱讀


餐補每個月1200,目前欠了7,8千塊,這說明了什麼?說明這個餐補就是防止你們離職的一種手段而已。簡單說,這部分錢公司沒打算給你們的,即使你不是現在離職,哪怕再過十來年離職,餐補依然欠著。。。。。但有一點兒很好,工資不欠,也說明了公司的高明之處,因為合同裡面肯定沒有餐補這條的相關條款,但一定有工資的相關條款,你就算去搞事情,公司也能夠派個法務專員輕鬆搞定。

既然已經有了離職的打算,就不要在這上面做太多糾葛,但是絕不是讓你放棄!俗話說的先禮後兵,詢問公司什麼時候可以發餐補,記住這個時候要錄音!錄音!錄音!一定要留下有餐補的這個證據。

跟下家公司談一下能否別那麼著急去上班,明確告訴他我在這家公司有利益糾葛,如果下家公司願意承擔我的損失,那就馬上自離來上班!如果不能承擔那就多等兩天讓你處理完這件事情,這樣就給自己多了幾天的緩衝時間。然後再用這幾天時間跟現任公司搞好交接並追討欠債,如果能夠給你或者給大部分那就拿著撤了,如果一毛不拔,直接到時間自離反手就把他告到勞動局,提交你的證據然後等待裁決!

這裡有一點兒很重要,你不能讓下任公司知道你告了上任公司,否則後患無窮。所以你要考慮清楚再做決定。


LiuCQ1982


首先你要確定你面試的公司在你辭了現在的工作後可以順利入職。

如果它能保證你順利入職那就啟動辭職程序,提交辭職報告,申領之前欠你的餐補,記得一定要按程序辦理離職手續。

否則以後去新公司入職很麻煩,例如社保,離職證明,工作交接證明等。

至於你面試公司要你儘快入職,你可以跟他們協商,把你這邊需要多少時間離職跟他們說明,相信如果他們真的想聘用你這點時間應該會給你的。


天藍色十二月


首先我覺得你這樣做不怎麼樣,在職情況下去面試其他公司,如果現在公司能放你走那最好,但是肯定會扣你一些錢,不要想著兩邊都佔盡便宜。如果現在公司按照標準留你一個月,這你也沒說的,因為這是法律規定的。到時候那邊的公司一定不會等你這麼久。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這邊工資結清,餐補不要,去那邊工作。


宵夜斯內普


以我的經驗哪裡好就哪裡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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