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一男子開處方被拒 暴力傷醫獲刑罰

男子酒後前往醫院買處方類藥品被拒絕後,便肆意毆打、捅傷值班醫生,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4月2日,延川法院成功審結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馮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8年10月,被告人馮某酒後來到延川縣某醫院聲稱自己睡不著,要求值班醫生張某某為其開點安定劑。張某某告知馮某該類藥品為精神類藥品,要在內科診斷後,經副主任醫師以上的人員簽字才能開藥,自己只是普通大夫,不能開這個藥。馮某不聽,不僅無理糾纏張某某,用拳頭在張某某頭部毆打,還用醫療器械叩診錘將張某某捅傷。張某某跑向換藥室後馮某繼續追打,並將換藥室的門砸壞,導致張某某受傷。後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張某某為輕傷二級。另查明,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被告人馮某賠償被害人張某某的全部經濟損失3.2萬元已兌現。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馮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以懲處。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賠償了被害人張某某的全部經濟損失,依法酌情從輕處罰。但其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又犯故意傷害罪,繫累犯,依法從重處罰。遂綜上,依法作出以上判決。(延川法院:張亞茹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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