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拐賣兒童必須槍斃,你怎麼看?

哥out了1


判處人販子的死刑,這應該是全國人民的心聲,人販子的所作所為天怒人怨,人販子的行為人神共憤,所以對他們判處死刑是最恰當的處罰。



人販子為了自己的私利,把兒童當成了商品,拐騙,搶奪,誘騙,各種手段層出不窮,其目的不過就是一個錢字,為了錢人販子連這種傷盡天良的事情都能做出來,他們還有意義活在這個文明的社會上嗎。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未來,更是一個家庭的精神支柱,多少父母為了孩子付出畢生的心血,可是當自己的孩子丟失被拐買,這個家庭也就崩塌了。有的家庭為了尋找孩子散盡家財,走遍天涯,有的父母因為孩子丟失深陷自責之中,最終選擇自殺。由此可見,人販子拐賣兒童就是在誅心,這是多麼殘忍的行為。

曾經看過一段視頻,人販子在面對警察審訊時,表情淡定的就好像是做了一件非常普通的事兒,一丁點的懺悔之心都沒有,更讓人憤怒的是,她還主動交代自己抱著被偷來的幾個月大孩子,在看到警察後直接將孩子丟進附近的河裡。你們說,這樣冷酷無情,傷心病狂的人販子,不判死刑天理何在。


很多人販子都是拐賣兒童的老手,他們已經從拐賣兒童中謀取到了利益,僅僅幾年,十幾年的刑法對他們沒有任何威懾作用,他們走出監獄或許還會繼續幹著拐賣兒童的勾當。曾經有人質疑,如果把人販子判處死刑害怕人販子傷害孩子,這話有一定道理。那麼,我們可以將死刑作為判處人販子的最高刑法,並在內蒙,新疆沙漠裡的地方建一所監獄,將其他人販子都關進監獄無期徒刑,一生不得釋放,讓他們在沙漠裡植樹造林,用行動為自己的罪惡懺悔。

不知道我們這個想法實不實用,大家可以在評論區留言。


懂知識的小胖子


記得二十年前,我在洛陽關林市場做生意。聽人說旁邊芳達市場有小孩被拐,家裡三代單傳。爺爺傷心一個月後身亡,夫妻二人幾年積蓄幾十萬堵花光在找兒子上。老婆也因為失子打擊精神出問題。好好一個家就這樣!有一天我帶兒子去馬路對面吃早餐,兒子三歲。我喜歡看人象棋,兒子叫我幾聲沒有理他。象棋看完,兒子不見了。一想芳達拐孩子的事,立馬百米衝刺跑路兩端各百十米不見孩子。力竭心冷,天塌地陷,世界灰白,那個感覺現在想起都心寒。好在電話打我老婆說孩子自己回去了。所以人販子對家庭的傷害是殘忍至極的,傷害延續一輩子的。我孩子雖然不曾傷害過,但那個感覺現在都心悸!人販子不殺沒有天理。人販子硬生生遞割裂人倫親情,實在殘忍。殺無赦!


長青問道


我是一個普通百姓,對於這問題我談點個人看法。其實用統稱人販子這個詞是不太恰當的。我記得在一次中央電視臺的法制頻道里,曾經有這麼一件事,兒童家長由於自己的家庭條件不好,養不起自己的孩子,所以,就自己主動聯繫人販子將自己的孩子出賣給人販子了。這件事情是警察同志們後來抓到這個人販子後,人販子帶領警察找到了賣出的孩子,可是,送不回去,父母不收,萬般無奈之下,只好將孩子送到孤兒院。想這樣的事情確實是有的。請問各位應該如何判決這樣的人販子呢?

當然對於那些主動搶奪、拐賣、殘害婦女兒童者,贊成重罪重判。


實話實說1007


多次回答過這個問題,我依然堅持我的看法!

第一、人販子必須死刑,人販子的行為等於毀滅一個家庭,有些家庭因為孩子被拐賣導致瘋掉的母親更不在少數,有些女性更是被拐賣到偏遠地區,遭受非人的折磨。

第二、買家同罪,人販子之所以挺而走險,無非是因為有人買,有買才有賣,如果買家同罪,看誰敢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第三、舉報者有獎金,全國範圍內大力宣傳,發現人販子和被拐賣的婦女兒童,舉報者可給予適當的獎金,這等於給拐賣到偏遠地區的兒童婦女一條生路,一個村總有幾個貪心的人,舉報有獎金我還不信這些人不會主動報案,這條的關鍵就在於宣傳,一定要全國範圍內大力宣傳。

第四、提高天網的覆蓋範圍,這條重中之重,有些地方還是沒有天網,請國家在這方面繼續加強,加強天網不止可以防範人販子,更可以打擊其他犯罪。

以上是我個人的見解,歡迎討論,文明發言,如有不足,請評論區補充!謝謝!


一列小火車


不能槍斃,堅決不能槍斃,因為這種死法對這種人來說,實在是太仁慈了,他們毀滅了多少幸福的家庭,禍害了多少無辜的父女兒童?一顆小小的子彈能彌補這些損失嗎?……

還是用古代懲罰人販子的方法吧;凌遲。

不光如此,對收買人口的一方也要重判。

不如此不足以平民憤!!!





杏林帥哥


拐賣兒童必須槍斃,這種人沒有人性,可以說不配做人,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是父母的心頭肉,失去孩子相當於把孩子的母親殺了,並且是一刀一刀下去的那種疼,可以說比死都難受,他們也有孩子為什麼不能換位思考?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這種事情還要從源頭抓起,買家應受到同樣的懲罰,他們不承擔後果當然不害怕,大不了就是買孩子的錢賠了,但是沒有受到法律的懲罰,作為買房也應該嚴重判刑,讓他們有後顧之憂,作為沒有孩子的家庭可以去福利院通過合法手續去收養一個寶寶!


guo憶青春


本人就親眼所見,一個剛滿19歲的大姑娘在83年的某一天被人販子賣到了山東省的一個村莊上比她大19歲的男人為妻,育有兩兒一女,兩個大的已經成家立業,還有一小兒子沒結婚,現在的情況使這位人妻活的人不人,鬼不鬼的,那男的在06年就得了腦梗,16年又得了心梗,在這十幾年的光景裡都是那位女人堅難的在維持那個家,確實不容易。假如她要是嫁了個年齡一般大倆人都才五十多歲的話,就是打工,按最低的工資算,3500來算倆人一個月也能有7000元的收入,幹到60歲的話把該辦的事情也辦得差不多了吧?,也給孩子們一個好的未來,而現實的情況是女人每年在外一個人打工掙不了多少錢還不說,還要給男人吃藥吃喝拉撒一切費用除去了更本就剩不下錢了,攤到這樣子的家庭就是悲哀,小孩子沒有一好的前途,女人長年累月在外面打工賺錢養家,男人還脾氣不好,動不動還要罵她,沒錢了,家裡有事情花錢的地方想起女人了,要錢花好像這女人進他們家就是為了給他們家發家致富的奴隸。看到都心疼,這一切都是人販子的給這些人造成結果,人販子太可恨了希望判他們死刑。他們給婦女兒童造成的傷害不是一句死刑就能解這些受害者的心頭之恨的?


馮莫香


看過黃渤主演的電影《親愛的》,一邊看一邊哭,恨恨滴想,還是法律不嚴,要是規定拐賣人口死刑,並且像腦白金廣告那麼鋪天蓋地滴放,使全民皆知,我看誰還敢幹這沒人性的事?!

拐賣人口不僅迫害丟失人口的家庭,對收買人家也同樣是種迫害。電影裡趙薇扮演的收養母親在孩子回家後追到城裡,不惜一切代價想爭奪孩子寄養權。雖不是親生,但幾年的扶養之情已經視為己出,明知是人家孩子,還是疼得像掉塊肉,千方百計 地想要回來。

也看過以前一個真實報道,被拐賣的姑娘找到時已經生下兩個孩子,帶又帶不走,不帶又捨不得,場面令人肝腸寸斷。男方家雖然窮,但男人儘自己能力愛護她,她走了,男人差不多瘋了。

所以,拐賣人口格殺勿論。


迦南正北


今天剛回答了關於人販子的問題,網友說我太過於理性,對待人販子應該該血性處理。

但是我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人販子該死,但是判刑的應該是執法部門來決定。至於國家法律對人販子的處罰力度不夠大,應該罪該槍斃,這個倒是可以商榷。

說到人販子,每個做父母的人都會恨的牙癢癢,包括小編也是孩子的爸爸,如果我的兒子被人販子拐走了,那我應該也會奔潰吧,也會希望人販子死絕算了。

但是理性來說,法律量刑應該是要大家來遵守的,人販子,起碼他也是個有血有肉的人,無論他犯多大的錯,起碼他的精神是獨立的,在這個世界也是獨一性的,很多發達國家取消死刑,也是基於這考量吧。而且死刑對一個犯了大罪的人來說,可能還是一種解脫,不如終身監禁吧,讓他通過辛苦勞動動來贖罪不是更好。





茶館說事


有人可能覺得罪不至死,但拐賣兒童的人是害了無數的家庭,就算真要槍斃,我覺得也很正常,也很支持,反正我們不做這事,你喜歡怎樣罰就怎樣罰,不要到時又會有人說,拐賣人的人畢竟不是殺人犯,他們也有權利,應該免於死刑,最慘是,我們可以嚴厲打擊這種行為的,卻沒有這樣做,哪怕是罰他個傾家蕩產,坐坐牢也好,卻真的從來沒有這樣做過。我們真的有這個能力得條件的,為什麼我們不做呢?

這個讓我們想去對待老賴不應該限制他們的兒子讀書的觀點。現在的老賴的孩子是不可以讀私立學校,但可以讀公立,這樣可以,就算規定老賴孩子不許讀書我都覺得沒問題,因為老賴害人是連別人的一家人連孩子一起害的,為什麼我們就不能夠懲罰他的孩子,虎毒不吃兒,如果這樣能夠逼老賴就範,我覺得這措施好,別去可憐老賴的孩子,說他們也有權利什麼的,說這是封建思想。如果一個人不是老賴卻被冤枉成老賴而且孩子受連坐,這是封建思想,但如果確實是老賴,老婆孩子一起罰也應該,因為他們會通過老婆孩子去洗錢,禁止他們孩子去讀私立學校,也只是禁止他們利用這個渠道把受害人的錢給洗掉罷了,非常的公平。

所以拐帶人口的人判死刑也是正道,你們不用反對,因為只要你不做這個事,不犯這個法,這些事情永遠不會落到你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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