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

建行渐远


现在农村对于宅基地的管理是越来越严格了,就算是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想得到宅基地的审批,那也是不容易的。而如今有一些农民更是有多块宅基地的,这自然就是违反规定了,那么多出来的宅基地要怎么做才不违法呢?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

现在对于宅基地都是一户一宅原则,也就是一个家庭只能够有一块宅基地。不过现在不少的农民其实还是有多块宅基地的,这样的话就不符合规定了。

宅基地是不能够自由买卖的,不过却可以在同一村集体进行转让的,不过对于多余的宅基地也并不是想转让就可以转让的,因为都没有进行确权,都没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本身宅基地就是不合法的,所以也没有权力进行转让的。

而对于多余的宅基地想变成不违法,那样只有符合现在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才行的。目前来看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就是对于儿女多的,那可以通过跟父母分户,那样多余的宅基地就可以转让给儿女。比如说自家有两块宅基地的,通过儿女分户后将宅基地转让过去,那样两个户口都分别有一块宅基地了,这样就算是符合一户一宅的相当规定了。

不过很多的农民可能还是独生子女的,无法分户的话多余的宅基地就无法转让出去,还是算违法的。这个时候如果宅基地没有盖房的话,可能直接就是会被收回了,如果是已经盖房了,按照现在的处理方式,一般不进行强拆收回,只是会收一些宅基地的使用费,也就是说交费了事,这样也算是合理存在了。

当然要是你两块宅基地的手续都是齐全的话,那就不算是违规的,这个时候你也可以将多余的一块宅基地转让给同村人,只要对方还没有宅基地,还是农村户口的话,那都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不过宅基地转让是需要经过村委会的批准的,不是私下签订协议非法转让的,这点大家还是要清楚的。宅基地非法转让的话也是违法的。


老王谈养牛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

农村如今实行一户一宅,由于各种原因很多户拥有多处宅子,按照政策虽拥有不违法,但现在年轻人很多不爱在农村居住,想到市里买房,苦于资金需求,想卖掉宅子换钱,也有的房子是老辈子传下来的,而后辈陆续都在外工作居往,很少回村子住也想卖掉房子,梅花今天就来聊聊房屋转让的事。


第一,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一户一宅”政策解读。《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而这里的“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而《土地管理法》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看了这些,其实我想劝说的是,房子最好不要转让,转让了你再很难审批到宅基地,特别户口不在村子里的人更是审请不到。而且就是转让,宅基地权是集体的,你也无权转让,只能转让宅基地上面房物财产权。


第二,那如果一定要转让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只有同村户口村民才可以购买本村房子,且在卖买过程中,一定是对方符合购房条件,然后两家签订卖买合同,村专项领导现场签名盖印(村委印),最关键是要及时过户,因为只有合同但没有过户,一旦这期间遇到拆迁,金钱利益面前打不完的官司。(2)如果只是因为超出“一户一宅”才转让房物的,也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家庭分户。每个户内因儿女成平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只要 己成年(满18周岁) ,旦自己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单位用工合同协议才算) 都可分户。这样房子就可直接合法转让给自己子女。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无权转让的,那是属于国家集体的,转让只是宅基地上面房子使用权,一定要合理合法,及时过户,合同明确,不要给日后产权留下遗憾,和麻烦。


山村梅花


农村多出的宅基地想转让出去而又不违法,基本得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自身的条件,如多余的宅基地是以前按规定取得的,也就是有合法的手续,另就是多余的宅基地具有转让的价值,如位置太偏僻,既便想送人也可能没人要;二是接受方符合申请新宅基地的各种条件;三是对方得是本集体内的村民。只有这三个条件都符合之后,并经村委、乡镇、县级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才算是合法的转让。下面就来说说这三个条件该如何才能达到。


一、自家多出的宅基地具有区位优势和可转让的价值。

农村的宅基地并不是说想转让就有人能来接手的,因大家都可在本集体内获得宅基地,所以,自家多出的的宅基地如果不具备各种方位优势,是没有其他村民会来转让的。这方位优势总的说是:交通方便、地势平坦、位置惹人。

像早二十多年前,我们村的大队礼堂在转让作宅基地的时候就经历了拍卖。可见宅基地的区位优势有多重要了。 情况是这样的:一方是我们组的一个有钱人家,另一方是旁边的组的,竞价的方式的暗拍,也就是每个人都自己出一个价,最后看谁的价高,这地就归谁。我村的人在表上填的1万的价格,另一人出的是1万多一点,好像是不超过1.1万。这样,对方就以多出几百的价格取得了村上的这块集体用地。

【从这也可看出,一个具有商业意识的头脑,在这方面取得了多大的优势。】


二、对方有申请新宅基地的资格与条件。

同样来说一件发生在我们村的一件事。约在五六年前,我村一农民老王(化名)想建新房,因不是很满意自家原来的宅基地,就想新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而同村也正好有一户宅基地很富余的,且位置什么的都很让人满意。

如此,两家就开始商量转让等事宜,经过各种价格的议定,最后两家在村委及相关邻居的同意下,老王以退出自家老宅基地给村集体为条件,才转让到了对方的宅基地。当然,最后的各种手续还是得经过当地乡镇及县级的相关部门的批准同意,才可正式建房。

三、对方有分户的需要并满足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如小王家有两兄弟,自己也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又因自家原来的宅基地不能满足成立两个家庭的面积标准等。那么,小王只要申请到了另立户口的条件,他就可新申请宅基地了。 这时候,如果小王有意愿并对同村别人多余的宅基地感兴趣,就可达成相互转让的初步条件。


可见,有多余宅基地的农村家庭,要想将自家的有正规手续的宅基地转让出去,其实也不是很轻松的,特别是对那些建在偏僻地方的房屋来说,基本是没有同村的人想要接手的。且如今,在农村,人们大都已建了自家的新房,再想转让出去已是很难很难了。

【最后,在一些有了规划的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可说都失去了转让的价值,就不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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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村小之草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所有权。

国家的政策是农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

宅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流转。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必须同宅基地上的房屋一并转让。

3.受让人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的人口越来越少,出现了很多空余的住宅。僵化的宅基地政策,限制了大量空置房屋的转让,浪费农村有效资源。同时也不能够体现宅基地上房屋的真正价值。

国家现在的政策允许宅基地上的房屋对外租赁。不符合上述所列一、三两条规定的购卖人,可以采用长期租赁的方式获得宅基地上房屋的居住权。


盘锦阳哥


首先更正一下,多出的宅基地不可以转让,农民没有权利转让宅基地,转让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以后,有的人家居住的面积超出了规定的范围,这种情况下,想把多出的宅基地转让给别人,怎么样才能不违法?

所谓多出的宅基地,一般都是在宅基地上建有房子的,有的是祖上留下来的老房子,按照现在农村的一户一宅制度,就多了一处或者几处宅基地。也有的人家是给儿子刚盖的新房子,但是媳妇儿不愿意住在农村,只能到城里买楼房,为了多筹点儿钱买楼房,这种情况下也想转让出去。类似的情况,如果想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话,首先要考虑农村户口的本村村民。



因为也只有本村村民之间,村委会才会同意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双方协商好以后,应该在村委会的监督下签订买卖合同,然后由在场的村委会成员按手印,以示证明。事后要拿着合同到镇政府开证明,然后到当地的不动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可能各地规章不太一样,也有的地方需要到国土资源局去办理转让手续。不过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很繁杂,办起来特别麻烦,有时候需要很长的时间,恐怕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转让手续。

我有一个亲戚,儿子已经结婚五六年了,可由于现在农村不再给村民审批宅基地,所以他们家老少三代人,一直住在一个屋檐下,实在没有办法,也是在本村买了别人的一处老房子。前几天亲戚告诉我说,现在房产证虽然在他手里,但是房产证上还是老户主的名字,一时间名字无法更改。说是要等到镇上统一发行新房产证的时候,才能确认更改。至于说镇政府什么时间再发行新的房产证,不得而知。但是他的购房合同是合法的,是村委会都承认的。因为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村干部们都在跟前,也都摁了手印。


我提醒了一句,说房产证上的名字没有更改,这样还是不太安全。虽然说房产证在你的手里,但是房产证也可以丢失啊。万一赶上拆迁,人家过去的户主说是房产证被盗或者是丢失,那你岂不是百口莫辩。所以为了防止万一,还是赶紧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想办法更改了最放心。

这样的转让方式倒是不违法,因为按照法律,这户买主是本村村民,本来就应该有两户宅基地,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家只有一宅,所以完全可以再购买一处。同样是本村村民,对方家里已经符合一户一宅,如果再进行买卖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样的情况恐怕村委会也不会同意。


灵子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是无偿分配给村民的福利用地,仅允许分配给本村村民使用,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1、受让方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这是农村宅基地转让的首要前提,我国法律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不得为城市居民购买或者违法建造的住宅发送土地使用证,因此,外村村民和城镇居民在本村购买或者受让宅基地是无效的,不会得到法律认可。

2、宅基地上要有房屋,单独转让宅基地是无效行为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无法单独转让,一般是通过转让属于村民的私产房屋,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获得宅基地只能通过审批途径才合法。

3、如果转让方是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有两院或以上宅基地

因为《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都有规定,农民出卖或出租住房后,就不能再在村里申请宅基地。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福利用地,如果村民只有一院宅基地,转让后就失去了生活保障,这样是不允许的。

4、如果转让方是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有合法的宅基地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村民通过就业、买房等方式将户口迁入城镇,他们原来在农村申请有宅基地或者继承祖上房屋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5、受让方之前没有宅基地,且符合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我国实现“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受让方村民原来有宅基地,受让后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受让方村民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则受让是无效的。因此,受让宅基地应该和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保持一致(比如年满22岁,村里的男性村民等)。

6、双方宅基地转让必须获得村委会批准,否则是无效行为

注意: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双方协商好转让条款以后,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由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经乡镇(街办)土地所、县(市)土地局逐级审核,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到相关部门进行房屋(宅基地使用权)更名。


才华有限菇娘


“住宅在线”很荣幸为您作答!

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的家庭还是比较多的,但就国家的一户一宅的原则而言,一户多宅是不被允许和承认的,所以大家都在担心多出来的宅基地会不会被拆除,或者是有其他的惩罚措施,今天小编就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的问题,来给大家详细说说。

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怎么办?

针对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的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毕竟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非法的,所以就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该怎么办的问题,还得从宅基地的合法性入手,具体如下:

一、合法的一户有两个宅基地将进行确权处理

针对合法的一户多宅,国家将执行确权处理,目前有这几种一户多宅可以是合法的,不过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各地区可能会存在差异,以下情况不做统一标准,仅给大家作为参考,具体如下:

1、因分户而存在的一户多宅

(1)以前农村经济水平低下,需要很多劳动力进行劳作,所以多数农村家庭多有两个,甚至是有两个以上的兄弟姐妹,他们多数都还是在一个户口本上的。

(2)随着人口逐渐增多,原有住宅就不能满足他们的居住需求,就会重新选址进行建房。但是他们并未进行分户,户口还是在一个户口本上,这样也就造成了一户多宅。

(3)针对这类一户多宅的情况,可以进行分户处理,这样多出来的宅基地就可以进行确权处理。

2、因户口回迁造成的一户多宅

(1)以前进城热一直是一个潮流以及趋势,但随着农村户口的含金量凸显,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回农村建房或者是定居。

(2)部分人因为满足将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可以办理户口回迁,但是可能会因为管理部门的疏忽,而造成了一户多宅的情况,若是因为这种情况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

3、因继承造成的一户多宅

(1)众所周知,农村土地属于该村集体组织所有,宅地基也是如此,农户对宅地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但是对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

(2)当父母逐渐老去,虽说子女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方的房屋,若是因为继承父母的房屋而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

4、宅基地总面积符合当地规定的一户多宅

(1)部分地区因为地理条件受限或者是其他原因,初次所建的农村自建房的面积狭小,久而久之就会不满足一家人的居住需求。

(2)这时就会重新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但是各地区都有一定的建房面积标准,若是这两次或者多次建造的房屋总面积并未超过当地政策标准,那么也是合法的,也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二、非法的一户有两个宅基地将分情况处理

针对非法的一户多宅,也是有多种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有偿使用

(1)目前有不少地区在试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若是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建筑面积标准,虽然不会面临强制收回拆除的处理,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

(2)据了解,当宅基地面积超标的面积越多,该农户所要缴纳的费用也就越多,所以建议大家在建房时,熟悉当地的政策标准,以免后期出现问题。

2、转让

(1)针对非法的一户多宅农户,若是不想有偿使用,可以将多出来的宅基地转让给同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2)但转让后的双方,都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3、自愿有偿退出

(1)部分一户多宅是因为在城市有了房产,并且将户口已经迁出了该村集体组织,其原有的农村宅基地可以根据原农户的意愿进行处理。

(2)在这小编提醒大家,这项政策实施还不久,若是以前碰上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该村集体组织将宅基地进行收回处理,但最新的宅基地政策要求,要以农户的自我意愿为主,可以实行有偿退出。

4、强制收回

(1)其实农村一般很少有强制收回的现象,只有少数情况使用这种强制手段,如:农户建了新房,但是旧房并未拆除的情况。

(2)若是该房屋居住者不满足申请宅基地的情况,但是强行占据了村集体组织的宅基地进行建房,村集体组织可以实施强制收回。

(3)若是申请人用欺骗的手段骗取农村宅基地进行建房后,一旦被发现,也要无条件被强制收回。

5、暂时保留

(1)部分农户家里可能会有祖辈留下来的房产,这类房产一般都是古建筑或者是要受到保护的文物,这是不适合进行拆除的,可以进行保留,或者是开发旅游项目,为村集体组织成员增收。

(2)现在农村房屋都是一户接着一户,并排进行建造的,若是该栋房屋属于要被拆除的非法的一户多宅,在进行拆除时可能会影响周边邻居的居住安全,那么可以将该栋房屋进行保留。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怎么办的内容介绍,总的来说一户多宅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合法的一户多宅将进行确权处理,但是非法的一户多宅也有多种处理方法,一般是不会被强制拆除的,只有在建新未拆旧、强制占用宅基地建房、以及骗取宅基地进行建房的这几种情况下,才会进行强制收回,若是您家不属于这几种情况,可以不用担心你家的房屋会被拆除,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住宅在线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

现如今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新增人口不断增加,很多农民都无法获得宅基地建房,而一些人手中却拥有好几块宅基地,这是非常不公平的,为了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实现人人都有房住的梦想,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许多规定,加强了农村土地的管理,对农村宅基地也实行了“一户一宅”的住房原则,那有些农民手中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呢?



“一户一宅”指的是,以农村户口家庭组织为单位,只能合法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也就是说申请宅基地建房并不是以个人的名义,而是一家人,一家人只要够住就可以了,如果不够住,子女长大以后可以分家分户,再申请宅基地,这就符合“一户一宅”的住房原则了!


由于农村的土地性质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农民个人并没有所有权,所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够私自买卖交易的!但是我们可以提出自愿有偿退出和在本集体成员之间流转,这都是合法的!也就是说,多出的宅基地只能转让给本村其他的村民,在双方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还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而且受让方也必须要符合“一户一宅”的住房标准!符合这些要求转让的宅基地才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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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不甜不要钱


农村现在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在没实行一户一宅的时候,农村有很多人家的宅基地,是超过现在的宅基地标准的,所以就多出来了宅基地,这也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多出宅基地的问题,不是农民自身的问题,所以农民朋友们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结的!

过去农民宅基地多了,也盖上了超过了现在标准的住房,而且房屋盖上之后也办理了房屋产权证,所以即使你超过了现在的标准,你的房屋产权证也是合法的,也是受法律保护,在这个问题上你更不用纠结,也不用纠心的!

假如,你们现在这个地方就开始了土地征收征用的事,那么你们也不用担心,你超过标准的,但是有房产房屋产权证的住房,是受法律保护的,拆迁你多少平方米的房屋,就会给你补助多少平方米房屋补偿的,这一点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你的问题是,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的问题,你多出的宅基地是历史的原因,多出来在你的手里就多出来了,在村子里面有统一收回的情况下,你还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如果村子里按一宅一户一宅标准的面积收回多余的宅基地的话,你也是得无条件的把多余的宅基地交回给村里的!

宅基地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的,你多出的宅基地,你可以使用,但是,你是没有权利转让的,你也是不可以转让的,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不是你个人的,你只有使用权,所以,你也不要在这个问题上动脑筋了!

所以,你多出来的宅基地,如果村子里往回收了,你就交还给村里,如果村子里还没有往回收,那你就先用使用着,但是你切记,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不是你的,你是不可以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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