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公民,
都应该配合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
暴力阻碍民警执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他们对警察出手辱骂、殴打民警、辅警,阻碍执法,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
时间:3月28日22时
地点:河滨东路112号某ktv楼下
事件回放:叶某成、杨某杰酒后在河滨东路某ktv楼下对民警、辅警进行殴辱骂,处警民警进行制止并要求配合调查时,杨某杰、叶某成不听制止,拒绝配合调查,反而继续对民警进行辱骂,并出手殴打辅警致其身体受伤。杨某杰、叶某成被带到办案中心后继续对民警进行辱骂,还动手撕坏询问室告知公告。
处置结果
接报后,柘荣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介入调查。目前,杨某杰、叶某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杰、叶某成行政拘留十日,维护了民警执法权威。
“
那么大家知道妨碍公务执行
会面临什么处罚吗?
以下给各位普及妨碍公务的法律知识
配合执法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妨碍公务执法需付出代价
切勿以身试法!
”
普法
时间
妨碍公务执法 你需要知道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蜀黍有话说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定要采取合法途径,不要因一时冲动采取极端方式做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不能因个人的诉求而侵害大众的利益,把个人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维权也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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