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的山地,可以將其改造種植果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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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無絕對,退耕還林的林分在部分情況下經過批准可以改造種果樹,我所在鄉鎮17年、18年各有一片退耕林經批准進行了改造,原樹種為意楊,蟲害嚴重,現改為楊梅。



1、退耕還林工程2002年在安徽實施已來,國家補貼已滿16年,今後是否繼續給予補貼現在還沒有得到通知。

2、《退耕還林條例》第五十條:資金或糧食補助期滿後,在不破壞整體生態功能的前提下,經有關部門批准,退耕還林者可以依法對其退耕林木進行採伐。

3、安徽省也出臺了退耕還林關於因工程需要、洪水災害損毀等原因,退耕還林可以易地補造的規定。

4、國家大力推進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目的一是加強生態建設,二是促進農民增收。今後對於退耕還林林分的處理只要不違被這二個原則,林分完全可以和其它生態林一樣,在不違反《森林法》前提下,退耕者可以完全依法經營,申請批准更新或改造低產、低效、病蟲害林分。


退耕還林改造成果樹林,在下面幾種情況下,當地林業部分應予批准:①原林分老化(如意楊)或病蟲害、災害損毀嚴重,生態效應低;②採伐後重新更新造林,更新林分具生態保護功能。

果樹林通常被劃入經濟林範疇,這是偏面的。實際上很多果樹如楊梅、板栗、油茶、核桃等是兼用林樹種,也是替代更新原有退耕樹種最好選擇,能起到生態保護和經濟效益雙重目的,是長久保障退耕成果最好的選擇。


林業無紙筆


退耕還林工程是我國為修復和改善生態,遏制不斷惡化的環境變化而開展的一項生態工程,其工程實施的目的是生態保護,因此,一般情況下退耕還林工程造林不得擅自進行樹種更換改造。但在一些特定條件下,退耕還林工程受到損毀,生態防護功能喪失,是可以進行更換調整的。

退耕還林造林遭受“三災”損害時

當退耕還林造林遭受病蟲害、水災、旱災、火災、冰凍雪災(俗稱“三災”)時,苗木受損枯死,造林保存率達不到驗收標準,退耕還林的生態防護功能喪失的前提下,是必須進行補植補造的,在重新進行補植補造時,需要重新考慮適地適樹的原則,合理選擇樹種,可以考慮一些適宜當地生長,生態防護功能較強的果樹進行種植。


退耕還林造林樹種不適,成片枯死時

在退耕還林造林樹種選擇不當,不太適應當地氣候、水文、土壤等立地條件的情況下,會致使苗木長勢較差,或逐步枯萎死亡,難以發揮退耕還林的生態防護功能,這時候也可以申請更換造林樹種,通常林業主管部門會現場進行勘察認證,並徵求退耕還林實施人意見,選擇一些適應性強、生態防護功能較好的樹種,包括一些果樹,做為替換樹種,進行補植補造規劃設計,這樣就可以按照設計要求替換造林樹種了。


退耕還林改造其他樹種的注意事項

眾所周知,退耕還林的目的是生態防護,改善和修復生態環境,因此在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替樹種時必須不忘初衷,首選生態防護功能較強的樹種,但也可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選擇一些適應性強,兼具一定的經濟功能的鄉土果樹樹種,在確保退耕還林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取得一定的經濟收益,補貼農戶的家庭收入,實現生態和經濟收益雙贏的效果,不失為明智之舉。



基層林業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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