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公账户上打了款给别人,无法拿到发票该怎么办?

琳儿219693012


公司很多时候确实存在有些业务拿不到票的情况,作为财务,我们要保证每笔业务真实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有相应的扣税凭证,也就是说的增值税发票。

在对公账户上打了款给别人,无法拿到发票该怎么办呢?

1、针对日常费用报销或者采购业务无发票怎么办?

公司一般存在水电费、房租、部门费用、个人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等零星的费用,但这些费用可能受公司人员素质、外部单位的正规程度影响。如有些业务员就是不喜欢拿发票报销,有些业务如房租属于个人房源难易取得发票等因素影响。不过这些零星支出金额都比较小,实际生活中都容易解决,一般找其他发票进行代替了。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需要好的制度从源头杜绝。对于采购业务没有发票,虽然可以找其他单位买票,但是这样做是有风险的。

2、在对公账户上打了款给别人,无法拿到发票该怎么办呢?

无法拿到发票,税前当然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时无法扣除的,税法上不认你这部分成本支出。

3、有些业务确实没法发票的,那也可以税前扣除。

如涉及政府性支付、事业单位性质支出、某些政府会员费、银行手续费、银行贷款利息等,这些确实是没有发票的,但是可以凭支付凭证税前扣除的。

4、如何从业务流程上减少因无发票造成的损失。

若是日常的费用报销,最好是先做发票借款,挂账在个人头上,必须通过费用报销制度予以确认,待来票直接冲减,若待个人离职前尚未来票的,直接扣减相应个人工资;若存在直接报销的费用,发票不正规则不得支付报销款;若存在采购业务,我们需要在合同上明确相关开票条款,待收到全部发票后支付尾款等进行规范;若存在其他单位难以开票的情况,可以找挂名公司代开,当然这种金额不宜过大且不能经常发生。


悟空做财务


对公账户打了款给别人,无法拿到发票,在财务处理上是不可受理的,因为財务制度规定,是凭票付款。

应该怎么办的问题,详见于下:

①、如果是支付的商品货款,依据《合同法》按照合同承诺条文解决。

②、如果是支付的劳务费,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事宜解决。

③、先由双方当事人,报请税务机关,依法补税、补票。

④、落实单位内部管理责任。谁同意无票支付,谁负责其损失。若金额巨大,短时期又无法赔偿的,应保留追诉、或先预执行的权利。

⑤、妥善保管好打款依据(银行小票),根据打款事由(原因)、合同或事实依据,两年内必须依法起诉违约的当事方。否则,法院将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气壮山河


一般来说应付账款都是要见票付款的,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预付账款。如果真的出现了预付款后别人不开票的情形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如何防范出现此类问题,以下进行探讨。

1. 销售货款。

一般的销售条款都是有账期的,账期的规定一般是按照发票开出日期后的多少天。但也有需要预付货款的,注意这种情况一定是给信誉良好的客户。不明情况的千万不要预付。

如果申请人不懂,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就是付出去了,那要关注这笔预付款的情况。

(1) 对方已发货,但就是不开票。要向对方催要发票。开不开票的问题肯定是在谈价格的时候就谈好的,所以除非之前说了不要票,一般是可以催要到发票的。

(2) 对方一直不发货,也不开票,并且没有能力发货了,向对方申请退款。如果金额巨大,且对方拒不退回的,可以诉诸于法律手段,出具律师函等,如果金额不大,且对方关门了,或者逾期3年也无力偿还了等等情形的,要确认为企业的损失。

2. 提供劳务的款项。

一般来说,提供劳务的报酬都是在劳务结束后才付款的,但也有情形是对方的信誉比较好,提前先把钱给了。

(1) 如果对方是公司,那按照劳务协议约定索要发票。

(2) 如果对方是个人,可以要求对方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但比较多的情形是个人不愿意代开,那公司就不要预付款项给个人,而通过与工作室的结算来完成交易。这样既可以收到发票,个人也能合法完税。

总之,对公账户预付款的情况,需要在企业内设置完整的审批流程。当中一定要有财务人员的把关。此外,如果出现票无法开出的情形,那需要要求对方退还款项。预付款是企业的一项资产,也是要进行重点管理的。

以上是财会小童观点,欢迎评论补充。


财会小童


针对您这种情况,你首先得明确无法拿到的发票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对方是由于个人原因迟迟不予开发票的话,建议采取以下两种措施:

一是积极联系督促对方开具发票。二是可以向对方讲明,不开具发票可以向他们的主管税局反映。给对方施压的情况下,得明确这是偷税漏税行为,向税务反映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最后对方坚决不予配合开局发票的,那就可以直接主管税局反映了,使对方受到相应的处罚。


京益企业法律顾问


这个问题还是要看金额大小和实际是什么业务。

没有发票从财务账务处理上来说,其实问题不大。业务真实,补上相关的凭证,再加上领导审批,基本上最后都能入账进费用的。

最关键的是能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年终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对票据的要求明显比会计核算要求更高,不符合要求的话,很可能费用出去了不说,在所得税前还要调回来。

所以,如果金额不大,可以不那么折腾,多一点所得税,也别想办法去找票了,其它地方巴拉巴拉也能出来。以后类似的业务从财务制度上多规范,比如:见票才能付款;预付款必须是对公账户,对私的先挂业务员头上,必须拿票回来才能销账,否则自己承担。

如果金额很大,那可能就是完全不同的处理逻辑了,需要先分析为什么拿不到发票的原因,看看有没有办法再补上发票,比如:

若对方是自然人,不知道怎么开票,那可以告诉他去税务局代开;

或者对方是干私活的咨询顾问,不愿意去开票,那最好是私底下再沟通,款退回来,换个人重签合同之类的勉强也是可以操作的嘛。

若是购买了什么旧货之类的,对方也不愿意开票人也找不到了,可以根据之前的交易记录,以公司的名义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交3%的增值税应该比25%的所得税划算。

然后,如果金额真得非常大, 好几百万的(嘿嘿就不说上千万了哈),最好是跟当地的税代机构,或者税务专员咨询下。具体问题具体解决,看看税务机关需要什么样的凭据才能认可税前扣除。


康愉子


预先支付的货款或者相关费用,事后不能取得发票的,短期内可暂时挂账,但必须及时与对方协商,妥善处理。

个人认为有几种可能:

一是已付款,已收货,那在收货时暂估入库,发票可咨询税务管理员到税局代开。这也包括对方已经解散、注销,不可能再取得相应服务发票的情况。

二是已付款,未收货,如确认不能收到发票,则追讨退款,或对方失联、注销的,确定不能追回的,可以确认为坏账损失。

个人意见,供参考。


金荣智汇


直接电话当地税务,先罚款再开票。这样干过。一供应商收到款,不给开票。一个电话打到税务,那边就解决了,税务全程跟踪反馈处理结果,妥妥滴!


无影刀客6688


明确告诉对方,不提供发票,就必须退款。实在没办法的招:警告对方,再不开票就去税局告他们。如果对方还不配合,可以考虑真的去税局咨询一下。


小会计CPA


问清什么情况?


GentleBreeze微风


向对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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