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您的经济补偿被公司“私吞”了?


前言

想必很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一般会根据您的个人工作表现来决定是否继续与您续签劳动合同。如您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很优秀,想必用人单位会非常乐意与您续签劳动合同。假如您的工作表现比较平平庸庸,想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一定会立即让你拍屁股走人。

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通知您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呢?如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安排您工作,如满一个月未与您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或超过一年未与您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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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笔者对法条的理解:

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笔者认为可以分解成三种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如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即使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须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期满,如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笔者对法条的理解:

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间内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是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的。

1.如果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

2.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

3.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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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给劳动者的建议

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劳动者息息相关,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应当如何面对,笔者的建议如下:

1.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即将到期

劳动合同到期前,建议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自己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从而了解用人单位是否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续签的话,可以继续安心工作。如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经济补偿问题。

2.不要主动申请离职

请注意,如用人单位人事忽悠劳动者写主动申请离职的文件时,请千万不要上当!因为如劳动者主动申请离职的,劳动者是不能获得任何经济补偿的。

3.做好工作交接

如公司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了,建议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交接,在工作交接完成后与用人单位确认交接完成。

4.权利救济途径

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又希望拿回属于自己的经济补偿的话,劳动者可以采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的程序,只有劳动者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未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裁决或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后,劳动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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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结

在平时写劳动法相关的文章或做悟空问答的时候,很多劳动者往往会说,劳动法根本不会保护劳动者,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有失偏颇的。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情况中,确实有很多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发生,劳动者有时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应该相信,多学点劳动法才能明白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怎么样的,只有这样您才能会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成千上万的劳动纠纷案例,也有非常多的劳动者通过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任重道远不代表不需要了解当下,法治路上有你,请相信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对法律会更加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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