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和合同工有什麼區別?

且活且珍惜24209921


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慨念,勞務派遣工跟用人單位沒有直接關係。他們只是行成一種最基本上的用工關係,勞務派遣工和勞務派遣公司是改革開放以來的新生事物,也是權力和利益共享的經濟聯合體。 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推進,人力成本是各行業最難控制的成本。招用合同工就是同工同酬,為了追逐更大效益化。降低用人成本和轉嫁用人風險,就向社會推出勞務派遣工的用工機制,相繼就誕生了各類關係性質不同的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就承擔了部分用人單位的人員招錄培訓,薪酬待遇日常管理及用工風險的責任和義務。各類勞務派遣公司的主要贏利就是靠勞務派遣工的數量,收取管理費用或從中榨取剩餘價值。勞務派遣工跟用人單位沒有半毛線關係,勞務派遣工還得看用人單位任何一個人的臉色辦事,方方面面誰都不能夠得罪,要不他們中的某個人不高興你就有麻煩了,說白了就是用人單位想用你就用你不想用你就滾蛋。勞務派遣工基本上是用人單位最實在的工種,最苦最累最危險最髒的活都是勞務派遣工的事。什麼背黑鍋頂雷出事頂包都是勞務派遣工份內事, 用人單位就是以拿最少的錢錢,讓勞務派遣工幹最多的事或者轉嫁更大的風險。從不同程度以各種方式榨取勞務派遣工更多的剩餘價值,分享人口紅利給單位帶來最大的效益。

合同工是用人單位根據自身發展和用工要求與個人發生的直接勞動關係風險和利益共享的雙向選擇,所有的薪酬待遇用工風險都是由用人單位支配。合同工的用人單位要承擔對員工的培訓晉升續職等的責任和義務,合同工享受該單位在編職工的同等權利和義務。用人單位對合同工的管理培訓使用應當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當時所簽定的合同條款來執行,雙方都得按照條款履行職責義務。如果誰違反規定都有權利解出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的責任和義務,同時違約方將承擔違約帶來的損失的賠償責任和義務,構成違法犯罪的將會受到相關的處罰。合同工和用人單位雙方都有平等關係,基本上是互惠互利雙方都有選擇對方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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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見解,派遣工和合同工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勞動合同關係不同。派遣工是與派遣公司簽署勞動合同,然後派遣公司根據別的公司需要把你指派到對應的工廠去上班,派遣工與所服務的工廠不存在直接的勞動合同關係,意思就是如果你所服務的工廠短時間人力富裕,優先分流的就是派遣工,意思就是你有可能被該工廠分流。正式工是工廠的人資部分招募的員工,招募體檢等各項要求合格後,與工廠簽訂勞動合同,正式工的優點在於工廠不得以工廠人力富裕或者其他非正式工的原因解僱正式工,意思就是正式工受勞動合同保護!

2.勞動待遇不同。以目前市場來看,派遣工待遇明顯高於正式工,雖然派遣工底薪和加班費和正式工一樣,但是派遣工有一項額外收入,那就是派遣工返費,瞭解到最好時候返費高達8000+,只需要打卡55天。

總的來說,派遣工在待遇方面優於正式工,缺點就是不穩定,也就是哪裡需要就要被派發到不同的公司去上班。

以上,個人見解,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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