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深化殡葬综合改革 建设公益性公墓950余处

大众网淄博·海报新闻4月1日讯

(记者 许炳棋 通讯员 焦成名)近年来,淄博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强化基层殡葬服务保障,实施殡葬惠民政策,为百姓百年之后“安居”,不断做出努力。目前,淄博市已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墓服务保障体系和节地生态安葬体系,建设公益性公墓950余处。

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散埋乱葬问题

2016年起,淄博全面打响移风易俗攻坚战,在这场攻坚战中,淄博瞄准殡葬改革这个“硬骨头”,以“公益惠民、节地生态”为目标,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力促深化殡葬改革与推动移风易俗、保障群众安葬需求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

2017年11月份,高青县一次性建成全市规模最大的公益性公墓——高青县田镇镇公益性公墓,2018年秋天投入使用。此公墓占地30亩,墓穴总数为6000个,可安放12000具骨灰。

淄博深化殡葬综合改革 建设公益性公墓950余处

淄博市各区县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荒地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临淄长青园公墓建成第一家区级公益性公墓,于2017年6月开始启用。桓台县怀念堂建成全市占地面积最大的骨灰楼。

“公益性公墓建设后,惠及了周围多个村庄,解决了散埋乱葬等问题。”高青县民政局副局长邵珠军介绍。2017年市级出台了区级公益性公墓奖补政策,对完成建设任务、符合验收标准的区县,按照每处5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区县坚持分类奖补与递减奖补相结合,高青县对验收合格的穴位式公墓,按照2017年每穴500元、2018年每穴4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新建骨灰堂等骨灰存放设施,按照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进一步调动了镇村公墓建设的积极性。

目前,淄博市已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墓服务保障体系和节地生态安葬体系,建设公益性公墓950余处。

专项整治殡仪服务车辆保障群众殡葬权益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淄博通过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等行政手段,规范殡葬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统一对殡仪服务车辆进行重新核定,建立“在城区遗体运送由殡仪馆承担,在乡镇遗体运送由镇(街道)殡仪服务站承办”的管理模式,实行殡仪服务车辆审批许可制度。

淄博深化殡葬综合改革 建设公益性公墓950余处

在高青县殡仪馆内,记者看到几辆殡仪车辆整齐的排列着。“我开殡仪车已经有18年了,车辆管理变化很大,现在不仅车辆变好了,工作环境干净了,单位还会定期给我们培训。”工作人员郭振中告诉记者。

高青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张卫东介绍道,近年来,高青县加强殡仪服务车辆管理,通过专项治理,对原有的34辆殡仪车辆进行整改,有28辆运尸车辆合格,并建立殡仪车辆档案,颁发《殡仪车辆许可证》。联合交警部门组织安全培训班,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规范了殡仪车辆及司机管理,提升了殡葬接运服务水平,有效杜绝无证无牌的现象,为丧属提供了便捷、安全的殡葬接运服务。

据了解,不仅高青县规范运尸车辆管理,实行“一辆车两套手续”。其他区县对殡仪服务车辆也加强规范,如临淄区清理规范运尸车辆,纳入殡仪服务站统一管理。此外,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保障群众殡葬权益,淄博市公墓管理处制定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推行公墓温馨提示卡,刊登经营性公墓公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增强群众殡葬获得感

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淄博市各区县实施了众多殡葬惠民政策。

张店区、高新区殡葬惠民政策实现全覆盖。据了解,总投资2.49亿元的平山陵园,是由张店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公墓。陵园按照“绿色殡葬”“生态殡葬”“人文殡葬”和“惠民殡葬”要求,除建有传统墓穴,还设有树葬、鲜花葬、草坪葬、海葬等各种生态节地葬法。

淄博实施特殊群众免费安葬政策,陵园内专门设立公益安葬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可免费在公益安葬区安葬;选择其他安葬方式的,维护费给予优惠减免。张店平山陵园免费树葬,临淄长青园公墓免费草坪葬,德归园公墓无主无名骨灰免费自然葬。

淄博市殡仪馆推广节地生态葬法,淄博市公墓管理处对在玉皇陵公墓选择树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法的逝者家属实行每具骨灰1000元的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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