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检察官为何敢调查总统?

小文的美食


在美国,司法部门至今也没能对特朗普总统的“通俄门”事件调查个所以然来,这与韩国检察官敢于调查总统相比,实在是相形见绌。那么,在韩国,为何检察官对调查总统能够如此大胆呢?难道他们吃了豹子胆不成?

历数李明博、卢武铉、朴槿惠这些风光一时的总统,无不在检察官的一纸宣令下身败名裂,沦为有罪之人。

从表面看,韩国也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由行政、立法及司法构成,不过由于韩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政治生态畸形,诸如国民对内斗乐此不疲、财阀献金等,以致于造就了韩国检察官独一无二的调查制度。

在韩国,检察官不仅具有刑事侦查权,还拥有起诉权。这表明检察官能够展开对任何案件的调查工作,警察也好,其他公职人员也罢,只有在检察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才可展开。难怪韩国检查官被称之为“刑侦之王”,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正是看好检察官职权的至高无上,韩国每年都会有很多莘莘学子参加司法考试,尽管通过者率寥寥,但兴致不减。并且即使考试合格还要进行多年的学习、工作、考核才能取得检察官的资格,而顺利完成这一切最起码得近20年。

这样说来,前总统朴槿惠身陷囹圄、锒铛入狱也就在情理之中。国会的支持、现总统文在寅的施压,加上检察官大权在握,自然能够大刀阔斧地对朴槿惠展开独立调查取证,并将其绳之以法。

不过权力过大将不可避免地滋生腐败现象,诸如多年前检察官全某与女犯人发生性丑闻一事、金某收受巨额贿赂等不一而足。而这又另当别论。


点赞太容易,评论显真情,欢迎关注、留言,等你评论,等你『一鸣惊人』!

江淮圣手


政史君出山了,作为一名韩国时政爱好者,对于这个问题,我有话要说。

韩国的检察官有什么权力,竟然敢调查总统?

韩国不是独裁国家,他实行的是美国那一套的三权分立制度,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韩国的检察机关隶属于司法部,名义上属于韩国的行政机关,但在实际上它却具有非常大的独立性,拥有非常大的权力。


在韩国,搞刑事案件侦查,都是检察官主导的,警察蜀黍只能给他们打下手,全都要听检察官的。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都拥有独立办案权,怎么查、查什么、起不起诉,这些都由检察官自己决定并承担责任,上级领导只能提建议,不能干涉具体案件的侦办。同时,为了保证检察官办案的绝对中立性,韩国法律还规定了他们不能加入任何政党和政治势力。

正因为韩国的检察官拥有了这么大权力,所以他们就能够非常“牛逼”。不管是前任总统还是现任总统,他们都敢查。当初朴槿惠在还没有下台前,他们就敢直接把朴槿惠列为“亲信干政”的共犯和嫌疑人。所以你就可以经常看到,“韩国检察官突袭青瓦台”、“检察总长夜讯朴槿惠”、“韩国检察机关正式提请拘捕李明博”等等这一系列的新闻。



在韩国,当检察官要比当总统更受欢迎、更吃香。


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果喜欢的话,可以点击右上角关注政史君。


政史君


根据韩国法律,在韩国检察官的地位很高,若想进入检察系统要通过严格的司法考试,每年一考分三次进行,通过率很低。考试合格必须还要进入最高法院主办的司法研修院,完成二年的司法研修学习,毕业后才能成为初级检察官。



在检察系统工作5年后才能逐步晋升,达到10年后方能成为高级独立检察官,韩国前总统卢武铉经过10年考试才考入检察官。


检察官的任命由总统决定,法务部长行使提名权,除检察长之外 检察官资格不能随总统换届而改变。

检察官可以指挥司法警察工作,司法警察也要把所有证据和相关文件提交检察官,韩国检察官不能加入各党派和政治组织,检察官一般独力办案司法警察办案要对检察官负责。


韩国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由行政,立法,司法三部部分组成,检察厅属于行政机关隶属司法部。韩国检查官地位很高权力很大,任何部门可以随时进入搜查,检察官对任何需要调查的人员,一般都可以对相关案件进行询问,包括总统也不能例外。


快乐老张




一、韩国检察官敢于调查总统,是法律赋予检察官的权力。韩国实行的是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制度,检察厅隶属于法务部。韩国法律规定,韩国检察官实行独任制原则,说白了就是一个人构成一个独立的执行厅,对于自己负责的案子,独自立案、独自判断、独自决定、独自承担责任。可以说从案子的调查到起诉都是以检察官个人的名义来完成,上司只能提出建议,无权更改检察官的结论。所以说有了法律这把尚方宝剑的支撑,韩国的检察官权力是比较大的,即使总统也不在话下。



二、韩国检察官敢于调查总统,是有强有力的背后支持。在韩国这种多党执政的国家,党派矛盾尖锐,相互攻击也是家常便饭,一个检察官敢限调查总统,如果说没有一定的背景,没有一个大靠山的支持,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文在寅作为韩国总统,有他在背后支持,说要调查谁,那基本上就没有太大的意外。这也是朴谨惠被延长羁押期,被无数次审问调查的主要原因。

三、韩国检察官敢于调查总统,是已经初步掌握总统的罪证。初期调查朴谨惠的“特检”,就是在韩国国会的支持下,由共同民主党、国民之党和大国家党根据韩国特别检查法规定,专门成立的临时调查组。这里面的共同民主党就是文在寅的老东家,共同民主党的律师对党首的政治对手的调查能不上心吗?“特检”小组将调查结果转交韩国检方后,韩国检察官迫于文在寅的压力,继续深查朴谨惠也在情理之中。

总之,从韩国执政党的上台特点、党派之间的矛盾冲突、官商勾结的情况来说,韩国总统在执政末期,是最容易受到在野党偷袭、摸黑的,一旦被政治对手抓住机会,肯定要进行覆灭式的打击!


极度骇客


首先说,朴槿惠总统可不是被韩国检方调查的。韩国检方也不是“无所不能”的,他们上边有《法务部》管理,同时处处受到对等的司法系统,即韩国法院的制衡。


韩国检察厅,主要是处理重大案件。在其机构内部有《特别搜查本部》主要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进行调查。这不包括长官,总理和总统!韩国检查总长是由总统任命,任期不会超过本届总统任期。

调查朴槿惠总统的《特检》,是韩国国会三大交涉团体,共同民主党、国民之党、大国家党等依据韩国特别检查法之规定,提交的《朴槿惠-崔顺实干政门》法案而专门设立的临时调查组,与韩国检方两毛钱关系都没有。

《特检》的主要成员,特别检事、特检辅佐官等5人全部为律师,一个都没有韩国检方的人出任职务。《特检》从历时三个月完成《干政门》调查,之后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检移交了全部资料和证据,就地解散。从此时开始,韩检才正式介入调查,而朴槿惠总统也变成了“朴槿惠嫌疑人”

这才是全部流程。


全视角观察窗


这个是有韩国的政治制度决定的,韩国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系,即行政,立法还有司法三部分组成;

在具体案件上,韩国实行的是检察引导侦查制度,警察并不能独立办案,所有案件必须通过检察官,由检察官决定取哪些证据,如何取证,然后指挥警察工作,最后由检察官出庭指控。整个过程都是以检察官名义进行的,而不是检察院,在宣判之前,检察官还可以撤销或改变控罪。

为了方便查政府高管的贪腐案件,韩国各个地方检察厅均内设有专门的反腐机构特别搜查部,韩国的最高检察机关大检察厅也专门设置了“中央搜查部”。一些大案,就像朴槿惠这样的案子,一般都有特别检查组专门负责;

在韩国,检察官非常牛逼,很吃香。当然,能做检察官却不容易,数据显示每年不足3%的通过率,好多人都要考好几年;

哈哈,这个只是影视片段,大家不要多想,最主要的是要考好多年,做个检察官也不容易!


初心丶GGO


法律不建全有误!与漏洞。不懂得什么应该不应该。故背地有黑。有权想诬陷就诬陷!没证据也可诬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