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偉華:中國汽車需回懟歐盟“競爭對手”論?

最近幾天歐盟委員會拋出《歐中戰略前景》,拿出針對中國的10項行動計劃,要在21-22日的的歐洲理事會上討論,在這個文件裡,歐盟委員會稱中國為“系統性競爭對手”。過去很多年,中歐叫“全面戰略伙伴關係”,歐盟這個時候試圖改變這種關係,核心訴求是保護本土企業、限制中國國有企業、反對中國產業政策、質疑中國5G網絡安全。這種只想在中國賺錢,不準中國企業去歐洲併購,只想打擊中國優勢產業,絕口不提歐洲企業在中國壟斷市場的強盜邏輯,和100多年前的八國聯軍沒啥兩樣。

朱伟华:中国汽车需回怼欧盟“竞争对手”论?

對於歐盟而言,內部意見顯然不統一,支持中國的歐盟國家並不少。能夠主導歐盟拿出這個行動方案的顯然只是歐盟的科技和製造業強國,比如德國。最近德國大眾聲稱要討論在中國合資企業的股比,這恐怕也是翅膀硬了要來搞“系統性競爭”,既然談公平競爭,我們是不是先允許一汽、上汽、江淮在德國“買買買”再談在中國的合資公司股比不遲?說到底,中國目前並不缺德國大眾在中國造車。減少德國汽車的市場佔有率,不僅對中國汽車市場是好事,對全球汽車市場也是好事。我相信美國、日本和中國在減少德國汽車全球市場佔比上是有共同語言的。

朱伟华:中国汽车需回怼欧盟“竞争对手”论?

我們當然歡迎大眾汽車繼續在中國投資汽車產業,我們在全球推動的電動車產業政策不僅讓中國本土車企受益,催生出的電動車消費市場,對大眾汽車剛剛搞出來的MEB電動平臺也是極大利好。上汽大眾正在投資MEB平臺工程,沒有中國這個電動車消費市場的支持,大眾汽車未來幾百億歐元的MEB平臺投資能收回成本麼?既然是做生意,最好和氣生財,一邊在中國賺錢,另一還對中國產業政策說三道四,這種嘴臉最可恨。

朱伟华:中国汽车需回怼欧盟“竞争对手”论?

在歐盟委員會拋出中國是“系統性競爭對手”論同時,歐盟在涉及汽車的技術路線方面也有新的動向,比如在中國稱為“車路協同”的技術路線上,3月13日,歐盟通過法令公佈了車路協同標準,這個標準雖然沒有強制要求選擇DSRC/ITS-G5路線,但最終歐洲的市場選擇的結果很可能是這種被稱為“車載WiFi”的“落後”技術路線,而更有利於5G的C-V2X路線則有待觀察。

對中國而言,當下確實要藉著5G投資推動C-V2X,但更重要的是在車輛終端上取得進展。2018年底,工信部發布的《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行動計劃》提出的關鍵技術是基於4G的LTE-V2X產業化和商用部署,基於5G的V2X在部分場景實現商業化應用:

朱伟华:中国汽车需回怼欧盟“竞争对手”论?

經過3個月,我們看到,深圳發佈的《深圳市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9-2012)》就明確了自己的方向是重點突破C-V2X,我理解,深圳提C-V2X,而不是LTE-V2X,意思是要在車聯網這個問題上比國家的自動駕駛基礎設施的普及水平要高,因為一般而言,C-V2X是指介於4G和5G的V2X之間的一種技術。

朱伟华:中国汽车需回怼欧盟“竞争对手”论?

我們不必為C-V2X是否要搞怎麼搞去爭論,關鍵是加快車輛的前裝北斗普及和通訊聯網。通訊方面可以兼容2G/4G和5G,但定位上一定得強制支持北斗。為啥?因為歐盟的C-ITS背後的行動方案就明確支持伽利略!

朱伟华:中国汽车需回怼欧盟“竞争对手”论?

我們這邊搞C-V2X的,竟然還在大提特提GPS,當下是有GNSS,但有GNSS不意味著就可以不去考慮自己的時空主權。對於C-V2X而言,如我們連這項技術的測試設備都自己不可控,還得點名道姓藉助羅德·施瓦茨的測試能力,試問,我們哪來的標準獨立性?既然歐盟把中國定位於系統性競爭對手,我們沒有必要別人聲稱要來打臉,我們還送臉過去。誰搞C-V2X,都必須建立在自主可控的時空標準和基礎設施之下,沒有這個本事前,那就最好挑撥競爭對手內鬥不止,而不是送臉過去讓人打個痛快!我們不折騰,但也不怕別有用心的競爭對手摺騰我們。這才是我們應該有的戰略選擇!

我們在車聯網領域,面臨的主要是行業跨界協同挑戰,畢竟,中國通訊行業靠著過去幾年華為、中興以及三大運營商的鉅額投資,已經走在全球前列,但在汽車行業,我們並沒有制定國際標準的話語權。還好,在車聯網這個問題上,車企自己是搞不定的,必須有道路、通訊基礎設施的配合才能實現。尤其是是車-路通訊這個問題上,要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傷亡率,我們中國最有基礎設施的後發優勢。所以,在DSRC/ITS-G5和5G/C-V2X的路線選擇上,我們面臨的挑戰不是技術,是汽車產業與道路交通、通訊產業的協同能力問題。

朱伟华:中国汽车需回怼欧盟“竞争对手”论?

歐盟通過C-ITS(智能協同運輸系統),類似我們提的“車路協同”

當然,如果歐美日都選擇DSRC,這對中國而言沒準也是好事,讓這幾個損人不利己的傢伙先行先試,或許效果不佳的結果會讓我們更堅定地選擇C-V2X。或者我們更“有為”一些,在歐盟搞DSRC的時候,3年的窗口期,我們應推動本土車企堅持搞C-V2X,跨國車企不支持沒有關係,就像現在這樣,50萬的奔馳在車聯網方面距離10萬塊的比亞迪差一個時代,沒有車路協同能力的德國車接下來是否還有這麼多擁躉,可以等等看。但中國本土汽車廠商不應該再等。支持政府發揮基礎設施建設優勢,把下一代車路協同全球技術標準變成中國新基建的目標,先幹出來,賭一把新技術應用窗口,或許這才是中國本土汽車接下來的戰略機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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