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湖南不纏足運動:男人發動的婦女解放運動

清末湖南不纏足運動:男人發動的婦女解放運動

女子纏足是中國古代流傳了數千年的陋俗。這種習俗的起源,據說始於商代。相傳商紂王的妃子妲己是狐狸精變的,她的腳異於常人,只好用布帛裹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模仿,纏足之風由此而起。神話傳說雖不足為信,但纏足習俗確實由來已久。西漢司馬遷《史記》中有“臨淄女子,彈弦,跕纏”的記載,其中的跕纏可能就是纏足。東漢樂府詩《孔雀東南飛》中“足下躡絲履”、“纖纖作細步”的詩句,亦被視為纏足的證據。到了唐代,白居易的“小頭鞵履窄衣裳,青黛點眉眉細長”詩句,杜牧的“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詩句,都是描寫纏足女子。宋代以後,名媛閨秀纏足成為普遍現象,“三寸金蓮”也就成了一種審美標準。

清末湖南不纏足運動:男人發動的婦女解放運動

清代纏足女子

將女子好端端的一雙腳裹成畸形,無疑是男權社會變態審美觀結出的惡果。如清末民初學貫中西的怪才辜鴻銘,就是一位典型的戀足癖。他從不掩飾自己對“三寸金蓮”的喜愛,甚至宣稱:“我妻的小腳,乃我的興奮劑也。”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深層原因,那就是女子纏足後活動範圍大大受限,只能終生禁錮於閨閣之中,成為男人的附屬品。

所以,隨著近代西學東漸,纏足這種束縛女性並戕害女性身心健康的陋俗,受到了許多有識之士的抨擊。清末維新運動時期,不纏足作為一項重要的社會變革內容,被維新派知識分子大力推動。1897年4月,梁啟超、汪康年、譚嗣同等人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個大規模的不纏足會團體,拉開了不纏足運動的序幕。不纏足會還提出“纏足亡國論”,把纏足危害性提升到了事關國家存亡的高度。

清末湖南不纏足運動:男人發動的婦女解放運動

清代纏足女子

1898年4月,熊希齡、梁啟超、譚嗣同等人在長沙發起創辦湖南不纏足總會,並邀請湖南按察使黃遵憲、湖南學政徐仁鑄入會。其後,省內各地相繼設立分會,甚至在一些鄉村,也出現了不纏足團體。湖南不纏足總會設於長沙湘報館。《湘報》是湖南維新派創辦報紙,對不纏足運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重要作用,不僅及時發佈湖南不纏足運動的章程、條例、告示、紀聞,而且刊登了許多抨擊纏足之害的文章。

湖南不纏足會成立後,湧現出了許多積極分子。1898年4月20日的《湘報》,報道了幾個先進事例:新化茂才曾繼輝,在家鄉倡辦不纏足會,勇猛堅韌,手持多篇論說稿,挨家挨戶進行宣傳,不憚笑罵,令全縣紳商深有感觸。邵陽貢生石秉鈞,聯合數百人集會於縣城城隍廟,請縣官發佈纏足禁令,雷厲風行。武岡茂才唐才鑑、袁灼等,將倡導不纏足的文章匯成一冊,廣為宣傳。瀏陽茂才湯紀彝等設立不纏足分會,入會者已達數百戶人家。

清末湖南不纏足運動:男人發動的婦女解放運動

清代纏足女子

民間的行動,帶動了官方的參與。1898年5月6日,《湘報》發表了士紳劉頌虞、黃聖清等14人呈遞省府的《公懇示禁幼女纏足稟》,以及湖南按察使黃遵憲對該稟文的批示。稟文中說:“纏足為國家積弱之根,世局敗壞之源,古今之奇殃,天下所共憤者也。”黃遵憲在批示中也認為勸禁幼女纏足一事屬當務之急,隨後以按察使名義發佈禁止纏足的告示,指出纏足有“廢天理”、“傷人倫”、“削人權”、“害家事”、“損生命”、“敗風俗”、“戕種族”七大害處,通諭各府州縣頒發張貼。

官方的支持和參與,減小了不纏足運動的阻力,但仍有一些守舊紳士頗有微詞。有守舊人士竟美化纏足是“漢族人文明開化的產物”,稱纏足是為了讓婦女遠離重體力勞動,實行男耕女織的家庭分工。守舊紳士葉德輝,也對不纏足會宣揚的“纏足亡國論”提出了異議:“中國欲圖強,斷非振興製造不可。若舍此不顧,非獨易服色不能強,即不纏足亦豈能強也?”意思是說,中國要圖強必須發展製造業,革新傳統服裝並不能使中國變強,不纏足也不能使中國變強。

清末湖南不纏足運動:男人發動的婦女解放運動

清代纏足女子

守舊士紳與不纏足運動唱反調,主要是因為他們對“三寸金蓮”情有獨鍾。高洪興《纏足史》中收錄了不少關於纏足的“逸聞軼事”,當中記載了一些湖南守舊文人的癖好。著名湘紳王先謙、葉德輝,左右姬妾都是金蓮三寸,看書行文之時非手握蓮鉤不可,否則心裡煩躁,一刻也不能坐定。一位叫湯麵三的老學究,看書教書批改作業時,必須手執其夫人的蓮鞋邊嗅邊齧,且在大庭廣眾之下也不避忌。還有一位叫易麓峰的讀書人,每見纖巧繡鞋,便手癢難忍,必竊藏身邊。好幾次參加考試,他都被搜出身藏繡鞋,導致被逐出考場。有好心人勸易麓峰改掉這種怪癖,他回答說:“我寧可不得功名,也不願須臾離開繡鞋。”據說易麓峰收藏的繡鞋達數百雙,臨死時立下遺囑,用這些繡鞋作陪葬品。

由於當時維新運動正在全國蓬勃興起,不纏足運動已是大勢所趨,儘管守舊士紳心有不甘,卻也無可奈何。

清末湖南不纏足運動:男人發動的婦女解放運動

有趣的是,作為一項維護女性權益的社會運動,不纏足會的發起者和參加者居然全是男人。有資料統計,湖南不纏足總會的參加者共1060人,捐款者1132人,均為男性。所以有學者戲稱不纏足運動是“男人主導的婦女解放運動”。不過,隨著運動的開展,也得到了婦女們的響應。1898年5月16日,《湘報》刊登了“漢壽女士易瑜”的文章《論女學及不纏足會之善》。文章稱讚設立女子學校及不纏足會是“今之第一善舉”,批判“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謬論,提倡“大興女學,培育人才,願我閨中,力除陋習,轉相告誡,毋循流俗”。此文發表後不久,《湘報》又刊登了“長沙女使劉曾鑑”的文章《論女學塾及不纏足會未得遍行之故》。作者劉曾鑑(即劉鑑)是湘軍首領曾國荃的兒媳。該文首先肯定了漢壽易女士的觀點,然後為不纏足和興辦女學提出了兩條建議。一是建議提供適當樣式的鞋子和服裝,滿足不纏足女子的需要。二是建議女學生多讀書,婚嫁宜在二十歲左右。兩位女性的撰文參與,顯然是對男人發起的湖南不纏足運動最大的支持。

儘管女子纏足這一陋俗直到民國時期才被徹底廢除,但維新運動時期的不纏足運動無疑是一個良好的開端。晚清有“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之說,對女子而言,不纏足就是最大的變局。(文/謝志東)

清末湖南不纏足運動:男人發動的婦女解放運動

不娶纏足女子徽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