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湖南不缠足运动:男人发动的妇女解放运动

清末湖南不缠足运动:男人发动的妇女解放运动

女子缠足是中国古代流传了数千年的陋俗。这种习俗的起源,据说始于商代。相传商纣王的妃子妲己是狐狸精变的,她的脚异于常人,只好用布帛裹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模仿,缠足之风由此而起。神话传说虽不足为信,但缠足习俗确实由来已久。西汉司马迁《史记》中有“临淄女子,弹弦,跕缠”的记载,其中的跕缠可能就是缠足。东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的诗句,亦被视为缠足的证据。到了唐代,白居易的“小头鞵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诗句,杜牧的“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诗句,都是描写缠足女子。宋代以后,名媛闺秀缠足成为普遍现象,“三寸金莲”也就成了一种审美标准。

清末湖南不缠足运动:男人发动的妇女解放运动

清代缠足女子

将女子好端端的一双脚裹成畸形,无疑是男权社会变态审美观结出的恶果。如清末民初学贯中西的怪才辜鸿铭,就是一位典型的恋足癖。他从不掩饰自己对“三寸金莲”的喜爱,甚至宣称:“我妻的小脚,乃我的兴奋剂也。”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深层原因,那就是女子缠足后活动范围大大受限,只能终生禁锢于闺阁之中,成为男人的附属品。

所以,随着近代西学东渐,缠足这种束缚女性并戕害女性身心健康的陋俗,受到了许多有识之士的抨击。清末维新运动时期,不缠足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变革内容,被维新派知识分子大力推动。1897年4月,梁启超、汪康年、谭嗣同等人在上海成立了第一个大规模的不缠足会团体,拉开了不缠足运动的序幕。不缠足会还提出“缠足亡国论”,把缠足危害性提升到了事关国家存亡的高度。

清末湖南不缠足运动:男人发动的妇女解放运动

清代缠足女子

1898年4月,熊希龄、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在长沙发起创办湖南不缠足总会,并邀请湖南按察使黄遵宪、湖南学政徐仁铸入会。其后,省内各地相继设立分会,甚至在一些乡村,也出现了不缠足团体。湖南不缠足总会设于长沙湘报馆。《湘报》是湖南维新派创办报纸,对不缠足运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不仅及时发布湖南不缠足运动的章程、条例、告示、纪闻,而且刊登了许多抨击缠足之害的文章。

湖南不缠足会成立后,涌现出了许多积极分子。1898年4月20日的《湘报》,报道了几个先进事例:新化茂才曾继辉,在家乡倡办不缠足会,勇猛坚韧,手持多篇论说稿,挨家挨户进行宣传,不惮笑骂,令全县绅商深有感触。邵阳贡生石秉钧,联合数百人集会于县城城隍庙,请县官发布缠足禁令,雷厉风行。武冈茂才唐才鉴、袁灼等,将倡导不缠足的文章汇成一册,广为宣传。浏阳茂才汤纪彝等设立不缠足分会,入会者已达数百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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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缠足女子

民间的行动,带动了官方的参与。1898年5月6日,《湘报》发表了士绅刘颂虞、黄圣清等14人呈递省府的《公恳示禁幼女缠足禀》,以及湖南按察使黄遵宪对该禀文的批示。禀文中说:“缠足为国家积弱之根,世局败坏之源,古今之奇殃,天下所共愤者也。”黄遵宪在批示中也认为劝禁幼女缠足一事属当务之急,随后以按察使名义发布禁止缠足的告示,指出缠足有“废天理”、“伤人伦”、“削人权”、“害家事”、“损生命”、“败风俗”、“戕种族”七大害处,通谕各府州县颁发张贴。

官方的支持和参与,减小了不缠足运动的阻力,但仍有一些守旧绅士颇有微词。有守旧人士竟美化缠足是“汉族人文明开化的产物”,称缠足是为了让妇女远离重体力劳动,实行男耕女织的家庭分工。守旧绅士叶德辉,也对不缠足会宣扬的“缠足亡国论”提出了异议:“中国欲图强,断非振兴制造不可。若舍此不顾,非独易服色不能强,即不缠足亦岂能强也?”意思是说,中国要图强必须发展制造业,革新传统服装并不能使中国变强,不缠足也不能使中国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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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缠足女子

守旧士绅与不缠足运动唱反调,主要是因为他们对“三寸金莲”情有独钟。高洪兴《缠足史》中收录了不少关于缠足的“逸闻轶事”,当中记载了一些湖南守旧文人的癖好。著名湘绅王先谦、叶德辉,左右姬妾都是金莲三寸,看书行文之时非手握莲钩不可,否则心里烦躁,一刻也不能坐定。一位叫汤面三的老学究,看书教书批改作业时,必须手执其夫人的莲鞋边嗅边啮,且在大庭广众之下也不避忌。还有一位叫易麓峰的读书人,每见纤巧绣鞋,便手痒难忍,必窃藏身边。好几次参加考试,他都被搜出身藏绣鞋,导致被逐出考场。有好心人劝易麓峰改掉这种怪癖,他回答说:“我宁可不得功名,也不愿须臾离开绣鞋。”据说易麓峰收藏的绣鞋达数百双,临死时立下遗嘱,用这些绣鞋作陪葬品。

由于当时维新运动正在全国蓬勃兴起,不缠足运动已是大势所趋,尽管守旧士绅心有不甘,却也无可奈何。

清末湖南不缠足运动:男人发动的妇女解放运动

有趣的是,作为一项维护女性权益的社会运动,不缠足会的发起者和参加者居然全是男人。有资料统计,湖南不缠足总会的参加者共1060人,捐款者1132人,均为男性。所以有学者戏称不缠足运动是“男人主导的妇女解放运动”。不过,随着运动的开展,也得到了妇女们的响应。1898年5月16日,《湘报》刊登了“汉寿女士易瑜”的文章《论女学及不缠足会之善》。文章称赞设立女子学校及不缠足会是“今之第一善举”,批判“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谬论,提倡“大兴女学,培育人才,愿我闺中,力除陋习,转相告诫,毋循流俗”。此文发表后不久,《湘报》又刊登了“长沙女使刘曾鉴”的文章《论女学塾及不缠足会未得遍行之故》。作者刘曾鉴(即刘鉴)是湘军首领曾国荃的儿媳。该文首先肯定了汉寿易女士的观点,然后为不缠足和兴办女学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建议提供适当样式的鞋子和服装,满足不缠足女子的需要。二是建议女学生多读书,婚嫁宜在二十岁左右。两位女性的撰文参与,显然是对男人发起的湖南不缠足运动最大的支持。

尽管女子缠足这一陋俗直到民国时期才被彻底废除,但维新运动时期的不缠足运动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晚清有“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之说,对女子而言,不缠足就是最大的变局。(文/谢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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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娶缠足女子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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