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降至13%,对制造业有什么利好?

磐石观天下


增值税税率从16%降低至13%,对于典型的靠增值额为生的制造业来说,绝对是个减负的重大利好。

增值税,顾名思义,主要是针对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实务中体现为: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

且抛开上面这公式,回归增值税本身,来分析其实际效果。

举个栗子:

某制造业企业甲,采购一批材料价款(不含税)100万元,利用这批材料生产出的产品对外销售价格为150万(不含税),假设在购销环节所涉及的当事人均为一般纳税人,那么甲企业应纳的增值税=150*13%-100*13%=50万*13%=6.5万

而按照之前的增值税税率16%的标准,甲企业应纳的增值税=(150-100)*16%=8万。

两个数据相互比较之下,减税的效果还是比较明显。

另外,应缴增值税减少,也会进一步降低附加税费,对企业来说,多少也是个利好。

补充(20190319修改):

看到许多的小伙伴都在吐槽降税“然并卵”,多数反映的问题是,增值税率下调了,客户也随之要求降价,对企业来说似乎并没有起到什么实际效果,具体情况如何呢?

(1)假设,双方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如果供销价格不含税,增值税税率调整影响的只是税额,对商品本身的价格应该并没有多少影响。

举个栗子:

约定采购单价为100元(不含税),加上增值税的含税价则未100+13=113元(按照原税率则为116元),同样,约定的销售单价为150元(不含税),算出含税价为150*(1+13%)=169.5元(按照原税率则为174元),前后应纳增值税额分别为24-16=8、19.5-13=6.5,增值税降低了1.5。

从单位产品的角度看,成本为100元(进价),收入150元(售价)、增值税税费降低了1.5元,同时以增值税为基础计算的附加税费(城建税和教育附加)也相应的减少,利润总额也有所增加。

(2)假设双方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格

这是很多伙伴吐槽的地方,税率降低,合同对方同样提出降低价格,好像对企业来说没落得实惠。

同样,举个栗子:

假设销售合同原约定的价格为174元(150+24),现由于增值税税率下降,购买方提出要求将售价降低3%,

如对方要求的降低整体售价,即新的销售价格=174*(1-3%)=168.78元,换算为不含税的价格=168.78/(1+13%)=149.36元(单位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149.36*13%=19.42元。

单位产品销售收入(不含税)较之以往实际是有所降低的,原来是150元,现在只有149.36元;

如对方只是要求降低降税相应的价格,即新的销售价格=169.5(150+19.5),单位产品销售收入(不含税)仍为150元,并未发生变化。

从进项税的角度看,亦是如此,作为采购方也可以要求对方降低因为降税而减少的价格,比如原含税价为116元(100+16),现在可调整为113元(100+13),公司的单位进货成本并没有发生变化,仍为100元。

总之:降税对于企业来说肯定是个利好,而且我也相信现在13%的增值税率只是个过渡阶段,未来将还会下调。


西天蜗牛


今天下午,老板突然问我,是不是这个月开进16%的税票来,下个月开13%的销项,咱们能赚3个点呢?

说实话,问的有点蒙。在我的初步意识里,如果增值税税负不变,那么企业的负担就没有减少多少,那么实际的情况呢?还是用数据来说明问题。

先假设销售一批100万的货物,税率为16%,来看下增值税和毛利润情况。

可以看出,增值税税负为3.2%,毛利润率为20%。

不管税率如何变化,企业总是维持一个稳定的税负水平,所以这里的增值税税负3.2%是企业要尽力去维持的,现在好多企业在经营中,大多也是量入为出,先核算能进来多少进项,再去考虑开多少销项。好多企业在月底不肯多开发票,不是因为没有空白发票,而是进项进不来,就不敢多开。

在税负不变的情况下,开具同样金额的销项,企业需要多少进项呢?下面来看:

可以看出,当税率降低为13%,原来企业要支出92.8(80+12.8)元取得进项才能维持在3.2%的税负水平,现在只需要支出价税合计85.2(75.4+9.8)元就可以了。比原来节约了92.8-85.2=7.6万元的现金流。同时,因为价税合计当中,税率降低,税额占比变小,企业的利润空间由原来的20万,上升到24.62万,增加了4.62万元的利润。

现金是企业的血液,当税款占用企业的现金流变小的时候,更多的现金才能释放出来,用于企业经营上,所以,税率降低对企业来说都是好事。


简净轩语


对制造企业的利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现金流,一个是利润。

1. 降税对制造业的利好:

(1) 如果合同约定不含税的价格:

如图,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那么企业的销项税减少了30,进项税减少了18,所交的增值税减少了12。这部分增值税发生的义务往往是在开票的时候,而后期回款可能是在很久之后,现在降低的增值税是给企业节省了现金流。

在这种情况下,利润的增加是来源于增值税减少而引起的附加税减少。因此,在利润上也是有所提高的。

(2) 如果合同约定含税的价格:

如图,含税价格保持不变,那么企业的销项税减少了27,进项税减少了16,所交的增值税减少了11。同样可以节省企业的现金流。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销售收入增加了27,成本增加了16,因此,毛利增加了11。附加税也因增值税的减少有所减少。所以,也为企业带来了利润的好处。

2. 制造企业如何应对降价的要求;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降税带来的好处,除了让企业节省了现金流,还可能让企业有了利润的增加,降价与否,是这个红利如何在供应链当中分配的问题。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

(1) 计价方式的选择:不同的计价方式使得降税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需要经过充分计算,再考虑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空间来降价。

(2) 企业在供应链的位置:企业要综合考虑上游企业的可降价空间,再权衡能否给到客户优惠。

(3) 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地位:如果客户或者供应商特别强势,那企业不一定有这个能力来讨价还价。

所以,是否可以降价,要经过综合的考量和权衡。降税效果最终充分体现在哪个环节,还要看最终的分配。

我是财会小童,与您分享我的观点,欢迎关注,共同进步。


财会小童


这次两会最大的亮点是减税降费政策,预计今年将为企业和个人减负20000亿元。但是许多企业欢喜连天的同时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制造业增值税减三个点的税,对企业意义大不大?我的意见是社保少交三个点的费比增值税下调三个点的税对企业意义更大。


少交社保缴费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增效,可以提升制造业的利润,这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减增值税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减负少,甚至有可能增加税。为什么呢。


我们知道增值税是间接税,企业只是经过一下,最终负担的是终端的消费者。一个制造企业销售额增加値产生的增值税可以用进项税额抵扣,即进来的原材料等开的增値税专票税额可以从要缴的税额中扣除,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当然好处还是有的,至少按增值税计算的附加税相应减少了。


许多企业不明白,其实减税最好减所得税,这是直接税,对企业和个人利益最大。到年底许多企业一定会明白的。另外一些企业如果进的材料降低的增值税大于自己本行业的降幅,那么可抵扣额反而比降税前下降了,可能产生负担加重的问题。举个例子,建筑业原来进项税额大多是16,这次调到13,而建筑业本身是10调到9,即原来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税率差为6,现在只是4,意味着可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了许多,要交的税反而增加了。

这次政府下决心大幅降低企业成本,利国利民,制造业可能靠减税降费走不出困境,本质上还得靠创新走出新路。

一孔之见,欢迎批评关注。


周思梦想


增值税直接影响制造业的方方面面。

制造业发展模式

因为制造业的营业模式很多都是一个产业链的形式。都有上游,中游和下游。都需要购进原材料,进行加工,然后再卖出得到收入,获取利润。这种模式大量存在于第二产业,也就是工业中,而第二产业大部分都是制造业。制造业同现在比较热的第三产业–服务业不同,第三产业很多是轻资产模式,很多公司都不需要什么大的资金投入便能够获得很高的收益。

自行车生产过程

由于产业链模式的存在,大部分制造业公司在每个环节都需要进行缴税。例如,一个制造自行车的公司。在造自行车的时候,从最初的源头开始,需要从铁矿采出铁矿石–钢铁厂会买入铁矿石进行炼钢炼铁–中间加工商把钢铁加工成铁皮,铁管等各种形状的配件–自行车场买入这些配件进行加工组装形成自行车–零售商进到自行车进行出售。这只是自行车上铁制部分的一个流程,还有很多轮胎,铃铛,链条,各种零件。每一个配件的生产过程到销售都经历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而每个产业链在一段一段进行交易的时候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无形之中就加重了自行车生产商的成本,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成本的增加就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研发与扩大。

减税的影响

现在,增值税税率降低了,从矿山到自行车销售中间的各个环节交的税都减少了,因此企业的生产成本就会减少,从矿山传导到自行车制造商,他的材料成本就会大量地降低,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省下的税钱就成了公司的利润,这样既有利于公司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增加股东的收入。

所以,总得来看,增值税税率降低是极大有利于制造业的。


悟净财经


增值税税率下调,究竟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实质性影响呢?在具体操作中,关键要看是否按含税价交易,还要考虑加计扣除等增加税收抵扣的一系列配套措施,以及出口退税率的调整等。

增值税税率下调后,企业需注意——

是否按含税价交易影响税负高低

本次增值税税率的下调,究竟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实质性影响呢?由于纳税人多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因此,本人认为,在具体操作中,关键要看是否按含税价格交易。

以含税价格交易

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如果企业以含税价格交易,税负变化情况如何呢?

举例来说,假设制造企业闻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涛公司)的购销业务均以含税价格计价(约定不因税率调整而改变交易价格),原适用税率16%,在税率调整后适用税率13%。本月销售货物收取款项价税合计1160万元,购进原材料支付款项价税合计696万元,且当月已全部用于生产,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110万元。

在税率调整前,闻涛公司本月不含税销售额=1160÷(1+16%)=1000(万元);当期销项税额=1000×16%=160(万元)。购进货物不含税价款=696÷(1+16%)=600(万元),购进货物当期进项税额=600×16%=96(万元);购买服务不含税价款=110÷(1+10%)=100(万元),购买服务当期进项税额=100×10%=10(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60-96-10=54(万元)。

由于购销业务原已约定以含税价格交易,税率调整后,闻涛公司本月不含税销售额=1160÷(1+13%)=1026.55(万元);当期销项税额=1026.55×13%=133.45(万元),较原税率计算的税额少26.55万元(160-133.45)。同时,由于购销业务均以含税价格计价,闻涛公司收入相应增加26.55万元。购进货物不含税价款=696÷(1+13%)=615.93(万元),购进货物当期进项税额=615.93×13%=80.07(万元),较原税率计算的税额少15.93万元(96-80.07),闻涛公司成本相应增加15.93万元。购进服务不含税价款=110÷(1+9%)=100.92(万元),当期进项税额=100.92×9%=9.08(万元),较原税率计算的税额少0.92万元(10-9.08),闻涛公司成本相应增加0.92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33.45-80.07-9.08=44.30(万元)。

税率调整后,闻涛公司较调整前少缴纳增值税9.70万元(54-44.30),减少应纳税额比例为17.96%。

由于交易均以原约定的含税价格计价,本次税率降低后,向闻涛公司销售原材料的企业,其销项税额(即闻涛公司的进项税额)减少15.93万元(96-80.07);提供运输服务的企业的销项税额(即闻涛公司的进项税额)减少0.92万元(10-9.08);生产、销售货物的闻涛公司,其销项税额减少26.55万元、进项税额减少16.85万元,自身应纳增值税税额减少9.7万元。同时,闻涛公司的销售收入增加26.55万元,成本增加16.85万元,税前利润也相应增加9.70万元。

这就意味着,该批货物因降低增值税税率而整体减少的26.55万元增值税税额,最终由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企业分别享受。

以不含税价交易

如果购销均以不含税价格计价,情况则有所不同。

按照约定,闻涛公司本月销售货物收取不含税价款1000万元,购进原材料支付不含税价款600万元,且当月已全部用于生产,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100万元,增值税税额均按当期适用税率另计(遇税率变化相应调整)。

在税率调整前,当期销项税额=1000×16%=160(万元);购进货物当期进项税额=600×16%=96(万元),购进运输服务当期进项税额=100×10%=10(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60-96-10=54(万元)。

在税率调整后,当期销项税额=1000×13%=130(万元),较原税率计算的税额少30万元(160-130),闻涛公司本月的销售收入无变化仍为1000万元。购进货物当期进项税额=600×13%=78(万元),较原税率计算的税额减少18万元(96-78),成本无变化;购买服务当期进项税额=100×9%=9(万元),较原税率计算的税额少1万元(10-9),成本无变化。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30-78-9=43(万元)。

税率调整后,闻涛公司较调整前少缴纳增值税11万元(54-43),减税比例为20.37%。

假设闻涛公司当月生产的货物均由某小规模纳税人(或非一般纳税人购买自用,或一般纳税人购进后用于不能抵扣进项的项目等)购买,如按原税率计税应支付闻涛公司货款价税合计为1160万元。但由于事先已约定是以不含税价格计价、增值税按当期适用税率另计,本次税率降低后,生产销售货物的闻涛公司销项税额减少30万元,进项税额减少19万元(18+1),其自身应纳增值税额减少11万元,收入、成本及利润均未发生变化。

由于闻涛公司销售货物应计的销项税额(由购买方支付的税额)减少30万元,购买方只需支付给其货款价税合计1130万元(不含税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130万元),即减少了应支付的增值税30万元。这就意味着,因降低税率而整体减少的30万元增值税税额,最终由终端购买方享受了优惠。

增值税属于生产环节、销售环节产生的价外税,在各环节中依次转嫁,由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最终由终端购买使用者承担。增值税税率下降,不一定能让所有环节的市场主体都能得利,在减税幅度既定的情况下,各相关市场主体具体的减税效果还要看每项业务所涉及货物(劳务、服务等)的供需关系、计价方式以及各方的议价能力。

关注后续相关政策

实务中,虽然各市场主体的购销业务及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构成远比上述案例复杂得多,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增值税税率降低后,国家最终征收的税款必然是相应减少了,至于各市场主体如何分配因降低税率带来的减税红利,则受市场地位等诸多因素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降低16%、10%两档税率,可能导致适用6%税率的企业进项税额减少。为抵消这种影响,预计相关部门还将出台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采取加计扣除等增加税收抵扣的一系列配套措施,这都将带来一定程度的减税效应。

对于外贸企业而言,按照惯例,从事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适用的16%和10%的出口退税率,很可能也会分别下调。同时,相应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也将随销售方税率降低而减少。提醒相关外贸企业,关注后续政策的出台及过渡期政策的规定。

按照现行税制,随同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还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附加税费),销售方因增值税税率降低而减少的应纳税额,相应还将带来应缴附加税费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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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海涛声


降企业所得税才是王道


风雨飘摇若干年


农民又有什么好处


1988661


非制造业抵扣减少,税负提高


曹涛20


国家的利好政策,点赞,感谢国家政策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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