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挑動人們神經的字眼

家暴,挑動人們神經的字眼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一提起“家暴”二字,相信大部分人腦海裡閃現的是窮兇極惡的男人正在暴打可憐弱小女人的畫面,就好似條件反射般,同時憤怒值和厭惡感會迅速上升。可為什麼會這樣呢?這一切都是與我們的社會意識有關。同情弱者是我們的潛在社會意識(通過同情弱者可以讓自己在心理上佔據高位,獲得愉悅感),欺凌弱小的行為與我們的潛在社會意識相違背,自然會讓我們產生反感,而弱者,不僅僅指的是生理上的虛弱,更多的是指社會地位的弱勢,突出代表就是女性了。雖然女性地位在不斷提高,但重男輕女的傳統桎梏也不是一時就能夠打破的,細化到家庭單位更是如此,這一公認的社會情況都讓我們在潛意識裡把弱者跟女性掛上鉤,自然而然一提起家暴就會聯想到強壯的男人在暴打弱小的女人的畫面,同時將所有的憤怒和厭惡投注在這個行為執行人-男人上,於是我們的潛意識裡就給家暴劃定了一個等式,家暴=男人打女人,得出結論:家暴有錯,男人該死。這個等式還是非常狹義的,只是綜合了大部分社會現象得出來的結論,雖有代表性但同時也有很大的侷限性,然而人一旦有了慣性思維就很難去思考,一個潛意識就可以大過一切道理,於是一場狂風暴雨便席捲而來,真相是什麼?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彰顯自己的“正義”!

胖編認為家暴行為本身一定是錯誤的,屬於身體傷害罪,但簡單的把家暴行為定義為男人打女人的行為,然後男人就一定該死就是比較偏激了,完全不顧實際情況。社會在進步,我們的思維也要跟著改變,在判斷一個行為對錯的時候,我們要從法理和情理兩方面去分析,單獨分析判斷都會很偏頗,對錯無絕對,也許在法理上是錯的,但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那這個行為就得再進行整體判斷了。對於家暴,毫無疑問在法理上肯定是錯的,但情理上如何得要看實際情況,在無法得知全部真相的時候,任何言論都是不適宜的,我們需要的是靜待真相,而不是躲在屏幕後面一味用鍵盤來宣洩著自己認為的"正義“,不過說也沒用,對他們來說,事情真相無所謂,重要的是要自己爽,這就是所謂人性二字吧。

另外胖編還想談談關於女性社會地位的問題,雖說女性地位比男性地位低是一個不可避免而且還是會長期存在的社會問題,但也不能否認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和進步,女性地位整體也是在不斷的提高,而且在某些方面女性的地位已經是比男性地位高了,國家和社會也是在為提高女性地位在不斷努力,也傾注了比較多的資源,但這都是外界的幫助,更重要的女性本身也應該做出自己的努力,打破固有的思維意識,女兒當自強,不能一邊在譴責著女性弱勢的社會問題,一邊又理所當然的享受著外界的幫助,只有內外結合,才能在女性社會地位低這個社會問題上取得重大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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