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男性分擔養兒育女的義務,能否消除喪偶式帶娃

豎子妄談天下事,井底之蛙亦有見地。

強制男性分擔養兒育女的義務,能否消除喪偶式帶娃

近日林勇代表建議,夫妻要合休產假,強制男性分擔養兒育女的義務。陪產假和產假合一,建議男性產假為42天以上,假期內發全額工資。且男女均可在法定基礎上延長假期至365天。

代表的建議,初衷是非常好的。現代女性在職場上的就業歧視問題一直存在,甚至有些工作單位不接受適婚適育的女性。就是因為女性要休產假,而關鍵職位的空缺,會讓公司管理出現不良運轉,所以大多數寧願請男性員工。但如果男女都要休產假,那公司就無法避免這個問題了。這在一定程度上會緩解女性就業的歧視。

強制男性分擔養兒育女的義務,能否消除喪偶式帶娃

而且男性休產假也可以分擔相同的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重新認識過去關於家庭和夫妻關係。我們按照固有思維的認識,認為女性應該照顧家庭。這是個頑固陳朽的思想觀念,這不僅僅是對女性的歧視,而且還限制了男性對家庭的參與聯繫,這些限制造成了很廣泛的影響。所以意義並不在於休了幾天假,而是給予了我們重新塑造自己角色的機會。換而言之,要解放女性也要解放男性,重新定義社會角色的必要性。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消除男人就得養家,女性就得照顧家庭的觀念。追求平等是應該平權而不是賦予一方特權。

強制男性分擔養兒育女的義務,能否消除喪偶式帶娃

而支持的目的就在於緩解女性的就業歧視,不過現實因素會有很大的干擾,最終受益的還是體制內的,小微企業的執行起來不現實,可能也會存在陽奉陰違的狀況,這就會倒逼企業爭取權益。提議是好的,但是不應該轉化為企業的負擔。也要考慮到企業的用工成本,不然很難落實。

至於男的放了假還是喪偶式帶娃,那這個就是自己需要重新審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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