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殯葬改革開棺起屍,買火化指標的那些事

冀南的殯葬改革是從1999年元旦夕開始的,提前三個月就頒佈了。規定所有在元旦前去世的老人可以享用靈棚操辦白事。元旦後,一律火化,使用骨灰盒,深埋在土裡,不允許留墳頭,違者坐牢。爺爺生性膽小怕事,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也是在那年生了些小病,聽了國家政策後,更加害怕,病情也趨於嚴重。他以前曾經不止一次得對父親和姑姑說:“我如果死了,千萬不要火化我,我想留一個全屍,不行,就讓我就早點死,寧可早點死,也不願意讓火燒死。”這也是很多有傳統思想老人的共同願望,落土為安是他們的理想歸宿。理想是美好的,現實總是那麼殘酷,偏偏爺爺去世在元旦第三天,市電視臺,縣電視臺,都在宣傳殯葬改革,縣民政局鼓勵舉報偷埋,舉報有獎,一時之間,舉報成風。

父親兄弟幾個決定偷埋,完成爺爺遺言,不讓他老人家入土不安。當天夜裡,找了自家的幾個年青人,後半夜1點偷偷埋在了自家祖墳,沒有留墳頭。為了不吸人注目,姑姑仍然在爺爺家住著。結果沒有過三天,自家經商的一個伯父給爸爸說:“爺爺偷埋被舉報了,縣裡要做典型,上電視,開棺火化。”局長和伯父是當年戰友,看到這個名字和村名,感覺和伯父有關,提前內部通知一下,讓他早做準備。伯父當然是知道內情的。爸爸找伯父商量怎麼辦,反正是不想火化,可以多花點錢。伯父親自去了一次局長家裡,順便請執法隊的幾個領導一起吃了飯,終於商量出了一個對策,可以不上電視臺火化,但是必須有開棺照片,火化屍體照片。他們也給了一個流程,標準,達到以後,縣鄉不再追究,達不到,仍然要開棺火化。父親讓我按民政局的要求詳細得寫下來,按標準辦。

第二天,我們一大家子到墳地,先給爺爺上香,說明情況,隨後挖出棺材,打開棺材,我走到近前,拍照,父親,姑姑,叔叔哭成淚人,尤其父親自己打自己,說對不起爺爺,死了都不能讓他老人家安生,很多人拉住父親,安慰他,說不是他的錯,是國家政策如此。爺爺像睡著了一樣,只是臉有些削瘦。畢竟是冬天,也沒有什麼氣味和變化,這個畫面,多年後,一直縈繞在我的腦海中,久久不能忘卻。隨後,把棺材訂上。覆上少說土,叔叔抱著玉米秸稈向墳坑內扔,我又按下快門。父親往秸杆倒汽油,點燒,熊熊大火,帶著一大家子人的哭泣聲,又一次送走了爺爺。前後拍了30多張,送到照相館洗相,到民政局填表,都是我一個完成,隨後交給執法大隊隊長手裡。這件事,總算結束,到家後,父親說,總共花了不到4000元,包括吃飯,和給相關運作人員的錢。這件事雖說很晦氣,也花了很多錢,但父親兄弟幾個都表示,很感謝伯父和民政局的人幫忙,沒有讓爺爺身後再遭罪。

此後,殯葬改革越來越嚴厲,村裡時有偷埋的現象,但大多都會被舉報,被縣鄉執法隊把棺材拉到鄉政府,家屬通過大隊幹部到鄉里認領,交8000元罰款,買一個火化指標,拉回去再埋。當然也有偷埋外地的,當然不會被發現,直到現在,一位外村的老年婦女還在我們隊的河灘地埋著,沒有遷回去。在此期間發生一件事,讓縣鄉執法隊顏面掃地,成為民間笑料。那次,執法隊又一次挖了一個棺材,拉回鄉里,等家屬認領,結果等了半月,沒有人來認領。讓大隊幹部去摧一下,才知道,那個死者是一個光棍,沒有兒女。兩個弟弟湊錢買了個棺材,偷埋。既然被執法大隊拉走了,也不想認領,更不想花錢火化和再買骨灰盒,讓執法隊隨便吧。這下執法隊傻眼了,沒人認領,火化也沒有人出錢,這怎麼辦,還有人家挖棺材的錢沒有給,舉報人的錢也沒有給。最後,讓大隊協商家屬拿500元,執法隊黑夜給送回去,家屬也怕上面再找事,就出了500元。

此後,執法隊偷偷挖棺材的越來越少,誰家老人去世了,直接就去買火化指標,8000元,不買,就讓執法隊來執行。交錢了,隨便。找人說情了,也可以少要點。再往後,就成了村裡的三大收入之一,另外兩項是計劃生育,賣房地基。殯葬改革費,按村人口的千分之二向上交,死的人多了,村裡可以多留點,死的人少了,大隊自己想辦法。

現在回想起來,那些年,我們的父輩是怎樣挺過來的,生,必須有準生證,死,必須有火化指標,而這一切,都離不開錢。真是生死不由已,全憑真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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