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死不起、葬不起」開刀!廣西重點整治「天價」墓、超面積墓位等行爲

7月16日下午,自治區政府召開全區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對整治行動進行動員部署。據悉,此次整治主要針對12種具體的違法違規行為(詳見相關鏈接),其中包括向未能出具死亡證明者出售墓位、超面積建造出售墓位、超標準亂收費等情形。

當天的會議明確,此次專項整治主要針對公墓建設運營和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喪葬用品銷售。12種違法違規行為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公墓建設運營方面的8種違法違規情形,如超面積建造、出售(租)墓穴(墓位)。根據相關規定,公墓內埋葬骨灰的墓穴用地面積超過1平方米,埋葬遺體的墓穴用地面積超過3平方米的,就屬於違規。第二類是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和喪葬用品銷售方面的4種違法違規情形,如銷售喪葬用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強制服務收費、只收費不服務行為。

據悉,此次專項整治為期兩個半月。全區所有的殯儀館、殯儀服務站(中心)、公墓、農村公益性墓地、醫療機構太平間、宗教活動場所骨灰存放設施等所有涉及殯葬服務和中介服務、銷售喪葬用品的設施場所,都在整治範圍之內。群眾如遇到整治範圍內的情形,可向當地相關部門反映。

向“死不起、葬不起”开刀!广西重点整治“天价”墓、超面积墓位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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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整治的12種違法違規行為

1.未經批准擅自興建公墓設施(含骨灰塔陵園、地宮等);

2.公墓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

3.未經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設規劃、擴大建設用地面積;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預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並確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或遷葬證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這裡的除外情形是指以自用為目的,逝者健在配偶生前購買合葬墓等情況;

5.建造、出售(租)超出《廣西壯族自治區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面積的墓穴(墓位),這裡的超規定面積是指超出《廣西壯族自治區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公墓內埋葬骨灰的墓穴用地面積超過1平方米,埋葬遺體的墓穴用地面積超過3平方米的情況;

6.違反價格管理規定,對實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墓穴(墓位)超標準收費,以及在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實施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違法行為;

7.農村公益性墓地違規出售(租)墓穴(墓位),從事營利活動;

8.宗教活動場所與商業資本合作,擅自設立骨灰存放設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9.違反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提供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銷售喪葬用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強制服務收費、只收費不服務行為;

10.違規經營、欺行霸市行為,包括以暴力、要挾、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控制和壟斷某一區域的某一項或多項殯葬服務或喪葬用品交易,強買強賣,排除或限制競爭等行為。

11.違規運輸遺體行為。主要是指沒有取得營運資格,將自用車輛非法改裝成遺體接運車、救護車或其他專業用車輛非法從事運輸遺體或管理遺體的行為;

12.違規制售土葬棺材等封建迷信用品行為。主要是指火葬區內生產、銷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等行為。

來源丨南國早報記者羅暘 通訊員賈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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