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手續費代扣人,每年在什麼時候,向稅務提交相關資料?

“三代”手續費代扣人,每年在什麼時候,向稅務提交相關資料?

1、“三代”稅款手續費代扣人,應該在每年什麼時間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相關資料?

“三代”稅款手續費按年據實清算。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人應於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各級稅務機關應嚴格審核“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情況,並以此作為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的依據;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徵人在年度內扣繳義務終止或代徵關係終止的,應在終止後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提交手續費申請資料,由稅務機關辦理手續費清算。

2、員工沒能及時將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給扣繳義務人,可以下個月補報嗎?

扣繳義務人根據員工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如果員工未能及時報送,可以在一納稅年度以後補報,由扣繳義務人在當年剩餘月份發放工資時補釦,不影響員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3、債權轉股權需要繳納契稅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 債權轉股權經國務院批准實施債權轉股權的企業,對債權轉股權後新設立的公司承受原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執行。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4、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什麼時候開始享受稅收優惠?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的規定,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註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稅收優惠。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5、企業的哪些研發活動,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下列活動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一、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二、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採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三、企業在商品化後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四、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複或簡單改變;五、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六、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七、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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