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中國人怎樣過春節

一百年前的成都,也就是晚清民國初期,人們可以在不同的範疇內過春節,如家庭、鄰里和社區。春節既是傳統中國最重要的節日,也是大眾文化最完全的表達。

節日期間,街頭展示新的面貌,賣門神、“喜錢”、香燭的小販在街上擺攤吆喝。“喜錢”是一片片紅紙,又稱“喜門錢”。節日給成都手工匠“極好機會去證明他們的傳統技術和價值”。

據這個時候來成都的傳教士記載:沿街的房屋和商鋪也帶給城市節日的氣氛,春聯和聖諭貼在門上,“每扇門看起來像新的一樣,塵埃一掃而淨,還貼上五張紅紙做成的‘喜錢’”。帶裝飾性的對聯一般在春節前貼出,表現了主人的心願。

另一記錄稱,人們還在門神前焚燒喜錢以求來年發財,稱“火燒門前紙”。這些活動也出現在竹枝詞中:

家家門戶煥然新,都貼喜錢掃俗塵。

紅紙五張裝體面,柴門也自見新春。


百年前中國人怎樣過春節


“買賣對聯”,王弘力畫《古代風俗百圖》

據英文《華西教會新聞》(West China Missionary News)記載的1905年春節時的成都:

在街上人們都帶著笑臉,揮動著寬大的袖子,行人都停下相互問候。穿著綢長衫和戴著紅流蘇帽的僕人忙著分送其主人的賀卡,店東們躊躇滿志地漫步街頭,小兒們手戴鐲子和掛著獅子、金佛像等飾品。最引人注目的是三三兩兩的小姑娘們,穿著五光十色,面色粉紅,頭髮扎向一邊,額前飄著瀏(劉)海,真像仙女一般。

春節期間人們喜歡戶外活動。這時春天快要來到錦江河畔,穿著一新的男女們在街上互致節日的問候,如竹枝詞所云:

錦江春色大文章,節物先儲為口忙。

男客如梳女如篦,拜年華服算增光。

放鞭炮是節日期間最重要的娛樂,成都竹枝詞也有描述:

街頭爆竹響愁人,肖像桃符彩換新。

堪笑成都迷信久,年年交替說門神。

下圖選自傅崇矩《成都通覽》(1909~1910年印),題目是“煙火架”,圖上的說明稱:“火炮鋪所造,形勢惡劣。然商家開張,必藉此以聚客。每放一處,則闔城觀者,均蜂至矣。實無謂之事。”我們可以看到,傅崇矩對放火炮很不贊同,透露了改良者對許多傳統習慣的批評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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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火架》,傅崇矩:《成都通覽》,1910年

大年初一早上人們相互拜年祝福,然而也有許多人將“賀春名籤,多貼大門,不見主人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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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年”,王弘力畫《古代風俗百圖》

春節給孩子們帶來了無限的歡樂,他們也使這個城市增添了熱鬧的氣氛:

兒童行樂及新正,擊鼓敲鑼喜氣盈。

風日不寒天向午,滿城都是太平聲。

扯響簧是過去春節兒童最喜歡的玩具之一,直到20世紀60年代仍然十分流行,可惜今天一般只有雜技演員用作表演了。據《成都通覽》:“響簧以竹為之,用繩扯之,其聲甕甕。小兒過年,爭相購買。每逢臘月十六日起,四鄉之業是者,均入城開售。”這裡也說明此類物品,大多由鄉村農戶製作,然後入城銷售,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城鄉的依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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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響簧》,傅崇矩:《成都通覽》,1910年

各種民間藝人在街頭表演,據稱是:

清唱洋琴賽出名,新年雜耍遍蓉城。

淮書一陣蓮花落,都愛廖兒《哭五更》。

在正月十五的晚上,人們習慣性地“偷”鄰人菜園的蔬菜作為晚餐,當地稱之為“摸青”。如果說平日這種行為是非法的話,在正月十五這一天“摸青”則被視為理所當然。

店鋪一般在大年三十關門,春節後開門時間取決於其經濟狀況和所擇“吉日”。一些小鋪在初一便開門營業,大部分在初五,有的甚至遲至初十五。

當春節後店鋪重開時,都要敬財神、放鞭炮和在匾上掛綢。一些大店每天多下一個門板,稱“提門”,直至若干天,甚至十幾二十天后全部門板下完,稱“大開門”。

當大多店鋪關門賀年時,小販卻迎來了一年中生意最興隆的時刻,他們向街上的行人兜售各種水果、堅果、糖果、臉譜和圖畫等。各類工匠、生意人都利用春節展示和銷售其產品,如衣服、食品、民間工藝,以及如火炮製作等技術。

春節也為曲藝、雜耍等江湖藝人提供了演出的舞臺。因此,春節的活動亦是城市繁榮最重要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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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雜耍藝人。工筆畫長卷《老成都》局部,孫彬等繪,1999年。

慶祝節日總是夾雜著宗教崇拜儀式。當春節臨近,在農曆十二月二十四日人們拜灶王爺,據說灶王爺在年前要上天去給玉皇大帝磕頭,在除夕返回,人們則徹夜不眠,曰“守歲”。大年初一清晨,各家各戶、各商店開門迎東來的財神。各店鋪都換上了新門神,將店內的塵埃掃除一淨,以把過去一年的不幸一同拋棄。

傳教士J.韋爾(J.Vale)注意到:“在眾神中,門神為主,其為各階級所供奉。”下圖是1912年《通俗畫報》所畫成都鮑公祠的大門,上面的門神清晰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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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公祠的門神畫,《通俗畫報》,1912年

節日期間,家家戶戶都備酒和雞供財神和土地神,燒香磕頭,說吉利話,如一首竹枝詞描述的:

只雞尊酒算奇珍,祭罷財神又土神。

只恐旁人忘忌諱,不祥語至最堪嗔。

正月十五後,人們聚集南郊舉行“迎喜神”的活動。由此可見,大眾宗教儀式成為人們節日慶典的重要部分。

如果春節期間遇到下雪(這在成都是很難得的),人們更是歡欣鼓舞,歡迎瑞雪,有的會做一雪人以鑼鼓送到鄰家,稱“送雪童子”,這是給那些沒有子女的家庭最美好的祝福。這種送童子的活動,最能反映鄰里關係,表現了同一社區人們的一種相互依存的紐帶和感恩心情。

春節不僅是家庭的重要節日,也是社區的重大活動。在正月初九,當人們敬“文財神”(又稱“賜福天官”)時,各街的街首便開始辦會(又稱“上元會”),沿街向各戶“化錢”。用籌來的錢在街上搭拱形的“白果燈”,下面可敬神和演燈影戲。這也是人們“求福”的一種形式。各街還會舉行一次全部街眾參加的盛宴,並資助獅子龍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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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燈會”,王弘力畫《古代風俗百圖》

節日期間,街上掛著五顏六色的燈籠,正月十五的元宵節實際成了一個“燈會”。這期間,無數美麗的彩燈裝飾著成都,人們眼前是一片壯麗的景象。一名傳教士寫道:看燈的人們“擁擠在節日的街頭,各街舉目皆由粉紅和紅布妝裹”。節日的燈籠成了街頭文化的一部分。燈籠一般由各色綢子和紙做成,形態各異,五彩繽紛,繪有各種花和動物等圖案,人們用其來裝飾門面。

在主要的大街,“搭有橫跨街頭的臺子,每隔一段一個,上有寓言中的人物,放有許多盆栽的花卉,有燈、燭和鏡子”。還有許多用竹子做成的動物形象,如大象、獅子和梅花鹿。

燈會吸引許多觀眾,正如一首竹枝詞記述:

元宵燈火敞玲瓏,錦裡繁華入夜中。

最是無知小兒女,出門爭看爆花紅。

同時,一個燈市在府城隍廟和科甲巷各街舉行,真是“萬燭照人笙管沸,當頭明月有誰看?”許多男人也藉機上街看那些穿著鮮亮的女人,一首詞譏諷道:

六街鶯燕帶嬌聲,朵朵蓮花數不清。

到底看燈還看妾,偎紅倚翠欠分明。

燈會中最熱鬧的是耍“龍燈”,又稱“燒燈”。下圖來自《成都通覽》,圖中說明稱:“正月初九日方出燈,十六日止。鄉間則放花炮,燒燈甚多。”這些龍燈用彩色的長布做成,有頭有尾,由兩人舞獅,十餘人舞龍。隨著爆竹聲進行的表演總是吸引人山人海般的觀眾,他們從一條街到另一條,所經之處,觀眾投錢以示嘉獎,這個表演一般持續至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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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龍燈》,傅崇矩:《成都通覽》,1910年

這種活動是“歲歲皆然”,到民國時期,例如五四運動爆發的1919年,據《國民公報》的描述:“龍燈、獅戲亦各十數部,所經街道,傾城夾觀,左右如堵,亦有空巷之致。”

除此之外,耍龍燈者還應邀到一些富人的公館表演,如果表演精彩,他們得到賞錢和“掛紅”。巴金在其著名的小說《家》中對此有生動描述:

鑼鼓不住地響著,龍燈開始舞動了。這條龍從頭到尾一共九節,是用竹條編成的,每一節中間插著蠟燭,外面糊了紙,畫上鱗甲。玩龍燈的人拿著下面的竹竿,每個人一節。前面另有一個人持著一個圓圓的寶珠。龍跟著寶珠舞動,或者滾它的身子,或者調它的尾巴,身子轉動得很如意,搖搖頭,擺擺尾,或者突然就地一滾,馬上又翻身過來,往另一邊再一滾,於是很快地舞動起來,活像一條真龍在空中飛舞。旁邊的鑼鼓聲正好像助長了它的威勢。

巴金還描述了觀看者是怎樣故意朝著赤膊的玩龍燈人發射火炮,龍燈著火,後者不得不忍受被灼的疼痛。

一些精英指責這是一種“惡習”,因為這個活動經常導致傷人和火災。巴金也借用小說中主人公的話對此嚴厲地批評道:“你以為一個人應該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面嗎?你以為只要出了錢就可以把別人的身體用花炮亂燒嗎?”

雖然這個批評反映了新知識分子對下層人民的同情,但也暴露出他們對傳統民間活動的鄙視。這種對傳統文化的態度不足為奇,它反映出當時新知識分子對民間文化的傾向性,類似的指責幾乎在精英的文章中比比皆是。

馬克斯·韋伯在研究城市時指出,傳統中國城市居民沒有“社區意識”,因為他們把自己的家鄉(通常是農村)看成最終歸屬地,所以現代資本主義很難在中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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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古城:清末民初成都的日常生活記憶》(王笛著,甲骨文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3月版)

為什麼現代資本主義很難在中國發展,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但是從上面成都的春節慶祝活動來看,韋伯是大錯特錯了(羅威廉的兩本關於漢口的傑作也證明了這點)。不過根據我的觀察,由於現在城市不斷的拆遷和重建,人口流動的加劇,傳統街坊鄰居的消失,再加上商業化和全球化,人們的城市自我認同和社區意識,今天倒是真的削弱了。

在過去的城市的春節慶祝活動中,社區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但是現代化的衝擊、居住模式的轉變、流動人口的增加,削弱了社區的角色,社會日益原子化、流動化,慶祝春節逐步演變為一家一戶的行為,人們的社區紐帶基本上斷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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