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两参退役老兵的优抚保障力度,是众望所归!


提升两参退役老兵的优抚保障力度,是众望所归!



战争是极其残酷的,核试验场地环境也是极其艰苦的!军人在战场上生死难料,死了是为国捐躯的烈士,值得我们永远铭记!现在的参战、参试老兵,都是为国献身的无私奉献者。对待历史,对待英勇卫国参战参试老兵,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态度非常明确:“永远值得铭记”。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国家即将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以此提升军人社会地位,彰显军人荣誉,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更好的为全体退役军人服务。那么,尽快提升两参退役军人的优抚保障力度就是衡量下一步优抚工作是否落实十。九大精神的试金石。

2007年,党和国家决定“给部分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两参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民发〔2007〕99号文),

八部委联署的中宣发〔2007〕9号文可谓权威和声势浩大,更明确指出:“给予部分参加作战和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统揽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和关爱广大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的又一具体体现”。

对文中的“部分”,亲历此政策制定过程的总参谋部吴局长说:“本意是指相对于全国退役军人而言所有的参战参试退役老兵”(见六部委接谈之总参吴局长讲话,以下简称“本意”。)

江西试点经验较好的执行了党和国家的这项重大决定(见赣府厅发〔2007〕17号文第10条)。

“给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以示对他们的认可和褒奖。党和国家优待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大政方针非常明确,一贯如此,政治意义远大于经济补助!党和国家给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发生活补助,让他们生活得有尊严,都是必要的,正确的,不折不扣的落实好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不能让两参老兵流血又流泪!

为国家尊严,为军委权威,为国泰民安,也为“两参” 军人的尊严——提升两参退役老兵的优抚保障力度是众望所归!!!切记:今后还要军人保卫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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