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材埃德蒙 福賽特《自由主義傳》

本書的主角是一位勝利之神。但這位神有點兒神經質,它焦慮於自己為何取得勝利、是否真的勝利了,以及如果勝利了,這種勝利能夠持續多久。它問自己:我是誰?我崇拜的偶像是誰?它擔憂自己能否擔當得起這份勝利,還是說自己僅僅是一個繼承者,下一位神已經在排隊等候。對於一位受到廣泛崇拜的神來說,這種自我懷疑是令人吃驚的。但它同時還是一位不虔誠的神,它發跡於對其他權威的挑戰,甚至是質疑權威這個概念本身。它告訴人們,對於自己的宗旨,人們只有在認同的前提下才需服從。離開這位神,我們便很難描繪這個世界;但儘管如此,卻沒有人十分確定這位神為何物,或者它為何讓人感覺不可或缺。這位神的名字便是“自由主義”。(參考我的文章《作為信徒,你是泛信徒,狂信徒,虔信徒,正信徒等等的哪一種》)

自由主義既沒有開國神話,也沒有出生年月。對於其智識根源,只要你有精力或者好奇心,可以一直追溯下去,但直到1815年之後它才成為一種橫跨歐洲―大西洋世界的政治實踐,在此之前則名不見經傳。(自由主義是一種政治實踐)

現在來說說第二個指導理念。在自由主義者看來,人的權力是桀驁不馴的,永遠不要指望權力會自我檢點。如果沒有抵抗或者制衡,一些人凌駕於別人之上的權力就會不可避免地走向專斷和獨尊,無論它是政治權力,經濟權力,還是社會權力。自由主義所謂的抵抗權力,往往是消極的抵抗。它要求的是拒絕服從,避免出現單一而具有支配性的利益、信念或階級。

自由主義的第四個理念認為,以權力之傲慢,在它如何對待人民的問題上,是存在道德界限的。人民要享有權利,但是有力量是不夠的,還必須讓權力尊重人民。這種尊重也是消極意義上的尊重。它劃定權力所不能涉足的領域;權力不能阻礙或侵犯人們自主選擇的事業或信仰。這種尊重一旦被民主接納,就會禁止權力將任何人排除在自由主義的保護之外。

本著對權力的抵抗、對進步的信任以及對人的尊重,永無止境的衝突和永不停息的變化中尋找秩序。(哈耶克的《規則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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