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之死,秦惠文王操刀的"法治"閹割

商鞅的死,主要是以秦國舊貴族勢力為代表的原既得利益集團,以及對新法不滿群體,共同施加於變法總設計師商鞅身上的激烈反彈。

商鞅之死,秦惠文王操刀的"法治"閹割

歷史習慣於用秦始皇統一六國的偉業,來印證商鞅變法的成功。但仔細觀察自秦國開創,歷朝歷代延續的法治社會和郡縣制度,皇族、官僚、士紳等特權階層依然存在,“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只是政治性宣傳口號下的美好理想,從未被剛性執行。

如此,能完全說商鞅成功打造了法治化的秦國嗎?

當然不能。不僅不能,而且就連主導秦國20餘年變法的靈魂人物,最後也死在了生前輝煌奮鬥的秦國舞臺上。

商鞅之死,秦惠文王操刀的"法治"閹割

表面上看,秦孝公死後,失去政治庇護的商鞅是死於秦惠文王之手。秦惠文王之所以要殺商鞅,是因他在還是太子的時候觸犯了新法,被執法嚴苛的商鞅施以了懲處。雖然太子本人沒被處刑,然而太子的老師公子虔卻受牽連被割去了鼻子。

商鞅之死,秦惠文王操刀的"法治"閹割

這樣的理由,看似前因後果十分連貫,但從秦惠文王處死商鞅,卻在秦國的政治體系中延續商鞅制定的新法來看,這位新繼位的君主顯然是法制主義的堅定執行者。

而且更富有戲劇性的是,在搞死商鞅的手法上,秦惠文王也表現得相當有“法制精神”。

商鞅之死,秦惠文王操刀的"法治"閹割

他先是利用舊貴族勢力對商鞅的謀反誣告,製造緊張氣氛,逼得商鞅不敢露頭,慌里慌張得試圖逃出秦國。可在秦國嚴密的聯防聯控體系下,沒有“身份證”的商鞅根本寸步難行,一番狼狽的東奔西走後只能返回封地組織地方武裝,想憑著槍桿子保護自己身家性命。

這樣一來商鞅可就鑽進入了秦惠文王的套路,坐實了謀反的罪名。在商鞅為秦國制定的“二十等級軍功爵制”面前,謀反者商鞅的人頭,立馬變成了令所有秦軍垂涎三尺的“金燦燦豬頭”。

土地和爵位刺激下的秦國正規軍,立馬平定了商鞅的反政府武裝,就連商鞅本人也在交戰中被殺死。秦惠文王還不解恨,下令依照謀反的罪行處置條例,將商鞅的屍體拉到都城咸陽,處以五馬分屍的極刑。

商鞅之死,秦惠文王操刀的"法治"閹割

縱觀商鞅之死的整個過程,可以做出這樣一番推論:

秦惠文王出於發洩私憤,以及安撫舊貴族勢力的政治需要,用殘酷手段處死了商鞅。但同時他又需要商鞅為秦國打造的法治社會體系,來實現至高無上的君主集權,因而採取“法律”手段處死商鞅,以一副法律捍衛者的面貌展示於秦國政壇。

秦惠文王的“私心”,不僅表現在他對商鞅的記仇上,而且站在政治制度設計層面,這位狡猾的君主也為自己“權力的任性”,預留下了廣闊的空間。

商鞅之死,秦惠文王操刀的"法治"閹割

商鞅的死,表明他最核心的法治精神理念,在秦國被統治階層強行閹割做了選擇性吸收。“下約民”部分大體是完善了,但是“上約君”方面只能是成為了奢望,老百姓犯法,封建政府有一百條法律懲罰,君主和高級官僚群體犯法呢?對不起,刑不上大夫。

法治層面對君權的約束歸於失敗,這就是商鞅變法不夠徹底、極為遺憾的一面。真正意義上的法治精神,直到近現代英國國王查理一世被送上斷頭臺的那一刻,才得到標誌性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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