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與章士釗的一場著名官司

在中國近現代史上,章士釗是一個特殊人物。他早年參加反清鬥爭,在段祺瑞執政府中擔任過司法總長、教育總長、執政府秘書長。章士釗與袁世凱、段祺瑞、孫中山、黃興、陳獨秀、毛澤東等都有交往。孫中山曾說他“行嚴矯矯如雲中之鶴,蒼蒼如山上之松,革命得此人,可謂萬山皆響”。然而,同年出生、都曾在南京和日本求學的章士釗與魯迅,他們之間的關係卻並不好。章士釗開除了魯迅在教育部的公職,被魯迅痛斥為“落水狗”。為了恢復公職,魯迅毅然起訴章士釗,並且最終勝訴,成就了20世紀最著名的一起“民告官”勝訴的經典案例。

魯迅與章士釗的一場著名官司

留學日本時期的魯迅

魯迅參與女師大風潮,先驅楊後驅章

魯迅與章士釗在思想上分歧很大。魯迅積極倡導和竭力推行新文化運動,主張文學革命,倡導白話文;章士釗卻提倡尊孔讀經,以“捍衛國粹”之名極力反對新文化運動。

章士釗免去魯迅在教育部的公職,直接原因是女師大風潮。1922年,魯迅的好友許壽裳在卸任浙江兩級師範學堂教務長後,被任命為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1923年改稱北京女子師範大學)的校長。許壽裳聘請了一批北大教師來做兼職教師,其中包括在北大國文系兼任講師的魯迅。北洋政府為控制女師大,煽動部分師生攻擊許壽裳,逼迫他於1924年年初辭職。

1924年5月,北洋政府教育部任命楊蔭榆為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楊蔭榆到任後,網羅黨羽,排斥異己,引起教職工的不滿。早年離異的楊蔭榆脾氣有些古怪,她擔任校長後,像婆婆一樣管理女學生,強調秩序、學風,強調學校猶如家庭,需要一個穩定的局面。她要求學生只管讀書,不要參加過問政治活動,把學生的愛國行為一律斥為“學風不正”,橫加阻撓。

1924年11月,女師大國文系預科二年級有3個學生因為江浙戰爭,道路被阻隔,兩個月內未能按時返校,被楊蔭榆勒令退學。但她對和自己關係較好的學生卻放過不問。女師大學生自治會要求楊蔭榆收回成命,遭到拒絕。楊蔭榆的頑固態度激怒了學生,1925年1月18日,女師大學生自治會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從即日起不承認楊蔭榆為女師大校長,發動“驅楊”運動。時任教育部僉事兼女師大講師的魯迅堅決支持學生的舉動。女師大學潮愈演愈烈,許多教授、學者都捲入其中,一時間鬧得京城沸沸揚揚。

魯迅與章士釗的一場著名官司

章士釗

當時的教育總長王九齡沒有到職,由次長馬敘倫代理部務,他曾經表示可以撤換楊蔭榆。但是在章士釗上任後,情況就大變了。1925年4月14日,北洋政府任命已於1924年11月擔任司法總長的章士釗兼任教育總長。章士釗上任後恢復《甲寅》週刊,一方面提倡尊孔讀經,攻擊新文化運動;一方面揚言“整頓學風”,支持楊蔭榆鎮壓學生運動。

5月7日,楊蔭榆借紀念國恥日,召開演講會,登上主席臺,學生們發出一片噓聲,不承認她是校長,堅持要她下臺。楊蔭榆帶領警察入校,進行干預。9日,楊蔭榆假借校評議會名義,開除了許廣平、劉和珍等6名學生自治會幹部。

5月11日,女師大學生召開緊急大會,決定驅逐楊蔭榆,並出版《驅楊運動特刊》。12日,女師大學生自治會召開師生聯席會議,宣佈開除學生決定無效。女師大學生還於當天把魯迅代擬的呈文遞交給教育部,列舉了楊蔭榆的無恥行徑,宣佈驅逐楊蔭榆出校。

8月1日,楊蔭榆在做了周密準備之後回到學校。前一天,她以學校名義向京師警察廳發出公函,請準於8月1日照派保安警察三四十名到校。這天一早,楊蔭榆就率領20多名職員在警察的武力支持下進入學校。一進門就張貼布告,宣佈解散鬧學潮最厲害的4個班:大學預科甲、乙兩部,國文系三年級和教育預科一年級。學生不從,即遭到警察毆打驅趕。學校還停止了飲食和茶水的供應,想用這辦法促使學生自動出校,但也沒有達到目的。

學潮鬧到這地步,楊蔭榆覺得這校長再當下去也沒有什麼意思,於是提出了辭呈。8月8日,章士釗批准了楊蔭榆的辭呈。

魯迅與章士釗的一場著名官司

時任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楊蔭榆

8月6日,章士釗在國務會議上以女師大學生“不受檢制,競體忘形,嘯聚男生,蔑視長上……學紀大紊,禮教全荒”為由,提請通過停辦女師大令,並在國務會議上得以通過。8月 10日,教育部正式下令停辦女師大,另成立國立女子大學。

清息傳出後,輿論大譁,特別是女師大學生,群情激憤,拒絕改組。8月10日,魯迅等6名女師大教師發起成立女師大全體教員大會,宣佈成立“女子師範大學校務維持委員會”。13日,魯迅被推舉為校務維持委員會委員兼總務主任。

“驅楊”運動升級為“驅章”運動,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北京、上海的學生組織紛紛函電支持女師大師生的鬥爭。

在下令解散女師大後,章士釗派教育部專門教育司司長劉百昭帶領武裝人員和流氓、打手,從8月19日起強行接收女師大。學生誓死抵抗,劉百昭一夥便施以武力,把學生強行拖出學校,使不少學生受傷。8月23日,劉百昭向學生髮起第三次進攻,驅使“男女武將”強行將學生拖出校。堅守女師大的學生骨幹劉和珍、許廣平等13人被教育部派出的打手打傷。當劉百昭揚言要將學生政治領袖武裝押送回原籍時,魯迅又挺身而出,冒著風險掩護幾名無處藏身的學生骨幹,其中包括許廣平。

魯迅勝訴,實在出乎人們的意料

隨著女師大風潮的升級,魯迅與章士釗的矛盾激化。儘管如此,章士釗仍是先來軟的,派人勸說魯迅:“你不要鬧,將來給你做校長。”他的封官許願被魯迅斷然拒絕。章士釗一看軟的不行,便來硬的。他以魯迅身為教育部官員,竟然參與學生鬧事,並任維持會總務主任,支持學生對抗政府等為理由,於1925年8月12日呈請政府免去魯迅教育部僉事的職務。第二天,段祺瑞的執政府就下令照準。

魯迅被免職後,當時教育部的許多同事都替魯迅抱不平,主張魯迅先生去平政院告章士釗。8月15日,魯迅起草了一份起訴書,狀告教育部總長章士釗。魯迅在起訴書中說:“樹人充教育部僉事,已十有四載,恪恭將事,故任職以來屢獲獎敘。詎教育總長章士釗竟無故將樹人呈請免職,查文官免職,系懲戒處分之一。依《文官懲戒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須先交付,懲戒始能依法執行。乃濫用職權,擅自處分,無故將樹人免職,顯違《文官懲戒條例》第一條及《文官保障法草案》第二條之規定。此種違法處分,實難自甘緘默。”

魯迅在此抓住“程序違法”做文章。按照當年懲戒程序,須先備懲戒文書交付“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進行審查,章士釗雖然在呈函中說“補辦”,但畢竟沒有先行這一步驟。魯迅緊緊抓住章士釗違反程序和認定超前的錯誤,為推翻章士釗呈請的“免職理由”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平政院是袁世凱統治時期開始設立的行政裁判機關,負責彈劾和審理違法官吏,相當於前清的御史臺。有意思的是,章士釗一直反對設立平政院。章士釗在英國留學5年,深受英國自由主義思想的影響,接受的是英國學者的觀點,實行司法平等也是章士釗一貫的主張。正是從保護個人權利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出發,章士釗自1912年起,即《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頒佈之時起,就反對設立平政院,主張官民一律受制於普通法院。因此,從民國初年開始,在隨後的10多年間,他一直堅定地堅持反對平政院的設立,與贊成設立平政院者進行了10多年的論爭。然而,正是章士釗反對設立的平政院,讓章士釗輸了官司。

收到魯迅訴狀副本,章士釗作書面答辯,答辯狀甚長。章士釗羅列了魯迅的許多不端行為,陳列了一通處置有理的辯說,卻無詮釋程序違法的答辯文字。該答辯傳交魯迅後,魯迅又進行了反辯。魯迅說,章士釗所列諸項指控只能算教員魯迅的行為而非官員魯迅的行為,“在部則為官吏,在校則為教員,兩種資格各有職責,不容牽混”。魯迅反駁的另一條理由,是說他本人收到校務維持會委員委任狀為8月13日,而章士釗呈免職狀則在8月12日,未任先免,該罪項不能成立。

隨著南方革命運動蓬勃興起,北京的革命運動聲勢逐漸浩大起來。1925年11月19日,章士釗在北京魏家衚衕十三號的家被廣大群眾和學生搗毀。章士釗無暇顧及與魯迅的官司,匆匆逃到天津,他的教育總長職務也被免去。

1925年12月31日,段祺瑞明令改組國務院,令原各部總長辭職,任命了新的總長,新任命的教育總長是易培基(後任故宮博物院院長)。在女師大風潮中,他支持學生,現在出任教育總長,不願意前任的渾水,更無意維持前任所作的懲處魯迅的決定。

魯迅與章士釗的一場著名官司

故宮博物院首任院長易培基

在平政院還沒有審理完魯迅起訴章士釗非法免職案的情況下,教育總長易培基於1926年1月16日簽發命令,恢復了魯迅的職務。

1926年3月16日,平政院裁決魯迅勝訴。23日,平政院下達了“教育部之處分取消之”的裁決書。裁決結束後,按照法律程序,還需要呈最高當局批准。1926年3月31日,國務總理賈德耀簽署了給教育總長易培基的訓令(臨時執政訓令第十三號),批准撤銷教育部對魯迅的處分。

在軍閥混戰的20世紀20年代,作為教育部一個小小僉事的魯迅,竟為自己被免職一事,將教育部和教育總長告上法庭,而且勝訴,確實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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