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中國尊嚴,吳可讀這樣推論西方列強可以不行跪拜禮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西方列強就提出了遣使進京覲見皇帝的要求。當時中國官方答覆這種要求與“體制未協”,缺少通曉外國語言文字的“通事”,“實屬諸多不便”,拒絕了他們的請求。

在1859年6月,英法聯軍在大沽口慘敗,美國公使華若翰偽裝友好,於7月按清政府指定的路線進京交換《中美天津條約》,中國方面提出,清廷不視美國為高麗、安南一類的屬國,故不要求美國公使對清帝三跪九叩,“一跪三叩足矣”。華若翰不同意。

中國的官員說:你我都是人家的臣子。“吾等跪皇,汝等亦須同跪。如若不然,則是有意凌駕吾人之上矣。

華若翰反問清朝官吏:“倘彼等在外國君主之前,肯叩頭否?”清官吏自以為他們無需,更不可能到夷人那裡做些什麼,故而毫不猶豫且極富挑戰性地回答說:“不獨預備叩頭,且在必要時,即焚香禮拜,事之如神,亦所甘心。”華若翰沒有見中國皇帝,就交換了條約文本回去了。

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後,英國使臣額爾金在北京會見奕時提出:為表示中英兩國業已“和好”,及英國政府的“至誠美意’,英國使臣需覲見清帝並呈遞國書。遭到中國政府的斷然拒絕。

1861年8月,咸豐帝病死在熱河,其子載淳即位,年方五歲,由兩宮太后垂簾聽政。西方各國雖多次提及覲見之事,但面對清廷幼主臨朝、太后垂簾的現實,實在不好過分要求。英、法等國公使請期並呈遞國書一事,暫被擱置,但問題並末解決。對於這個問題,慈禧搞了一次民主大討論。要求各地督撫大臣提出自己的意見。

朝廷分成兩大派,一方贊成,一方反對。

贊成方以左宗棠為代表,認為自古就有均敵之國,既為均敵之國,自然可以不行跪拜禮。

反對方以翰林院編修吳大澄為代表,認為決不能允准外國公使不跪而覲。他慷慨激昂地剖辯道:

“若殿陛之下,儼然有不跪之臣,不獨國家無此政體,即在廷議禮諸臣,問心何以自安?不獨廷臣以為駭異,即普天臣民之心,亦必憤懣而不平:即皇上招攜懷遠,示以大度,不難從一時之權,而列祖列宗二百餘年之舊制,又安可輕易乎?”

1873 年6月29日(同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日本大使副島種臣以作三揖禮,西方各國公使以五鞠躬禮,在紫光閣覲見了清同治帝。中外間的禮儀之爭暫告一段落。

洋人不在皇帝面前行三跪九叩禮,讓中國人很尷尬。為了找回尊嚴,中國人想盡了法子。例如選擇清帝接見外藩屬國貢使和蒙、藏王公的紫光閣為覲見地點。

事後,京報又煞費苦心地編造各國公使謁見清帝紀事雲,英國公使見到清帝后“五體戰慄”,對清帝的垂詢,皆“不能答”。其它各國公使因惶恐,“有國書失手落地者,有皇帝問而不能答者”。清帝命公使退出時,各公使竟因“恐懼之餘,雙足不能動”。甚至回到休息處所時,仍“汗流浹背,以致總署賜宴,皆不能赴”,簡直狼狽至極。恭親王奕嘲諷各國公使說“吾曾語爾等謁見皇帝,非可以兒戲視之,爾等不信,今果如何?吾中國人豈如爾外國人之輕若雞羽者耶。”

這個時候,吳可讀出場了。

吳可讀(1812-1879), 漢族,甘肅蘭州人。性穎悟,善詩文。

吳可讀上奏摺說:

“洋人無異於禽獸,使其行三跪九叩之禮,有如強禽獸而行五倫之禮,能使其行,不為朝廷之榮,不能使其行,亦不足為朝廷之辱。各大臣以為不能使各國使臣從中國之禮為中國之羞,臣竊以為使各國使臣行中國之禮,反為中國之羞。”

如果洋人(禽獸)在中國行中國之禮,那樣中國人不就等同於禽獸(洋人)了嗎?

原來精神勝利法的發明者不屬於阿Q,吳可讀應該擁有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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