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丨與其等待“藥神”,不如努力“成人”

我不是藥神丨與其等待“藥神”,不如努力“成人”

自2002年《無間道》之後又一豆瓣9.0分高國產電影、“零差評電影”、國產年度最佳作品等等,這部現實題材電影《我不是藥神》可謂口碑爆棚。各路媒體人從故事原型、醫患關係、醫藥體制、藥品定價機制、國內外比較、解決措施、電影人物角色、創作手法等多個角度進行了“萬般可能”的分析。

所以,留給小編的時間和空間已經不多了。

1故事梗概

簡單粗暴的來看,電影主要講述一個滿身缺點的小人物(程勇),在經歷多重日常“水逆”之後觸底反彈,逐步走向人生“高光時刻”的變化過程

故事開始,主人公神油店老闆程勇在事業上店鋪經營不善,交不起房租;生活上,與妻子離婚並爭奪兒子撫養權,家中父親臥病在床;可謂是事業家庭兩不順。主人公程勇因銷售神油具有印度走私藥品的路子,隔壁小旅館老闆好意將慢粒白血病人呂受益引薦給他,希望他能夠幫人走私藥品創造收入。

這種藥品是治療慢粒白血病的特效藥“格列寧”,正版藥價格高達

40000元/盒,而印度仿製版只要2000元/盒,且藥效相同。呂受益講述了藥品的有效性和利潤空間,程勇出於自我保護否認自己能夠從印度走私藥品,並拒絕幫忙。

我不是藥神丨與其等待“藥神”,不如努力“成人”

故事的第一個轉折點在程勇父親並且加重,卻無力支付腦瘤手術高額費用。處於對金錢的追求,程勇開始了印度版格列寧的走私之路。在經歷了推銷失敗後,他們聯繫上病友QQ群主劉思慧(患病女兒的單身母親)、病友“黃毛”、“神父”等人組成賣藥小團體。因其低廉的價格(5000元/盒)、同樣的藥效,病友們爭相購買,讓他們這個小團伙賺的盆滿缽滿。

然而好景不長,一段時間後同類假藥充斥市場,他們的銷量下降了。五人小團體在大鬧假藥販子張長林的推銷會後,受到他的報警威脅。同樣出於自我保護,程勇把握代理權並將銷售業務轉給了張長林,最終賣藥小團體不歡而散。

由於張長林的坐地起價,病友們再次陷入望而止步的境地。隨著瑞士研發公司的版權申述與警方的調查,張長林逃跑,病友們被審問。出於對程勇的保護,病友們集體保持沉默。隨著時間的推移,程勇成為了一名紡織廠的廠長,小團體中的呂受益因無力購買藥品而死去。在送喪回去的路上,他看到了病友們期待又無助的眼神。

呂受益的死亡成為故事的又一轉折點,程勇組織小團體剩餘成員繼續開始購買藥品並原價出售。瑞士公司的進一步申述與政府組織的壓力,使得印度藥廠不得不提價銷售。程勇用自己紡織廠的收入補貼差價繼續原價銷售,並在全國擴大範圍。此時的黃毛,受到感動重新歸隊。

在一次港口取藥過程中,黃毛為避免警察發現程勇,自己開車逃竄吸引警察,並在車禍中喪命。前妻的警察弟弟週一圍遭到程勇的人性拷問(他才20歲,他想活下來,有錯麼),並在抓獲購藥病友的哀嘆中向警察局長申請放棄負責調查。

我不是藥神丨與其等待“藥神”,不如努力“成人”

在這之後一次給病友的送藥的過程中,程勇被警察抓獲。程勇被判入獄,在押送途中,病友們排隊摘口罩目送,車窗裡面的程勇泣不成聲。出獄後,前妻的弟弟來接他,並告知該藥進入醫保的消息。

2影片表達

我不是藥神丨與其等待“藥神”,不如努力“成人”

影片是對真實故事的“情景再現”,現實生活中程勇的原型是無錫人陸勇。與影片不同,他是一名白血病企業家,被千餘名病友成為“藥神”。2002年,他查出“慢粒細胞白血病”,為了活下去他兩年內花了70多萬購買瑞士“格列衛”,並四處打聽治療方法。

一次在歐洲的一個網絡論壇上,他得知到一位韓國病友在服用印度產的防治藥,效果不錯。並在朋友的幫助下,試著服用了一個月的藥量。後來,他直接聯繫到廠家,直接購買並服用這種防治藥,每月只要3000元,相當於過去的十分之一。此後,他將自己的服用經歷分享給其他病友,並無私幫助病友們購買藥品。十年後,成為了國內病友圈中的“藥神”。

2013年11月,陸勇因涉嫌販賣“假藥(我國法律規定沒有註冊的藥物屬於假藥,印度仿製藥就是這一類)”被警方帶走,後被取保候審。2015年1月,在審理期間,法院收到千名病友的求情書。檢察院撤回之前陸勇因“多次傳喚不到庭”的起訴,陸勇也沒有入獄。此事件被多家權威媒體報道,並推動了相關藥品進入醫保制度的完善 。

結合影片與現實故事,小編所感受到的影片折射:

  1. 當下人們焦慮不安的生活現況
  2. 電影中徐勇說過一句話:“錢就是命!”。體現在當下,年輕人忙著拼命賺錢;老年人慌著用錢續命。在這種異化的生活方式裡,人們“情非得已”的活著,沒有錢一切似乎都得不到保障。
  3. 醫藥定價、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4. 我們應該尊重醫藥研發者對專利權的維護,那是對人類將來疾病治療的保護。當“以藥養醫”的制度刺激了醫藥定價時,關稅影響了病人的用藥價格時,醫療保障制度應該做出怎樣的調整?
  5. 病人生命訴求與企業利益訴求的矛盾衝突
  6. 當醫藥配方保護時長超過期限時,醫藥公司、醫生等群體不應該成為低價藥品的羈絆;當人的生命訴求不能得到保障時,金錢這種人們創造出來的等價物不該與生命畫上等號。個人利益與群體利益應該如何平衡?

3故事啟發

“藥神”真的存在麼?我們真的能遇到“藥神”麼?在未卜的人生中,我們作為真實的人應該做些什麼?

小編認為“藥神”是不存在的。神的概念是古代人們由於科技、知識水平的落後情況下,對超出自己認知範圍事務產生的恐懼、迷信的感知,是精神產物。既然是精神產物,當然不符合我們這些年來紮實的唯物主義觀學習情況的。(皮一下0.0)換句話講,我們需要的不是一個萬能的“藥神”,而是維護人們生命權的人。

不是每一個“慢粒細胞白血病”患者都有幸遇見程勇。資源與需求之間的矛盾是古已有之的,稀有資源的分配更不能滿足每個公民的意願。在機會與公平面前,更多的應當保證人們獲得機會的制度公平。古代的科技制度、現在的高考制度,這些制度的相對公平是社會各級層維持流動維持穩定的“格列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