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房租不应成为个税抵扣的“绊脚石”

今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住房租金等6项支出可以抵扣个税。原本为减负欣喜的租房者,却在要申请扣除时被房东告知,“你申请个税抵扣,我就涨房租!”房东担心按规定要提供了名字、身份证号、住房地址等信息,被税务局查缴出租房屋的税收。一时间,租客申请通过房租抵扣个税是否会导致房东涨租金的话题引发热议。

涨房租不应成为个税抵扣的“绊脚石”

个税抵扣惹房东担忧

近日网络中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中称,房东算了一笔账: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以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

有相关媒体表示,这一说法并不准确。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财税教授杨卫华表示,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目较多,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务部门为了简化计算,会设定一个综合税率。不同省市和地区的差异较大,有的省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率低至4%:“各地的情况可能不完全一致,各地一般采用(综合)征收率来征收。”

家住北京房山区的王先生向《新产经》表示,现在家里有一套三居室已经出租,租房的房客也联系到了他们,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可以申报抵扣个税,自己也提供了相关资料。但王先生表示,会在出租合同到期时,考虑涨房租的问题,也已经和房客沟通协商过。《新产经》向北京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了解到,北京个人出租住房需缴纳房租的综合征收率为5%。照这样计算,王先生以月租5500元的价格出租房屋,应交税款为每月275元。在王先生看来,那些关键信息被税务机关掌握,就意味着以后肯定要申报纳税了,更让他担心的是之前漏缴的税款是不是也要一并补上?王先生坦言,“在北京,每月5500元的三居室已经便宜很多了,现在也在观察阶段,房东如果要缴纳相关税费,房租是肯定要涨的。”

房子出租理应缴税

很多个人房东与王先生一样,出租房源并取得收入,却从来没有纳过税,到底有多少人在漏缴,并没有一个十分权威的说法。虽然税务机关出台了优惠的综合税率,但从之前的报道来看,能主动缴税的房主寥寥无几。2010年,哈尔滨市就出台了个人房屋租赁税,税率在5%-12%,据黑龙江日报报道,租赁税实施20天,某街道办事处个人房屋租赁税收仍为零。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以北京为例,租赁行为备案的比例不足一成,而如果从全国来看,1%都不到。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主动申报纳税的情况也存在,但多数都是房东或者租客需要发票用于报销或者做证明材料使用。例如北京的积分落户政策,在“合法稳定住所”一项里,申请人要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才可以拿到相应积分。

社科院有关专家认为,由于出租房屋信息不健全、租金以现金交易等原因,给税务部门征缴税款带来很大难度,“法不责众”的心理也让多数房东选择漏税。专家认为,有了财产收入,就应该按照一定的税法征税,该减免的减免,该征收的要征收。他建议,为了更加公平合理,可以采用综合所得的方法计税,“有很多套房子出租并取得收益的,就多征一些,工资低、租金收入也少的人群,就少缴些。”

日前,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发出的“个人房屋租赁纳税通知”引起关注,该街道要求房屋出租方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报税务部门进行处罚。2018年底,深圳市就《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租赁或者转租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以及备案变更或解除手续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1千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

对于王先生提出的补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人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目前的政策,不会要求房东补缴之前的税,但如果有了出租行为,就应该纳税。12366工作人员也表示,税务部门会不会根据填写内容让房东补税,“目前没有明确的口径”。

借税涨租不合理

据贝壳租房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的租房人群接近2亿,租房已是一线城市年轻人的常态,住房租赁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成长势能。有报道称,当前这个租房淡季,北京一房东已经将房租上涨了10%,而网络上也有不少人抱怨房东想借征税涨租金。税率才只有5%左右,况且还没征,租金就上涨了10%,颇有借势涨价的嫌疑。

有财税专家表示,现在担心税务机关会不会根据租客填写的申报材料让房东补税、房东会不会因此转嫁成本提高房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一方面,目前相关工作还处在填报和收集信息的阶段,由于申报量很大,“门牌号填错一个数”,都可能对核对工作造成一定困扰,就人力和物力成本而言,税务部门去找房东一一核对并不现实。另一方面,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同时抵扣基数不是租金额度而是定额,这就表明本身政策已经释放了一定的制度善意,就是为了方便租客能顺利享受到租金扣除,房东以此作为涨租金的理由并不合理。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财税教授杨卫华指出,短期来看,抵扣政策可能对租房市场造成一定影响,而从长期来看,个人租房市场的逐步规范是大势所趋。“该扣则扣,该交则交”,即租户的租金该抵扣则抵扣,房东的房租该交税则交税,二者并不矛盾,也各自独立。目前之所以两个问题被“混为一谈”,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目前的一二线城市的租房市场依然处在卖方市场的状态,房子供不应求,手中有房的房主站在主导位置,在这种情况下,已经产生的或是潜在产生的税费才会转嫁到租客身上。而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租客和房东私下达成不申报的协议,租金抵扣个税的“政策红包”或将一定程度无法兑现。

也有专家表示,从规范房屋租赁的角度来讲,借此次租金抵扣个税的申报对整个租房市场做“摸底工作”也是未来规范租房市场行为的必要准备工作。财税专家还呼吁有关方面尽快给出明确解读,避免个税改革的良好初衷被各类流言所影响。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也建议,短期内税务部门可以出台一些过渡性措施,在一定额度内对租房收入免税,这样承租方也不会有后顾之忧。尤其是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大城市,能鼓励更多业主将房屋出租,增加房源,保证租金稳定。

中研普华研究员邱晨阳则表示,房租上涨最关键的点就是持有房子的成本太高,需要用更高的房租来冲抵房贷或者其他方面的支出。比如在某小区,花费三百万买来一套住宅,每月还贷款近万元,低房租远远不能覆盖房贷的风险,房租必然会越来越接近房贷,两者之间的差距越小,市场才会慢慢平稳,否则租房者永远不会买房。买房者永远不会有收益。所以控制房租的关键还是控制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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