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11歲男孩失聯5天的“反轉”

溫州11歲男孩失聯5天的“反轉”

溫州11歲男孩失聯5天的“反轉”

近日一則“溫州11歲男孩失聯5天”的新聞刷爆了微信朋友圈和微博,牽動著許多陌生人的心。

溫州11歲男孩失聯5天的“反轉”

11月30日下午,11歲的樂清男孩黃某在放學回家途中失聯,家人、警方和志願者開始了全城搜索。因多日尋找未果,為確保失聯男孩的安全,男孩父親於12月4日中午發佈消息稱“50萬重金尋人”。該則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被大量轉發,將尋人事件推向了高潮。就在4日晚,經過警方和廣大群眾的不懈努力,終於找到該失聯男孩。正當人們都在慶祝孩子平安歸來時,沒想到事件卻迎來了“反轉”。

根據警方發佈的通報,原來這次“失聯”事件是男孩的媽媽故意製造的虛假警情,只是為了測試丈夫是否對自己和兒子關心、重視。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廣大網友紛紛指責孩子的母親。筆者也同樣震驚,在慶幸孩子沒事的同時,也很氣憤家長這樣的做法。不過在氣憤之餘筆者也在思考這位母親將為自己的行為承當怎樣的法律責任?同時她的行為又導致了什麼樣的後果?


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鑑於該母親蓄意藏匿兒子黃某,併到公安處虛假報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間,繼續假裝配合搜尋,這種行為已經嚴重透支了社會誠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資源,嚴重擾亂了社會的秩序,已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目前該母親也因涉嫌該罪名被刑事拘留。筆者希望藉此案能夠警醒那些有同樣念想的人,知道這件事的嚴重後果,打消這樣的念想。


二、嚴重浪費社會公共資源資源

在接到孩子父親的報警後,溫州、樂清的兩級黨委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並立即啟動了重大警情處置機制,以最高等級組成聯合調查組,投入大量警力,調用一切資源尋找孩子。後來救援隊、志願者也自發加入搜尋隊伍中,進行地毯式搜尋。而當這種公共資源被人為製造的虛假警情佔用時,其它社會成員需要救助時就會出現警力不足的情況,甚至如果遇到了社會突發事件,警力不足就會影響到社會整體公共安全,這個後果是十分嚴重的。

三、嚴重惡意消費社會正能量和群眾的愛心

狼來了的故事想必大家都應該聽過,一次兩次再次,如果社會的愛心,被某些人不斷地愚弄,社會風氣會變成怎樣不敢想象。前些年,也曾發生過一些有重大影響的個案,直接影響了社會公眾的價值判斷,這是令人痛心的。比如,不少人不敢去幫助倒地受傷的老人,害怕連累自己。見義勇為,變成一件讓人害怕的事情,這是多麼的讓人唏噓不已。如果當真有小孩不幸走失,需要大家幫助時,卻由於這件事望而卻步,這會是筆者最不想見到的。

最後,筆者真心希望“樂清男孩失蹤案件”,僅僅是個案,社會正能量的風氣不會因此而發生改變,希望公眾的愛心,不會因此事件收到極大的傷害。還是我們熟悉的這個有愛心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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