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時間表已定,2020年前這些事業單位全部轉企

近些年來,公務員、事業單位熱度頗有增長!招錄比例也在逐年上漲、其改革的消息更是引起千萬人的關注與熱議。2018年是公務員、事業單位改革關鍵一年,政策頒佈、實施!事業單位轉企改革更是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改革時間表已定,2020年前這些事業單位全部轉企

我國約有126萬個事業單位,涉及4000多萬的事業單位人員,事業單位改革可謂迫在眉睫。事業單位轉企改革分兩步走:2018年底前,效益好的全部轉企;2020年底前,效益差的企業轉企。

事業單位轉企改革,合同制、臨時工人員如何安排?清理其他合同制人員、辭退臨時工!並將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或者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

延伸:

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後的改制,可採取國有(集體)產權轉讓和清算撤銷兩種方式。產權轉讓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公開轉讓、協議轉讓、內部轉讓等方式進行。

1、公開轉讓:在資產評估基礎上,通過制訂招標、拍賣、掛牌轉讓方案,並確定標的,發佈產權轉讓公告,通過產權交易市場進行轉讓。

2、協議轉讓:通過主管部門與受讓對象(一般應為國內外法人或自然人)進行洽談,並簽訂協議,確定企業整體或部分股權出售價格和有關條件。

3、內部轉讓:在對資產審計、評估和按有關政策進行各項資產剝離的基礎上,由有權部門批准,將國有淨資產餘額出售給原單位經營者、骨幹或職工。內部轉讓和協議出售方式可結合實施。

4、清算撤銷:對已經停止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因虧損嚴重、債務沉重、不能正常運轉的單位,先清算債權債務,然後申請註銷,實行解體,按政策分流安置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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