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穿新衣——一年中最美的時刻

小編最近恍然大悟。專屬小編的2018年支付寶年賬單出爐,小編才發現自己一年愛崗敬業(xin xin ku ku)掙來的錢都去了哪兒。買、買、買,簡直停不下來。買什麼?支付寶給小編總結了一句話——錢不是拿來看的,錢是拿來好看的。原來,工資有相當一部分送給了網紅服裝店。春節到了,小編又蠢蠢欲動,想起了童年過年的時候渴盼新衣的時光。不過,那個只有春節才能穿新衣的時代早已模糊而久遠了,下面這篇“尋衣”也許能告訴你一個不一樣的故事。

过年穿新衣——一年中最美的时刻

尋 衣

文 | 歐陽杏波

一提到衣服,我眼前就自動出現一個孩子奔跑的畫面。和以前一樣,我以為那是回憶,以為那孩子是三十年前年少的我,因為她也穿著一條辣人眼睛的綠褲子——毀了我青春的那一條。

但今天,我有些懷疑,那並不是回憶,而且很有可能是我的想象。因為當我認真地朝那畫面看去時,卻發現什麼都沒有了,空留下一絲悵然的嘆息。

如果是回憶,應該能看到越來越多的細節。比如那條綠褲子。

在20世紀90年代初的現實中,我的那條綠褲子是用深綠色的老棉布做的,硬邦邦的,走路走快了會摩擦出聲音來。但畫面裡那女孩的褲子沒那麼硬實。

比如奔跑,十五歲悄悄喜歡上前排男生的女孩,兩條這樣替換著穿的褲子讓她又羞又惱,恨不得縮得讓人看不見,怎麼可能奔跑?因為奔跑會讓褲管發出更大的聲音,會吸引她的世界裡所有人的目光。事實上,高中三年,我只勉強在運動會上奔跑過一次,還心慌意亂地摔了一跤。穿著那種老太太穿的褲子,誰都知道要貼著牆根快步離開,傻子才會當眾奔跑。直到上了大學,穿上薄薄軟軟的運動褲,我才知道人跑起來可以像小鹿一樣輕盈。我沿著操場跑了一圈又一圈,跑到很想張開雙臂迎接風,迎接空氣,迎接光,迎接全場男生投來的關注,跑到不願停下來。

這才是我以為的回憶。老天知道,我有多希望穿綠褲子的她能夠跑起來,對穿好看衣服就有多強的執念,就有多深的想躲到殼裡的自卑。

十五六歲時的我,多麼需要一件長一點的薄夾克——拉鍊可以直達下巴。一是擋寒,二是蓋住一截綠褲子。我的那件白西服且不說不耐髒不好洗,主要是非常不實用:論長度吧,蓋不住大腿;論寬度吧,脖子全敞著,裡面還得穿一件看得過去的襯衫。

我還多麼多麼需要兩條——不,最好三條——正常的褲子。到北京工作數年後,有一次在魏公村的一個交流會上見到一個年輕姑娘,很自信的樣子,她穿著我理想中的褲子。深米色,似乎和我的綠褲子一樣硬,卻又感覺很軟。這麼說確實矛盾,但那褲子真的看上去既貼身、順滑,又不薄。我在網上搜索過那樣的褲子好幾年,沒找到完全一樣的:棉的太硬,絲的太軟,羊毛的不夠滑,剩下各種化纖面料,都不行。我只能一種一種地買來碰運氣。四五年前,有某寶店掛出有“日本進口三醋酸……”的褲子,我趕緊買回來一條褲子,挺括倒是有,卻起褶,因為不夠軟。

能穿上合適的衣服,不容易。1989年上高中,借好朋友的紫色夾克,一穿半個月,甚至還穿回老家兩天,又趁她不注意,厚著臉皮拿過來……

1992年上大學,故作不在意地跟室友借她那條“膝蓋愛起包的舊牛仔褲”。還記得做賊心虛地還給她櫃子鑰匙,並告訴她只借那條揹帶褲時,她意味深長地一針見血地說:“為了這條褲子,你還真能花心思。”可能實在是太羞愧,後來,我再沒向人借過衣服。室友卻在大學畢業時把那條褲子送給我了,她應該是瞭解了我求而不得的輾轉反側吧。多年後看照片,我才發現,我穿著那條揹帶褲顯得瘦小滑稽,遠沒有室友穿著那麼嬌俏可愛。

當時,是什麼矇住了我的眼睛,使得我發瘋一樣想穿那條揹帶褲?答案我早就知道,讓我瘋狂的是念頭,是想要“豔壓群芳”“光彩照人”的念頭,想要挺胸抬頭、揚眉吐氣地走在路上,心安理得地接受眾人注視的念頭。誰能想到,我木訥平靜的外表下面,隱藏著火山一樣呼之欲出的澎湃激情呢。我敏銳地觀察世界、觀察自己,期待著某一個閃耀時刻的到來。

可笑的是,最近我才知道,已經過去的數十年,我遍尋這樣的時刻而不得,卻從沒想到自己曾身處閃耀之中。

过年穿新衣——一年中最美的时刻

一次,二十多年沒見的一位同學告訴我,大學時代我滿臉朝氣、長髮飄飄、雙眸如水,令她驚為天人;都已經退休的朋友說,十多年前她妹妹見到我後,回家感嘆好幾次,說我有不食人間煙火的文藝氣質……甚至到現在,加入高中同學微信群,還有同學半開玩笑地叫我“女神”——他們說起關於我種種美麗聰明可愛的細節,令我瞠目結舌——我不是醜小鴨嗎,為什麼他們硬說我是白天鵝?更詭異的是,沒有一個人哪怕一句話提起我的綠褲子。那令我惱羞成怒、自卑成魔的綠褲子,那貫穿我整個高中、說不清道不明、無處無人可訴的彆扭,難道只是我自編自導自演的獨角戲?

於是又往回走,追尋那些令我瘋魔令我閃耀的衣服,一件一件準備再買回來。可是,站在鏡子前面,我再一次迷惑了——對面只有一個滿臉不甘和無奈的中年婦人,這些衣服沒有一件能夠帶著星光跳出來。

在北京的商場和小店折騰了一大圈,我才領悟到真相的一角:當年迷人眼的不是衣服,而是我。更準確地說,是我全心全意去對抗的青春。自以為是孤注一擲的矯情、不管不顧、絕不妥協的倔強,以及隨自卑而生的無敵自尊……這些特質無一不契合年輕孩子的心。如果有個人毫不隱藏地將它表現出來,她一定是引人注目的。再往深處看,我身上真實的幼稚或許令人發笑,但一個對幼稚毫不掩飾的人一定也具備成長的生機,即使這種生機來源於膚淺的穿好看衣服的需求,那也是一束可以照亮灰暗生活的光。

這一領悟真正的意義在於,讓我第一次心甘情願地承認,雖然曾經閃耀過,但自己確實和絕大多數人一樣,是普通人。不過,反推過去,雖然是普通人,但只要有了自己的特色和個性,就能閃光,在閃光的瞬間就不再普通。

隨著對衣服的款式、面料和性能越來越瞭解,我穿到合適衣服的頻率也越來越高,我也越來越失去追求好看的興趣。隔著衣服的面紗,我終於有力氣看到異彩紛呈的靈魂。

我那正讀高中、卻可以輕鬆地隨時選到喜歡衣服的女兒說——這個時代,有趣好玩遠比好看重要。

过年穿新衣——一年中最美的时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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