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帖丨“好友”低价卖房,过户时发现查无此房……

近日,江苏新闻曝光了一则乌龙新闻,让人惊讶的同时又有些心疼当事人。

事情是这样的......

1月5日,臧某拿着房产证去南京江宁区市民中心办理过户,却发现“查无此房”!


实用帖丨“好友”低价卖房,过户时发现查无此房……



原来去年6月份起,朋友戴某以各种名义找他借钱,却只借不还。7月份,戴某表示自己有一套95㎡的房子可以65万元卖给臧某,臧某欣然答应,双方签订了授权委托书。


实用帖丨“好友”低价卖房,过户时发现查无此房……

图源:江苏新闻


之后半年,戴某又陆续从臧某处借走了24.6万元。臧某想尽快办理过户,戴某总是推脱。臧某索性自己带着相关材料去了房产局,不去不知道,去了吓一跳,原来,房产证是伪造的!这下呵呵了...


实用帖丨“好友”低价卖房,过户时发现查无此房……



事后戴某交代,这些证明材料都是从网上买来的,共计花了600元。目前戴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拘。

朋友一场,这是何苦?不仅触犯了法律,还失去了友情。其实,像房产这类大宗产品交易的时候,务必谨慎再谨慎,小心再小心


实用帖丨“好友”低价卖房,过户时发现查无此房……



那么,房子过户时需要注意些啥?

注意事项

1、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

2、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4、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以及,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因此要约见房主当面核实。

7、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二手房税费又怎么算?看下图就对了。

你必须知道的小贴士↓


实用帖丨“好友”低价卖房,过户时发现查无此房……


从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契税、增值税及附加税、个税

都是除了房价以外的“支付巨头”。此外,住宅和非住宅、房龄都是影响税费的重要因素。搞清楚怎么计算税费,就不怕被“坑”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