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修衙:明清官場潛規則,成為當時的風氣,這是為何?

中國古代的“樓堂館所”,以官衙為代表。而在明清兩代,中國的官衙大多破敗不堪,“官不修衙”成為當時的風氣。這是為何?

如果回到兩三百年前,去實地考察一個州縣衙門會發現,這一建築群的坐落、佈局、結構、裝修等等細節並沒有明確的法律制度予以規定,但是卻約定俗成,各地的州縣衙門都基本一致。

官不修衙:明清官場潛規則,成為當時的風氣,這是為何?

據劉敦楨《中國建築類型及結構》一書分析,明清時除了京城外,各地城市的理想規劃格局是:在一個圓形或方形的封閉城牆圈內,有著東西南北的方格街道網。一個城市的最高級別的衙門總是位於東北方向的城區內。這是因為中國曆來以北為尊,皇帝的宮殿都位於京城的正北方,地方城市為了避開尊貴的正北方位,所以只能把衙門設在東北方位。

不過,不要認為尊貴的衙門其建築肯定是巍峨堂皇、宏偉壯觀,實際上只有新建造的衙門才是這般體面。過上個十幾年、幾十年,衙門建築就會褪去它的光彩,變得灰暗邋遢。

那是因為,在新建衙門的時候可以徵收專門的賦稅,有一筆專門的經費。而以後維修費用卻是沒有著落的,要維修就必須向上級打報告,請求從每年的正常賦稅中撥出專款,不過這樣做潛在的危險是給上級留下一個“靡費”的印象,進而影響政績的考核

官不修衙:明清官場潛規則,成為當時的風氣,這是為何?

當然也可以徵收特別的稅捐,而這樣做的結果會與當地紳士、財主為敵。這些紳士、財主熱衷的是在本地修建文昌廟、魁星樓,以保佑本地的文運,讓自己的子弟進入官僚階層。修建衙門,對於紳士、財主卻沒有什麼現實的好處。得罪紳士、財主,最終也會影響州縣官的仕途。

還有一個解決維修費用的辦法,就是州縣官從自己那些不入正式賬目的“陋規”收入中拿出若干來充作維修經費。不過明明可以塞進自己腰包的錢財卻用來辦公事,這是多麼讓人肉痛的事。況且州縣官職務只是官員們仕途上的一級臺階,把臺階擦得太亮又有何必要?如明朝《新官軌範》一書提醒新到任官員:“衙門不可過於修飾,但取門戶牢固、牆壁堅完。”

官不修衙:明清官場潛規則,成為當時的風氣,這是為何?

由於種種因素,明清以來的官場一直流行“官不修衙”的諺語,甚至認為凡熱心維修衙門的官員會釘在這個職位上升不了官。所以只要衙門建築不是太礙觀瞻或有倒塌之虞,州縣官絕對不會去維修,衙門建築也就經常是破敗模樣

這樣一來,衙門的壽命並不長。完整保存至今的古代州縣衙門,遠遠少於文廟、文昌閣之類的建築,以至於現在只能依靠明清時期的地方誌及各類史料,來複原當時州縣衙門建築的基本佈局和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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