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傻傻不清楚,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傻傻不清楚,怎么办?

房产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有不少女方的家长,都希望男方拥有房产,这样子女儿嫁给男方才有家的感觉,不至于“四处飘零”。于是很多男孩子在结婚前会先买一套房,或按揭,或全款;然而月有阴晴圆缺,世事不总能长久,婚姻也难免会走到尽头。

当婚姻走到尽头时,“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本期《房产会客厅》,朱会林律师将为你分析一个离婚房产分割的案例——婚前男方首付,登记于男方一人名下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傻傻不清楚,怎么办?

案例详情:

婚前男方购买了一套房产,价值500万元,男方首付了 200万元,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男女双方还贷300万元,这个房子到离婚时增值到1000万元。那么多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共同还贷的300万元及该300万元对应增值的300万元,总共6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400万元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如果离婚,只能分割600万元,其余400万元是不能分割的。

如果房子没有还完贷款又怎么算呢?没有还完贷款的部分属于男方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上面例子:房子500万,男方首付200万,婚内还了200万,到离婚时候还有100万没还,那这剩下的100万是男方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

共同还贷:共同还贷的意思就是,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结婚后夫妻双方所赚取的财产均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不管用哪一方的财产还贷均是使用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如果女方没有还贷,男方一个人还,是否属于共同还贷?女方能否分割房产?

通过前面共同还贷的意思我们可以知道,即使男方一个人还贷,他所用来还贷的财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也属于共同还贷。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属于共同还贷的,因此女方有资格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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