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分割傻傻不清楚,怎麼辦?

離婚!房產分割傻傻不清楚,怎麼辦?

房產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處於一個十分重要的位置,有不少女方的家長,都希望男方擁有房產,這樣子女兒嫁給男方才有家的感覺,不至於“四處飄零”。於是很多男孩子在結婚前會先買一套房,或按揭,或全款;然而月有陰晴圓缺,世事不總能長久,婚姻也難免會走到盡頭。

當婚姻走到盡頭時,“家”(房產)該如何分割呢?本期《房產會客廳》,朱會林律師將為你分析一個離婚房產分割的案例——婚前男方首付,登記於男方一人名下的房子,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如何分割。

離婚!房產分割傻傻不清楚,怎麼辦?

案例詳情:

婚前男方購買了一套房產,價值500萬元,男方首付了 200萬元,登記在男方名下,婚後男女雙方還貸300萬元,這個房子到離婚時增值到1000萬元。那麼多少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共同還貸的300萬元及該300萬元對應增值的300萬元,總共600萬元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400萬元是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如果離婚,只能分割600萬元,其餘400萬元是不能分割的。

如果房子沒有還完貸款又怎麼算呢?沒有還完貸款的部分屬於男方個人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比如上面例子:房子500萬,男方首付200萬,婚內還了200萬,到離婚時候還有100萬沒還,那這剩下的100萬是男方個人債務,與女方無關。

共同還貸:共同還貸的意思就是,婚後雙方一起還貸。結婚後夫妻雙方所賺取的財產均屬於共同財產,所以不管用哪一方的財產還貸均是使用共同財產進行還貸。

如果女方沒有還貸,男方一個人還,是否屬於共同還貸?女方能否分割房產?

通過前面共同還貸的意思我們可以知道,即使男方一個人還貸,他所用來還貸的財產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也屬於共同還貸。所以這種情況下是屬於共同還貸的,因此女方有資格分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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