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5」落实要求 树好标杆 襄城区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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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襄城区院积极落实领导直接办案制度,明确要求入额领导全部参与分案、轮案,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切实履行检察官办案职责。截止目前,7名入额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90件,占领导办案总数的75%,占全院办案总数的15%以上,发挥了较好的表率作用,一线指导、引领和规范了全院的司法办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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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带头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提升检察产品附加值。

该院在近三年案件评查中发现,就案办案、缺乏有效附加服务的办案理念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检察官办案过程中,缺乏对检察产品附加值的深入挖掘,导致案件社会反响平淡,群众获得感不足。对此,该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坚持贯彻“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又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理念,注重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深耕服务政治大局、经济发展的办案思维,提升产品附加值,为社会提供更优、更好的检察产品。如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承办的陈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案,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邀请受害企业代表到检察机关座谈,了解到因犯罪嫌疑人陈某伪造受害企业印章,导致该企业银行65万余元账户资金被冻结、生产设备被查封,妨害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资产运转,检察长第一时间就非公企业的存款和生产设备冻结、查封难题及时与樊城区法院沟通,使其及时解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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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带头拓展思维方式,促进办案效率提升。

针对检委会在讨论一些社会、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时,难以在短时间内直观了解和梳理案情、影响案件讨论效率和效果等问题,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在承办案件中创新运用思维导图、咨询知名法学专家意见等方式方法,为解决复杂案件汇报难题另辟蹊径,加快加深了检委会委员对案情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案件讨论效率。如拟上会的何某某盗窃、诈骗案案情复杂、多重法律行为交织,为使检委会委员迅速理清案情及涉案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纠葛,承办副检察长创新使用了多张思维导图,使与会检委会委员迅速、直观的了解案件全貌乃至细节。同时,提前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何荣功教授联系,获取专家咨询意见,为检委会委员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提供重要参考。通过这两项创新举措,极大提高了此案办理效率,给其他员额检察官以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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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带头探索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流程,规范类案办理程序。

制定《领导干部办案规则(试行)》,从办案类型和难易程度两个维度规定领导办理案件的具体类型,明确领导应当积极办理职务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新型犯罪等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通过承办规定类型案件,探索改革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公益诉讼等案件办理程序。如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承办首例该区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多次带领办案组提前介入案件、审阅案件材料并与监委方面进行案情沟通,并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初步与监委建立提前介入衔接机制,明确了受理此类案件后应当重点审查的内容以及补充完善证据材料的沟通衔接办法,规范了此类案件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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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带头改进监督方法,增强检察监督刚性约束力。

将监督充分运用在办案和服务之中,借助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整改效果评估和跟踪问效等方法,使监督对象心悦诚服,达到良好监督效果。如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办理的荆洪公司重大责任事故案,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全面停产整改,后经批准恢复生产。但因负责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的工程人员被逮捕,使其无法恢复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经济损失。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向襄城区公安分局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并被全部采纳,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得到全面恢复。同时,为帮助该企业预防安全风险、正视管理漏洞、排除安全隐患,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代表等第三方,采取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的形式向该公司宣读检察建议书,公司法人现场签署《送达回证》并在十日后递交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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