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方的套路有多深,我們的拆遷維權信心就有多堅!

一說到拆遷啊,真是幾家歡喜幾家愁,喜在:居住環境和條件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愁在:有的

拆遷補償款真是低到離譜,實在令人無法接受,卻不知如何拆遷維權,是忍氣吞聲,還是奮起進行拆遷維權,一不小心就會陷入拆遷方精心佈置的陷阱裡,那麼小編現在就帶您細數教您如何識破拆遷方的慣用套路,不要被那些所謂的路給套住,出不來了。

拆遷方的套路有多深,我們的拆遷維權信心就有多堅!

拆遷方口頭承諾

在拆遷過程中,拆遷方為了追求所謂的拆遷高效率,快速完成拆遷任務,除了不按照法律規定的法定程序一步一步的走,還往往向被拆遷戶門做出種種口頭承諾,事後再翻臉不認賬,此時,因為老百姓手頭上沒有一個白紙黑字的協議,也就欠缺了一個可以對拆遷方施壓的談判籌碼,此時便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不知道該怎麼進行維權。

“先拆後補套路”:“正安安穩穩的過日子呢,突然有一天家裡就來了一幫人,開始丈量我的房子,我根本就不知道這是什麼情況,就告訴我說,我的房子要被拆遷了……”這是在現實中,廣大被拆遷戶們經常遇到的問題——沒有見到任何法律文件,突然自己的房子就要被拆遷了,沒有徵收公告,更沒有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而法律規定房屋拆遷的法定程序是:先補償後拆遷。沒有補償當然不能讓他們動工拆遷了,於是拆遷方就說了,政府一定會給你們補償的。就這樣,不僅沒見著補償協議,房子也稀裡糊塗的被拆了,再想請律師介入維權也是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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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套路”:“你既然對已給的拆遷補償不滿意,那咱還是可以再商量的,我會給你提高補償款或另外再給你一塊宅基地、一套房或給你交社保,不過你先得把協議簽了,簽完後,我才會給你。”此時,老百姓千萬不要被這種無力的承諾忽悠住,就簽了字,等拆遷方的目的一達到,除非他信守承諾,否則只要他翻臉不認賬,再多的質問都會顯得很蒼白無力。

這就是在實踐中最常見的拆遷方的套路,所以任何涉及到拆遷補償的,一定不要輕信拆遷方的承諾,要將如何補償或是否增加拆遷補償變成白紙黑字的協議書,而不能聽信拆遷方的花言巧語或恐於公權力一方的威嚇就對其言聽計從。

拿政策說事

“這是上面政策的規定,我們只是照章辦事。”在現實中,拆遷方大都會拿著一些地方政府出臺的紅頭文件或者管理辦法之類的“擋箭牌”來說事,以證明自己的拆遷行為是合法的,補償方案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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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都知道,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我國實行依法治國,無論是地方性法規還是地方政策,都不得與憲法法律相牴觸,只能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進行細化。

其次,雖然目前我國在徵地拆遷領域的法律體系尚不完善,但是,2011年頒佈的第590號令,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就土地徵收補償適用問題的規定,“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不能直接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但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補償標準予以補償。”也就是說,已經設定了我國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必須要達到市場價格這一合理標準。這就意味著,任何地方政策都不能偏離這一基本標準,廣大被拆遷戶們只要抓住這一基本原則,就不會輕而易舉的被徵收方牽著鼻子走了。

以上就是在實際操作中拆遷方常用的幾種套路,在這裡,楊勇律師提醒您:作為弱勢群體的被拆遷老百姓一定要做到胸有成竹,這樣在面臨強拆時就不至於處於被動地位,最起碼還可以據理力爭,不會受拆遷方的牽制,我們要始終堅信:拆遷方的套路有多深,我們的維權信心就有多堅!最後,衷心希望廣大被拆遷戶們能獲得合理滿意的拆遷補償,拆遷方能“多點真誠,少點套路”!

拆遷方的套路有多深,我們的拆遷維權信心就有多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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