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出台《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原创」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出台《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2018年11月30日,高青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原创」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出台《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高青建设的有效举措。《意见》从四个方面做了强调:一是充分认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保护社会公益、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对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二是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原则及适用,阐明公益诉讼的范围,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强调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程序;四是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落实,可以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研、视察、询问、质询等形式,监督和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原创」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出台《高青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