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庭审!直击枣阳市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 2019

5分钟庭审!直击枣阳市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 2019/1/24(937)

图为庭审现场,该案仅用时5分钟

2019年1月23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邓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这是枣阳市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首例开庭审理的案件,整个庭审过程仅耗时5分钟。

今年以来,枣阳市检察院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台实施细则,规范办案流程,加强同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协调合作,建立案件认罪认罚源头启动机制、律师预约制度和社会调查评估制度,在实现案件简繁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系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速裁程序省略了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简化了庭审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但司法的公正性一点也没有打折扣。

据该院公诉部负责人乔富粤介绍,“从宽”制度严格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为标准,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引,在法定刑以内提出从轻量刑建议,做到于法有据。

“我们委托司法局为被告人指派了律师,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承办检察官李勇介绍,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依法告知邓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其详细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截至目前,枣阳市检察院共对涉及危险驾驶、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的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已全部提起公诉。

审核 | 张永强

来源 | 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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