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了《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其中第三條提到,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允許其將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對於在一個以上電子商務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需要將其從事經營活動的多個網絡經營場所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這對廣大網絡經營者來說很有用的。
一、降低了網絡經營的成本
新的電商法要求從事網上經營都要註冊營業執照,以前註冊時需要找註冊的實體地址,如果沒有的話,找代註冊的一個是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一年,域名一年才不到100元,現在這部分費用可以可節省掉,方便網絡經營者註冊。
二、現階段主要是是以平臺網店為主
我最近看了許多已註冊好的營業執照,大多是淘寶、微店、拼多多等第三方平臺居多,都是以網店地址登記居多,域名可以登記經營場所,就意味著可以用域名註冊營業執照。
三、以個體工商戶註冊為主
主要是個體工商戶註冊為主,沒有發現企業註冊的,因為市場監管總局只提到個體工商戶,沒提及到企業。
四、獨立域名暫時比較少
看到是大量都是網店的多級域名為主,有個別中小平臺提供了獨立域名綁定功能,未來是以獨立域名註冊會好些,因為網店的地址改變之後,需要重新註冊營業執照,太麻煩了,還不如用自己的獨立的域名,可以長期使用,對域名發展也是機會,一個很好的域名對推廣也不錯,我覺的這個是未來註冊時的一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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