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爐!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2019年2月施行

最新出爐!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2019年2月施行

2017年12月31日,地鐵1號線正式開通,廈門迎來了地鐵時代,然而大家在享受方便快捷的出行方式時,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畫面,如:危害軌道設備安全、攜帶違禁物品進站乘車等等。近日,《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在廈門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將於明年二月施行,《條例》理順廈門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體制,並對軌道交通的運營服務、綜合開發等進行了合理制度設計,對一些危害軌道交通安全、破壞軌道運營秩序的行為也做了相關規定,將有力推動廈門市軌道交通持續健康發展。

《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分七個章節,對涉及軌道交通建設管理運營等方面做出詳細規定。《條例》明確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軌道交通建設工程監督管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軌道交通運營監督管理,在規劃建設方面,法規強調軌道交通規劃應堅持高標準,並具備前瞻性,統籌考慮與機場、鐵路、公路等公共交通規劃銜接,為城市發展服務。

廈門市人大法制委秘書處處長 李明哲 軌道交通不單單是解決公眾出行的問題,更重要是優化城市的佈局,擴展城市功能,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我們明確要求,軌道交通的規劃,跟城市未來的發展,要緊密關聯。

在運營服務方面,法規明確了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和乘客責任,例如經營方要在車站配備獨立母嬰室等公共設施,並提供包括移動支付在內的多種支付方式等,便利乘客出行。而乘客則要遵守相關乘車守則,例如在車站和列車內禁止吸菸、吐痰、進食、亂塗寫刻畫、亂扔垃圾、躺臥踩踏座椅等行為,另外,醉酒者也不能單獨進站乘車。

此外,由於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投入大成本高,為了推動廈門市軌道交通的可持續發展,法規還借鑑香港等先進地區的經驗,對軌道交通綜合開發做出制度設計。

廈門市人大法制委秘書處處長李明哲規範了綜合開發的定義,明確了它的邊界,而且規範了它的流程,並且明確規定綜合開發產生的收益,必須全部運用於軌道建設和運營,儘量為我們廈門軌道交通建設提供一個能夠可持續發展的一個模式。

《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出臺過程

今年5月,《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草案正式公佈,從公開徵求意見,再到一審、二審、三審,直至今天順利通過,歷經了半年的時間,這當中哪些條款做了修改,哪些內容做了細化?一起去回顧。

今年5月9日,《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草案)》發佈,並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初審:明確要求大型車站要配置母嬰設施

6月28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草案)》在會議上進入初審。初審主要圍繞軌道交通的建設管理、安全保護區管理、運營管理、應急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進行相應制度設計。例如在建設管理方面,明確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優化建設審批流程,設立綜合開發機制等,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健康發展。而在運營管理方面,則用明確的法規條文,對運營服務、運營秩序、運營安全等方面進行了規範。例如明確要求大型車站要配置母嬰設施,合理配置車站男女廁位數量,乘客不能在列車內吸菸、吐痰、進食、追逐打鬧等。此外,《草案》還採用政府部門執法與授權企業執法相結合的模式,授予軌道交通經營單位一定的行政處罰權,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對乘客影響秩序和環境衛生行為予以處罰。

二審:乘地鐵禁止攜帶寵物活畜禽等動物

8月23日,《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草案)》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進入二審階段。針對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草案一審時提出的建議,此次法規修改建議稿新增規定:“禁 止攜帶寵物、活畜禽等動物乘車,但軍警人員執行公務攜帶軍警犬、盲人攜帶導盲犬或者肢體重殘人攜帶扶助犬除外”。同時,關於母嬰室和男女衛生間廁位比例的規定也更加明確了:“新建車站衛生間女廁位與男廁位的比例不應小於二比一”。此外,對於在軌道交通車站、列車內影響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行為,草案修改後處罰的下限由原來的20元提高到50元。

三審:對軌道交通綜合開發作出修改

10月29日,廈門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對《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草案)》進行了三審。針對廈門市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草案二審時提出的建議,此次法規修改建議稿對軌道交通綜合開發作出了修改,明確規定:軌道交通綜合開發用地採用招拍掛等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應當由市政府重新核准規劃條件。採用作價出資、協議出讓等方式的,應當經市政府批准,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在綜合開發收益用途方面,直接明確規定應當用於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同時,修改建議稿還新增規定:軌道交通規劃與建設應當統籌考慮周邊建築物、構築物連通需求,預留必要空間。軌道交通周邊建築物、構築物需要與軌道交通設施連通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用於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