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招」电商平台总用“四招”来侵犯你的消费权 法律来管!

央视社会与法

「支招」电商平台总用“四招”来侵犯你的消费权 法律来管!


今年1月1日,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开始正式实施。现在大多数人都会在网上购物,那么在网购时,哪些现象是不符合《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呢?今天为大家总结了四种最常见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虚构交易、编造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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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的时候,我们都会先去看看别人对商品的评价。但有时发现,这商品怎么只有好评,没有差评啊?有时候明明看到过差评,甚至这差评就是我给的,怎么过了一段时间又没了呢?还有时在下单后,会收到来自商家这样的消息,说“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现2元!”这是商家在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我们给好评。

还有的商家更厉害,直接雇“水军”来虚构交易、刷好评。这些被“控制”的评价信息,就几乎没有参考价值了。

现在《电子商务法》要求,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平台内的商家,都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否则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监管部门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平台或商家处以2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对擅自删除评价信息的平台或商家,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种情形:商品排名,价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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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商平台,我们经常能看到商品的排名,比如“优质评价”、“星级排序”等等。这些排名往往能够影响到我们对商品的选择。因此,有的电商平台就利用这一点,搞起了竞价排名,导致我们最终不是选择了最优质的商品,而是选择了最舍得在广告上砸钱的商品。

对此,《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商平台应当根据商品的价格、销量、信用等多种不同的方式来显示商品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如果电商平台违反上述规定,监管部门可根据《广告法》对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种情形:默认搭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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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一些旅游网站上,我们买机票结算费用的时候,经常看到有几个被默认勾选的选项,比如保险、机场贵宾服务、接送服务之类的,如果不注意点了确认结算的话,除了机票之外,还买了其他不需要的服务。

这种“默认勾选”搭售商品的现象,也是被《电子商务法》所禁止的。平台或者商家在搭售商品时,不得“默认勾选”,而且必须以显著的方式提示消费者,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电商平台或者商家违反了上述规定,监管部门可对其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种情形:定向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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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带给我们最大的幸福感就是:能用最快的方式选择最喜欢的。电商平台也总能根据我们的个人喜好推送商品信息,来引诱我们“剁手”。这种定向推送,虽然方便了消费者,但也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所以,《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商平台,如果向消费者定向推送信息,必须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搜索结果,否则,监管部门可对其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网购时常见的四种不符合《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现象,相信在《电子商务法》的引导下,网络购物的各个环节会变得更加规范,从而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好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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