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號,就是3天前。座標鄭州。
B2路公交車上,司機發現一個7歲的小女孩,一個人在公交車上。
問他什麼都是不知道。
後來孩子父親找到了,居然是想鍛鍊一下孩子的自主能力,讓7歲娃自己一個乘公交車。自己呢,偷偷的後邊跟著,結果跟丟了。
這爹當的,心真夠大的。
先不說,這事兒乾的對不對。
就說小女孩自己吧,7歲了,7歲應該知道點什麼了吧。
結果只知道自己7歲,家住萬和城。然後就不知道了,連去哪跳舞都不知道。父母的電話號碼也不知道?
看來,這父母平時在家保護的夠好的。
都去學跳舞了,不知道跳舞學校的名字。
都7歲了,不知道父母的電話。
好吧,我理解,出於保護孩子的心理,保護起來。
7歲了,終於想起來,要讓孩子自立了。自立嘛,本來沒什麼毛病,結果讓孩子自己做公車,這好像也沒什麼毛病。
有毛病的是,你別跟丟了。虧得最後找回來了,如果找不回來呢?想都不敢想。
又看了看孩子父親接受採訪的時候,笑的那叫一個燦爛。
可我總感覺了陣心寒。
好像,他壓根沒覺著自己有什麼錯。哥啊,你可長點兒心吧。
這才是最可怕的,只要沒出現什麼嚴重的後果,就覺得沒什麼問題。非得把孩子弄丟了,才知道錯嗎?那時候,恐怕就晚了。
生在這樣的一個家裡,有這樣一父親,孩子當然沒什麼辦法。
從這個笑裡,我覺著,這人平時估計以為,自己什麼都是對的。就連出了這樣的事,也沒覺著有什麼錯。
我女兒4歲了,知道自己叫什麼,知道自己爸爸媽媽叫什麼,還知道住的地方叫什麼,更知道媽媽的電話號碼。
平時只要是她願意做什麼,我從不幫她,直到她自己叫我幫忙的時候我才幫。
這不是說,我就是對的。而是,我也不知道怎麼教才好,儘量給她自己一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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