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祕!為什麼全國人大常委會要聽這個“專項報告”

10月22日至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將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加強對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

為什麼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次例會要聽取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專項報告?日前,記者採訪了最高檢專項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

“聽取專項報告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工作監督的一種方式,是憲法賦予人大常委會的法定職責。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專項報告,能督促檢察機關在開展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中,更加全面、平衡、充分地履職。”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表示。

聽取專項報告,與2012年修改後民事訴訟法的貫徹實施密切相關。


探秘!為什麼全國人大常委會要聽這個“專項報告”


記者瞭解到,2012年8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

修改後的民訴法進一步完善了檢察機關民事訴訟法律監督內容,將審判人員違法行為、執行活動和調解書等納入檢察監督範圍,並新增檢察建議、調查核實等監督方式和措施,規範了當事人申請監督的條件,對加強民事檢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可以說,是對民事檢察監督的範圍、方式、措施、程序等方面均作出了重大修改。”這位負責人說。

2012年12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曾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時隔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就民事訴訟與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聽取專項報告,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新時代、新形勢下,督促、檢查檢察機關貫徹落實修改後民訴法的一種方式。”這位負責人表示。

聽取專項彙報,是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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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眾對加強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有強烈的呼聲。”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民事申訴信訪案件總量持續高位運行,不僅超過刑事申訴信訪案件量,而且在檢察機關信訪案件總量中的佔比呈上升態勢。

這體現了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加強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的客觀需求。

在全國人代會上,代表審議最高檢工作報告時曾就加強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提出很多意見建議。


探秘!為什麼全國人大常委會要聽這個“專項報告”


2018年3月的全國人代會上——

➤針對虛假訴訟問題,湖北團李秉恆代表和安徽團李祥斌代表、陳林代表等建議加大對惡意訴訟、虛假訴訟的監督力度,河南團張清海代表建議進一步關注基層虛假訴訟情況,江蘇團徐瑩代表建議通過檢察監督減少虛假訴訟、避免國家司法資源浪費,廣東團繆國樂代表建議將長期打“假官司”企業列入黑名單等。

➤針對“執行難”問題,寧夏團金汝彬代表建議“兩高”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具體指導意見,北京團秦飛代表建議嚴厲查處亂執行現象、進一步規範執行行為等。

➤對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浙江團王宗輝代表、山東團王忠林代表等建議檢察機關加強對量大、面廣的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監督工作。

據悉,近年來,檢察機關民事檢察工作紮實開展,但與新時代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更高的期待相比,仍有較大差距。

“總體看,檢察機關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相對薄弱。特別是與刑事檢察工作相比,發展不平衡。”報告起草組有關負責人表示,民事檢察監督力度與人民群眾司法需求不相適應,執行活動監督總體上比較薄弱。

在檢察機關整體法律監督格局中,無論從辦案數量、監督效果還是社會影響看,民事檢察工作都還有很大潛力,機構設置、人員配備上存在“短板”。民事檢察隊伍素質能力需要加強。

“民事檢察工作與民生密切相關,關係黨和國家發展大局。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歷史背景下聽取並審議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專項報告,將督促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努力維護司法公正和權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民事檢察監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採訪最後,這位負責人說。(檢察日報微信公眾號 鄭赫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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