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说法」判决生效后怎么申请执行

「梅溪说法」判决生效后怎么申请执行

「梅溪说法」判决生效后怎么申请执行
「梅溪说法」判决生效后怎么申请执行

解法律之惑,释案例之疑。闽清法院庞法官走进闽清县广播电视台《梅溪说法》栏目,当起“法治主播”,为听众朋友们解答身边的法律问题,这期节目庞法官要为大家解答生效判决后的法律知识点。

「梅溪说法」判决生效后怎么申请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怎么进入执行程序

主持人:前几天有一位听众朋友来问,他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了,现在已经拿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那么该如何才能拿到钱?

庞法官:这个首先得明确判决是否已经生效。一般民事判决书经法院宣判并送达各方当事人之后,经过十五天,各方均未上诉的,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出具“生效证明书”,确认该判决已经生效,这是使判决进入执行程序的必要条件。

主持人:哦,那之后就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了吗?

庞法官:除了生效证明书,申请人还需要准备:申请执行书;法律文书(一审和二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审案件红联退费或结算发票原件一张;有申请保全的,提供保全裁定书;银行有抵押权的案件,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或者他项权证,并加盖公章。

进入执行程序是不是就可以拿到钱

主持人:好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了就能拿到钱吗?

庞法官:不一定的,这要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而定。如果其名下存款、房产、车辆可供执行的,那么经过法院的扣划、拍卖程序,可以分配到钱,如果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那么申请人就暂时无法拿到判决确定的金额。

主持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庞法官:那么法律还规定了强制“拘留”、列入“失信黑名单”这些有力措施,可以限制失信人员高消费、乘坐高铁、飞机以及出境等。以此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还有一点,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动态,如发现其名下有财产的,应当及时报告法院,也可以委托律师查询被执行人前期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有,可以行使撤销权予以撤销。

注意事项

主持人:还有什么要提醒大家注意的?

庞法官:嗯,提醒大家注意申请执行的时间,一般我们的民事判决书都会写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如果当事人在判决生效了未及时申请执行的,也有可能丧失获得执行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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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62300311,22326222

节目收听方式

《梅溪说法》每周一期

每期时长5--10分钟

调频频率:闽清人民广播电台FM98.0

播出时段:8:00、12:00、15:00、18: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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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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