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安康汉滨法院:人性化执法暖民心

“感谢法官人性化执法,能够考虑我的实际情况,我一定按约定把钱赔偿给申请人”这是被执行人周某某在法官组织他与申请人汪某某调解时所述。2018年8月15日,周某某依约向申请人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一起长达六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汉滨法院恒口法庭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并顺利执结。

据悉,周某某在汪某某工地从事土石方运输工作,因购车资金不足,于2012年6月15日向汪某某借款46000元,后又因修车和生活所需三次向汪某某借款共计5500元,四次共向汪某某借款51500元,并分别给汪某某出具了借条。周某某逾期未还,汪某某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支持了汪某某要求周某某偿还借款51500元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周某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汪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安康汉滨法院:人性化执法暖民心

该院在执行中查明,周某某在收到判决后即外出务工,法院多次寻找其下落未果。经“四查”,周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执行不能。申请人也表示被执行人常年不在家,案件随即中止执行。2018年春节前,申请人打电话告知法庭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已回家过春节,法庭立即安排执行人员前去被执行人住所地执行。在见到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说自己无固定收入,这几年在外务工也没有挣到钱,家中有两个小孩,其妻子的姐姐因婚姻纠纷被丈夫杀害,四个小孩无人照管,现在也由他们夫妻负责抚养。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居委会核实后了解到被执行人所说情况属实,被执行人目前经济状况确实困难,依目前的现状确实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但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得到保障,面对此情况,执行法官试着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看是否能达成和解。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做思想工作,最终汪某某谅解了周某某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要求被执行人偿还借款40000元,余款表示放弃。被执行人为执行法官的人性化执法所感动,并表示无论如何都要在一个周内偿还借款。

8月15日被执行人信守承诺,经多方筹措资金按执行和解协议向申请人偿还借款40000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共同向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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