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男子疑似高鐵猥褻女童”事件系父女男子不構成猥褻違法

【警方通報“男子疑似高鐵猥褻女童”事件:系父女 男子不構成猥褻違法】近日,有網友拍攝一名男子疑似在高鐵上猥褻一名女孩兒的視頻在網上傳播,警方隨後表示介入調查。10月31日晚,南昌鐵路公安局南昌鐵路公安處發佈通報稱,針對10月28日網傳“G1402次列車發生疑似猥褻女童”視頻引起媒體和網友關注一事,南昌鐵路警方高度重視,立即組織進行調查,現已查明視頻中當事人周某某(男,30歲)與小女孩(5歲)系父女關係,視頻中周某某行為不夠成猥褻違法。

回顧一下整體案件的經過,和最後警方的通報,不禁讓人們對此事感到迷茫,但是公道自在人心。

警方通報“男子疑似高鐵猥褻女童”事件系父女男子不構成猥褻違法

事情發生之後,公眾情緒迅速發酵,多個媒體發文敦促警方儘快給出調查結論。但現在,一句簡單的“當事人系父女關係,視頻中周某某的行為不構成猥褻違法”怕是難以平息公眾的質疑與猜測。

此事之所以能引起如此大範圍的關注,歸根結底是因為觸碰到了公眾最敏感的神經:“幼童保護”。去年8月,南京南站候車室,一男子猥褻女童,其父母就在身邊。但與該事有所不同,經調查,男子系女童養兄,後被刑拘。

但許多網友提出,“此二人系父女”並不構成“周某某行為不構成猥褻違法”的必然因果條件。因為根據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統計,2017年全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案中,家庭成員(父親、哥哥、繼父、祖父等)作案32起,佔比15.31%。

說得更明白點,就算是親生父母,也沒有“越界”觸碰孩子身體的權利。視頻中的父親,非常明顯地撩起了女兒的衣服,並在女兒不斷反抗的情況下去親她的嘴。這任誰看來,也不是正常的“父愛”或者“安撫”。於法律,因視頻的侷限性很難得出這屬於“猥褻”的實證,但於公德、於人心,視頻中女孩的反抗和爆料人轉述的“爸爸你不要又摸我屁股了”的確超出了大部分人的承受範圍。在挑動人心的“兒童保護”事件中,我們應當給予輿論以“豁免權”,不憚以他們用“最壞的惡意”來揣測視頻中父親的行為。因為以父女血親為遮掩的侵犯行為“萬一”發生,那就是落在小女孩不幸命運中的“一萬”。

作為處理類似挑動輿論神經的公眾事件的警方,也不應如此簡單粗暴,只是甩出一個簡單的結論來回應沸騰的民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無數雙盯著這件事情的眼睛背後,是一顆顆想為少年兒童創造更美好世界的真心。這樣的真心,應當得到尊重與滿足,而不是用一句“感謝網友對社會治安的關心”將公權力的傲慢體現得淋漓盡致。

如何認定視頻中男子行為不屬於“猥褻”?當天發生的事情有什麼具體語境?媽媽和姥姥為什麼坐視不理?視頻中父親有沒有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有失妥當?這些細節與來龍去脈公眾有知曉權,在保護當事人隱私的前提下,南昌鐵路警方應當也必須給出更加具體的交待,這也是警民共建“和諧社會”應有的題中之義。​​​​

警方通報“男子疑似高鐵猥褻女童”事件系父女男子不構成猥褻違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