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事務部:“四個放寬”“三個加強”安置退役軍人

退役军人事务部:“四个放宽”“三个加强”安置退役军人

退役軍人事務部移交安置司司長包豐宇

<strong>央視網消息:1月23日,國新辦舉行退役軍人事務部2018年工作情況及2019年工作安排發佈會。退役軍人事務部移交安置司司長包豐宇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針對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期間退役軍人安置工作任務繁重的情況,退役軍人事務部出臺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傾斜政策,概括起來主要是“四個放寬”、“三個加強”。

<strong>記者:您剛才提到退役軍人安置工作,隨著近幾年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進程,退役軍人安置工作任務也比較重,能否請您介紹一下退役軍人事務部在退役軍人安置等方面有哪些舉措?

包豐宇:謝謝記者的提問。針對軍改期間安置任務繁重的實際,我們出臺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傾斜政策,概括起來主要是“四個放寬”、“三個加強”。

“四個放寬”,一是放寬安置地的去向條件。二是對師級職務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幹部,轉業年齡由50週歲放寬到53週歲。三是選擇自主擇業安置的,職級要求由營級以上、師級以下,放寬到師級以下所有幹部;軍齡由20年放寬到18年。四是在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崗位服役滿10年的軍轉幹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條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駐戶口所在地的地級城市安置。

“三個加強”,一是加強接收軍轉幹部的編制保障。二是加強軍轉幹部的教育培訓,探索開展組織專業不對口的軍轉幹部進高校進行為期一年的帶薪脫產培訓。三是加強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的待遇保障,制定政策填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的保險空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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